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业务清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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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交易备案的,到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
2、其他仅涉及不动产登记的业务,由国土部门按原模式办理,所需申请材料可通过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办事指南”栏查询或拨打025-********咨询。
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分割转让证,或者
土地分摊转让一览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
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或者保障性住房初始登
记证明)
4遗赠人的死亡证明验证必备件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
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有效的生效法律文书
6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7受赠人的拆迁协议
8受赠人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9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0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11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
1、受遗赠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35原件
原件
验证后盖章(税
收抵扣章)
必备件
(其一)
受赠人享受拆迁税收
减免政策的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
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或有权部门出具的婚姻状
况证明)
5同人证明验证婚姻状况证明与身份证明的证件类型不一致的不动产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分割转让证,或者土地分摊
转让一览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商品房初始登记证
明,或者保障性住房初始登记证明)
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7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必备件
8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涉及司法拍卖的
9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
10受让方的拆迁协议
11受让方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2电子购房证明验证涉及限购政策的
13转让方的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转让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
验证
14转让方原购房发票验证15转让方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验证
16转让方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转让土
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和重置成本评估费发
票
17转让方的原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验证18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装修合同及装修发票验证19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贷款合同及银行利息清单验证
20其他合理费用凭据(工本费、登记费、公证费、购房中
介服务费等)
21关系证明验证1、因司法裁定发生继承的,如生效法律文书中未记载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需提供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2、因司法裁定发生赠与的,如赠与方为个人且属于下列情形的,需提供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证明:
个人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22土地出让合同原件23土地出让金发票及税费缴纳凭证验证
24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25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26其他相关材料1、涉及非住宅征收转让方土地增值税的:
(1)转让方为单位的,须提供其一:
材料13、14、16、17;
(2)转让方为个人的,可提供材料13、14、16、17之一,也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2、转让方为个人的,涉及个人所得税差额征收的,可视情况提供材料:
14、15、18、19、20之全部或部分,核税结果不同。
3、除个人转让住宅的之外,涉及转让方增值税征收的,提供材料14或15,也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4、转让房产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商品房的,转让方税收不在本事项中征收。
5、因司法裁定发生继承的,不需提供材料13-20。
6、因司法裁定发生赠与的:
(1)不需提供材料18-20;
(2)赠与方为个人且属于下列情形的,不需提供材料13-20,仅需提供材料21(关系证明):
个人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7、因司法裁定发生其他情形的,按税收规定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已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
1、取得划拨土地上非住宅类房产的;
2、划拨土地上单位之间转让房产的。
有委托的
2、司法裁定(含司法拍卖)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46验证
受让方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
序号
材料名称
类别说明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3
户口簿验证
结婚证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5
被拆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部门盖章并注明
“原件已收回”)
复印件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产权调换专用)、南京市产权置换房
置换通知书(同时提供)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货币补偿专用)、征收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南京市产权置换房置换通知书(同时提供)7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8
房屋分层分户图
已配图的须提供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10拆迁协议
11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12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3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
14
其他相关材料
3、取得拆迁安置房的不动产转移登记
6
9
验证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必备件(其一)
必备件(其一)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
认定的(其一)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
政策的
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
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不动产权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经备案的合同正本)原件
商品房现售合同(正本)原件
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7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8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
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
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10拆迁协议
11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2电子购房证明验证涉及限购政策的13主债权合同原件
14抵押合同原件
15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16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17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18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19其他相关材料有按揭的有委托的
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
认定的
4、购买商品房的交易登记
456
9验证原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
验证必备件
3公有产权人的政府授权证明材料验证未取得完全产权的须提供
结婚证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6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原件必备件7共有产权保障房购房合同原件必备件8南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购买通知书原件必备件9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10
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
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12拆迁协议
13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14主债权合同原件15抵押合同原件
16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17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18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9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20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认定的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
有贷款抵押的
5、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交易登记
5
11
验证验证后盖章(税收抵扣章)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2016年6月27日后申请首次登记的)
土地分摊一览表或土地分割转让证(2016年6月28日前申请土
地登记的)
6保障性限价住房购房合同(正本)原件必备件
7南京市保障性限价住房购买通知书原件必备件
8购房全款发票验证必备件
9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
11拆迁协议
12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3主债权合同原件
15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
16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
17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8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19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有贷款抵押的
