提高中国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是中国长治久安的第一推动力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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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品的农业没有雇工劳动就不能存在。

让个体的农民进行商品生产,又想取消雇工劳动,那是办不到的。

这样看来,已经完成的中国农村第一步改革的真正内容不是地产的"

社会化"

,而是把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均分给农民;

更不是农业的社会化,而是用小农经济的个体劳动来代替原"

人民公社"

中的社会化劳动。

这与我国农村现实的社会生产力状况是相互适应和促进的。

所以,有学者研究提出了新型农地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

弱化集体所有权,赋予农民永久使用权,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权。

所谓弱化集体所有权就是实行农民承包制,集体只占有向包地农民收取地租的权利,其他的土地处置权、使用权、占有权给予农民,以保证农民完全意义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完全由农民自己决定),与城市居民、工业企业平等的市场交易权和充分的收益剩余控制权。

所谓赋予农民永久使用权,就是在弱化的集体所有权之下完全落实直接使用权、收益剩余控制权。

即农民私人可以依法对所包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出售、交换、继承、抵押等。

所谓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权就是国家从宏观上拥有土地利用规划权、土地征用权、建设用地控制权,并以国家法律形式进行地籍管理,实施单嗣继承制,监测使用效率,限制使用方向。

现在,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农村,农民们实行"

永久地"

分配"

责任田"

或份地并阻止定期重新分配的情况越来越多。

农民们更加力求获得对土地的永久而固定的使用权利。

而土地经营越是集约化,这种要求就越是强烈。

中国农村第一步改革,既然不是使农业劳动社会化,而是通过瓦解"

使农业劳动家庭化、个体化,其历史逻辑结果只能是:

建立十分类似农民私有制的、永久性的、不再重新分配的,可以继承的土地使用权;

或者干脆实行农民私有制。

前一种结果似乎更加为中国所奉行的意识形态所容纳。

处于物质、精神相对贫乏状况之中的中国农民天生不是"

政治生物"

只有争取集体所有权之下的土地使用权,以安徽凤阳农民为代表的中国农民,才冒着巨大的风险卷入了"

农村第一步改革"

之中。

一旦农民得到了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了新取得的私人财产权利,他们又回到了政治上漠不关心的状况,重新陷入纯粹胤叫岳娴南涟ψ又小*?

br>

今日中国农民,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阶级,缺乏相应的社会政治参与权、社会进步利益享受权;

事实上没有与市民平等的社会地位和独立的人格,没有变换身份的自由。

为什么中国农民长期安于"

无权"

状况呢?

在中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它选举产生其常务委员会。

后者制定法律并选举中央人民政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选举的代表组成。

市人民代表大会从有选举权的市民、工人中间接选举产生。

而省人民代表大会则由市、县人大代表选举的代表组成。

县人民代表大会由乡人大代表选举的代表组成,每个乡人大主席团可以把它的几名或十几名代表派出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

这种非常复杂的间接选举制度使"

市人大"

对"

乡人大"

处于一种极为有利的地位。

这意味着"

对于"

,产业工人或城市居民对于农民拥有多次选举权和事实上更多的代表名额。

所以中国农民阶级的政治意志和愿望在国家立法和政策中-只有农村土地立法和土地政策除外-根本没有表达出来。

这一事实只能这样解释:

中国农民阶级没有利用国家宪法、法律赋予他们权力的素质、能力和手段。

中国农民群众在政治上还没有组织起来,还没有受过民主训练,也并不关心政治。

目前,从国家一级组织来看还没有哪个政府和社会团体部门能对农民负责,没有哪个社会团体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没有任何组织宣称或直接代表农民参与法律、政策制订,替农民说话办事,以有效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果国家能够让他们平静地呆在家里安居乐业,丰衣足食,那他们就会很少关心国家是由谁和怎样来治理的。

农村中只有很少的"

群众领袖"

对一般的政治问题,具有较强兴趣和较高的政治积极性,表现出一定的民主素质和能力。

中国宪法所推行的间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目的和作用只能是使这些政治上积极的少数人有发言权、政治参与权。

管理乡村的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选举可能引起全体农民阶级的兴趣。

但是政治上迟钝的农民群众对从"

选举参加"

县人大"

的代表就不太感兴趣了。

只有那些回乡的离休、退休干部、产业工人、乡镇企业负责人、退伍军人、在城里务工的农民和个体私营业主或许能够懂得:

县人民代表大会才是组成中国国家躯体的细胞。

一名德才兼备的县长(及其领导的县人民政府)所谋取的能带给本人的利益,并不比一名德才兼备的乡长(及其领导的乡人民政府)少许多。

所以他们对选举的兴趣比普通农民群众要大得多。

他们也比其他农民活跃些、能说会道些,选举他们当人大代表,很容易通过。

所以,县人民代表大会上,农村中积极的乡镇干部代表、科技人员和知识分子代表、乡镇企业负责人、个体私营业主等这些农民阶层的代表,比在乡人大中肯定要多一些。

在选举出席省人大代表大会的代表时,更是又一次出现这种情况:

一般农民代表更加对省人大代表大会不感兴趣。

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是县人民代表大会里积极的德识兼备的少数人。

在省人大会上他们同市人大代表相汇合,并接受后者的思想领导和指导。

在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中,他们一般地投票赞成市人大代表。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省人大通常也不是选派政治上迟钝的、农民群众的代表,而是选派城市工人阶级及其领导的乡村中的少数农民代表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去。

这样,就确立了城市工人阶级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的领导地位。

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制度的整个结构,致使各阶层(级)代表的多少,以他们对政治关心的程度和他们在政治上活跃的积极程度为转移。

这样,就致使对政治漠不关心、参政议政的民主素质和能力不强的农民群众,在越来越高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上的代表比例降了下来,他们的政治意志和愿望、利益和要求,自然难以完全表达和充分实现。

由上可见,这种间接的人大代表制度,在事实上限制、削弱甚至取消了农民的经济、政治权利。

对于一般农民来说,如果他们推举不出自己的"

-人大代表,在乡、县、省人大会议上捍卫他们的利益和观点,那么他们在间接的人大代表制度的框框内,就无法充分表达和实现自己的意志、愿望、利益和要求。

中国的农民群众不能推举出这样的"

,而他们又不够信任农村知识分子。

低下的农业生产力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使得知识分子在农民阶级中的形象、作用受到了阻碍。

再加之农村政治发展的民主化、法制化过程缓慢,几乎不可能在农民群众中开展规模较大的、较引人注目的、争取农民利益的政治活动。

这就是在倡导平等、公正的旗帜下,中国广大农民的权利依然长期处于短缺状况,并长期安于"

状况的深层原因。

应当看到,现行的人大代表制度以至宪法本身并不排斥农民阶级,而是农民没有强有力的民主素质和能力,去利用宪法赋予他们的各种公民权利。

中国农民的身上还带有自然封建

农业制度和农奴制(如西葳)的烙印。

他们近半个世纪前才从这种制度中解放出来。

这种半封建、差别自然或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农业制度曾经致使他们长期处于无权和愚昧无知的状态,限制他们通过报纸、集会、农会组织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和接受各种政治训练。

建国后,由于"

左"

的思想、政治路线在中国农村的长期推行,也曾致使农民处于一种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极端贫乏的状况。

七十年代末农村第一步改革以来,中国农民刚刚脱离"

温饱"

走向小康,在政治上尚处无知,没有训练,没有农会组织,因而漠不关心政治。

随着中国农民走向小康,走向富裕步伐的加快,对人大代表等政治事务逐渐熟悉,农民将会懂得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全面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充分发挥"

密集的多数"

的作用。

当然,中国农民并不是没有什么力量,在自己的乡村,农民还是绝对的主人。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的推行和乡镇企业的发展,都是中国农民阶级的伟大力量的体现。

然而,恰恰是政府由限制、取缔社队企业到二十年前"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农民才不关心在他们的乡村之外发生的事情,恰恰是现行农村土地制度,让农民安居乐业、丰衣足食(虽然这种制度已经成为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农民才对参加"

人大代表会议"

不太感兴趣。

恰恰是因为政府对农民的利益范围不加干涉,对增加农民负担的人和事予以处置,它才获得了在农民的利益范围之外不受农民意志和愿望干扰进行治理和统治的自由。

从而,保持了农村和整个中国社会的基本稳定和发展。

二、当前中国农民民主素质的状况分析

当前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形式,有选举投票活动;

有以个人或集体方式去接近政府官员,反映、说服、建议、批评,以期影响改变他们的决策、决定的接触活动;

有通过大众传媒"

爆光"

或信访手段反映情况、表达利益,实现意志的投诉活动;

有不堪忍受不公正待遇和非法压制进行抗议、暴力对抗活动或依法诉讼活动。

除依据法规进行的投票、投诉、接触等制度化政治参与形式外,近几年来,我国农民的非制度化参与时有发生(常见的主要有行贿、报复政府官员、村级干部,甚至暴力攻击,围攻政府机关等)。

然而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民参与政治的次数、频度依然很低,有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并经常性地参与政治的农民人数很少。

他们大都以维护正当的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并没有把政治参与或民主本身当作一种目标自觉地确立并加以追求。

可以说农民参与政治还仅仅是一种手段性参与。

这就表明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尚欠发达。

囿于现实的生存窘境和社会条件,对于民主,在他们看来,是"

不能当饭吃"

的。

确实"

民主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民主是万万不能的;

民主不能当饭吃,但要吃'

好吃的'

必须民主"

因此,如何把中国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强化到-把民主性政治参与活动,作为一种自觉地确立目标,并据以来支配、调控自己的行动,实现这一预定目标-政治意志的高度,这是中国农村民主政治机制健全、高效的一个基准;

也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一大任务。

应当看到,当前中国广大农民,的确是以上述形式参与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他们的参与不再停留在过去参加某种政治运动的动员性参与上,而是已经达到了为某种明确的目的进行自主性参与的水平。

他们以这些独特的政治参与形式,愈来愈加广泛、深刻地向人们表达着他们的意志、利益、愿望和要求,也越来越深入地走进中国的政治生活,影响中国的政治决策。

日益发育着的中国农民民主意识,一方面表现了农民阶级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某些认同和维护;

另一方面,也显示了广大农民愈来愈迫切要求在民主的广度、深度上,充分保障和不断扩大其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因此,如何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提高中国农民的民主素质和能力,把他们民主意识强化到一种政治意志的高度,即形成一种坚定、有力的民主意志,直接关系到民主政治在中国能否建立及其成败。

处于启动阶段的农村民主政治机制,一般地可分为二大方面:

一是农村现行民主制度及其法律形式即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例如村民自治、农民经济技术会等。

二是农民民主意志的普遍强化(即民主本身被自觉地确立为一种政治目标并加以追求)。

这两个方面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

农村以村民自治为基本形式和基础的民主制度,把农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民主权利予以奠基性固定;

同时也规范、制约着农民的行为。

但是,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机制,只有当这种机制中的核心因素-人,把民主当作一种自我意志加以确立并不断强化时,这种机制方能启动并运作起来。

首先,民主作为一种思想形态和政治意志即自觉确定政治目的,并据以支配、

调控自己行为来实现目的心理过程,是民主政治制度确立并运作的先决条件。

村民自治这一民主制度,就是"

瓦解后享有以土地使用权为核心的私人财产权利的广大农民所形成的共同意志的产物。

可以说,村民自治是中国广大农民的民主学校。

中国"

文革"

浩劫的发生,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政企合一的体制对民主的束缚,无不伴随着广大农民民主意志的微弱,盲从心理的盛行。

只有广大农民具有坚定的民主意志,才能牢牢把握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事务和其他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保障民主政治机制的运行。

随着农民民主意志的强化和坚定,他们基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就会不断提出一系列民主化要求,促进社会变革和政治民主化。

在这一过程中,广大农民民主意志一方面会外化为健全、高效的村民自治民等民主政治机制,另一方面又会内化于广大农民思想、心理结构的内核,拓展更高层次的民主化目标。

让我们来深入分析一下当前中国农民的民主素质状况及特点。

一、中国农民民主素质修养程度尚处初始阶段。

很明显,中国农民民主意志和民主素质还表现为一定程度上的民主观念,距离成熟的现代民主意志、素质尚有很大差距。

首先,农民在村级、乡级社会事务中的主人意识,平等意识,自主意识缺乏,依附观念浓厚。

农民群众往往不把自己作为权利的主体,而是寄希望于"

上级"

、"

领导"

包青天"

为已作主;

宗族宗法观念在农民头脑中依然根深蒂固;

当官的应享有特权在农民中尚有一定市场。

所以,总体上来看,广大农民知政、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广大农民刚刚走出"

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金桥"

的政治幻觉不过二十多年,他们对政治漠不关心没有根本转变是可以理解的。

加之无政府主义思潮的影响,一部分农民认为"

各种各的田,干部不用管"

一些目无法纪,无视民主程序的现象也是存在的。

尤其是广大农民普遍对于民主的操作知识和技能知之甚少,对非民主的家长制、宗族宗法观念和行为还缺乏应有的识别能力和抵制力。

二、从农民民主素质高低来看,东部较强,西部较弱;

各阶层的农民也是很不平衡。

我国东部和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地区农民与西部和经济文化欠发达的地区农民相比,其思想观念,受市场冲击较大,不封闭、不保守;

平等、自主意识或民主意志,对民主权利的要求较强。

乡镇企业中的工人、退伍军人、回乡知识青年、个体私营业主、"

打工仔"

等"

见过世面"

的农民特别是农村科技教育领域的农民知识分子,由于其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经济状况较好,他们头脑中封建主义思想较少,民主意志难以受到抑制和束缚,比较坚定,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看问题较全面,较深刻,所以这些阶层的农民敢于仗义直言,争取民主,因而知政、议政、参政的水平较高,也即民主素质和能力较强。

传统种养业领域的农民则由于其文化水平所限,生活处于窘境,易受封建主义思想左右和侵蚀,民主观念淡薄,民主意志易于动摇。

他们往往只求争取直接的、眼前的经济利益,越是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村级、乡级社会事务,就越能激发他们对民主的热情和要求。

因此,这个阶层农民的民主素质层次较低,带有民主心理和消极表现的色彩。

三、中国农民民主素质结构来看尚不够全面系统。

从整个农村社会心理层次上来讲,广大农民确实具有一定的民主传统和习惯,只是不够广泛和普及而已。

这种农民式的民主传统和习惯,又远远没有形成一种健全、高效的民主运作机制,或一以贯之的民主的行为方式和作风。

一些非民主甚至反民主的心理,习俗(如家长制、家庭制)和观点仍然存在,束缚和压抑着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意志的发育、强化。

广大农民对于如何实施民主,健全民主政治机制如村民自治机制,保障自己的民主权利,知之不多,行之无方。

对于一些大家共同的管理事务,农民们往往是"

咀里说说"

要"

投票"

,要"

公决"

,而最终却依据"

情、理、法"

的重轻次序来"

了事"

四、中国农民民主素质发展状况来看,产生了强烈要求民主与自我抑制民主的矛盾。

一方面,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经济社会权利的落实和把握,广大农民产生了日益强烈的民主化要求;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经济文化的相对落后,封建主义遗毒流传一些地方,政府对村民自治等民主事务支持不力,造成了"

理论上的民主"

与"

现实中的民主"

的反差、脱节。

村民自治机制和农村民主政治机制,一定会随着这一矛盾的不断解决而逐步健全和高效化。

三、中国农民民主素质的强化是中国长治久安的第一推动力

在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农民起义与战争次数多、规模大、组织程度高。

这是由于农民在中国封建经济结构中,遭受着封建国家、地主和商人高利贷三位一体的沉重剥削。

这种剥削常常将农民逼到死亡线上,故而揭竿而起2。

这些长期轮回的农民起义和战争,其目的和

作用就在于"

均贫富,等贵贱"

,"

耕者有其田"

为实现平均主义理想而浴血的一代又一代中国农民,当然从战争后不得不改善的封建生产关系中得到了一些好处,但是正是最广大农民头脑中日益滋生着的、根深蒂固的平均主义,又强化着封建主义的势力,历经了二千多年。

应当看到,对于今日中国农民来说,他们仍然只是生活于"

的平均主义制度之中。

在耕地渐减、人口日增的双重历史压力作用下,当"

人均耕地不足以一个人糊口"

的历史时刻越来越近时,中国农民阶级将会愈加躁动不安。

民工潮"

一浪高过一浪就是明证。

现在一般认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有1.2亿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4〔3〕。

只有安居才能乐业,反过来,只有乐业也才能安居,社会才会安定。

这么多农民没活干,安居不下来,人心浮动,从农村到城市,从北到南,从西到到东,从小城市到大城市,不但会影响农村安定和发展,也会影响到城市安定和发展。

显然,不能对农村剩余劳动力采取放任自流的政策。

大批农民都涌向城市,城市失业问题,将会更加严重甚至酿造危机。

很明显靠现有城市转移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

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一焦点性的现实中国农民问题,应该把着眼点放在农村,立足于农村消化剩余劳动力。

也就是说要制定和实行切实可行的政策,指导、帮助农民自己最终解决好自己的就业、生存和发展问题。

只要制定和实施适当的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向农业生产的广度、深度进军,让他们在土地上的投入能得到适度的报偿,他们还是愿意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里实现勤劳致富的。

可以说,中国的农业问题、农村问题以及农民自身问题的最终解决,从根本上说,只能依靠中国农民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

由他们依据自己的意志、利益、愿望和要求加以解决。

而广大农民要解决好自己的问题,其根本途径只能是民主-大家的事由大家做主来办好!

故然,我国农民受教育程度非常低,但是这并不是农民是否投身民主,参与政治的决定因素。

农民即使在受教育程度很低,甚至文盲、半文盲的条件下,出于对政治公正、经济公正、文化公正、人事公正的企盼、信念和对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积极追求,或对自身直接经济利益的维护,他们也会奋起参与办理大家共同的大事。

也即有参与政治活动的需求。

这种需求、兴趣是不需要由教育、文化来灌输培养的。

可以说用民主的办法来办好大家的事,不仅是现代中国农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所在,而且是广大农民的不可违背的政治意志和愿望。

即使在上面划定的参与形式和范围内,例如村民自治,乡、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广大农民政治参与的兴趣,也是没有充分满足的。

因此,不存在什么农民受教育程度低,参与政治不成熟,需要"

让一部分人先民主起来"

的任何理由。

从总体上看,农民作为低受教育程度者在政治参与中处于不利的位置。

他们对现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政治参与形式较难把握和利用,但出于对社会公正的基本追求,多提供一些易于为最广大农民利用的有效的政治参与形式如村民自治、农会,同时采取适当措施,提高他们受教育程度,强化和提高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使农民对政治参与的兴趣与他们实际参与政治的行为协调起来,就能够促进农村政治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

今日中国农村不稳定的因素固然很多,但最突出的是农民负担过重。

有的地方农民实际负担占其纯收入三分之一以上。

有的农户出售农副产品的收入,交完各种税收、提留、摊派,所剩无几,不堪重负。

仅1992年一年内,一贯"

注重正面宣传"

的新闻媒介公开报导的农民因不堪重负而自杀的事件就有三起。

一些地方的农民转让"

给别人耕种,还要"

倒出钱"

减轻农民负担,政府曾三令五申,为什么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

一、机构臃肿,吃"

皇粮"

的人太多。

现在一个乡镇就有百把人,多的达二百人;

每个县直机关都有七、八十个局级单位,上千名干部,加上教师和其他公职人员,二、三十个农民就要养一个"

吃皇粮"

的人。

财政入不敷出,就从农民身上打主意。

二、不少地方和部门,追求所谓"

政绩"

,不切实际,好大喜功,办厂设店,修桥筑路,一律从农民身上摊派集资,超越农民的承受能力。

三、有些县、乡级的涉农政府部门和个别官员,利用手中权力,巧立各种名目,捞取农民"

辛苦钱"

,用于发奖金、买轿车、盖房子,或者大吃大喝,挥霍浪费。

不堪重负的农民群众,有的起来抵制,甚至围攻乡政府,当地就轻率地动用公安武警进行压制,以致酿成死人伤人事件。

由此看来,要从根本上实际"

轻徭薄赋"

、休养生息的政策,把农民负担减轻到他们的经济、心理承受力范围之内,只有让农民通过自己的组织-农会,经常地与当地政府民主协商对话,方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不能仅仅依靠一年一度的乡、县"

人大"

会议上少数农民代表的提案。

所以,农会组织的建立是势不可挡的。

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和政治意志的统一,随着广大农民群众富裕起来后,文化素质、民主素质和能力的强化,象农民负担问题,一定会解决得更及时一些,更全面一些,更科学一些,更合理一些。

因此,只有建立农会组织,从政治上培养和训练中国农民的民主素质和能力,切实解决好农民、农业、农村问题,从而解决好老百姓的"

吃饭"

这一关系到中国长治久安的根本问题,中国农村的稳定发展才会得到根本的保证。

可以说强化农民民主素质训练,提高农民民主能力和参政议政水平,是中国长治久安的第一推动力。

四、提高中国农民民主素质的基本途径

提高广大农民民主素质和能力,是村民自治和农村以致整个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和基础性环节。

我们必须着眼于民主的实效,让广大农民经常地饱尝民主甜果,从而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政治积极性、智慧和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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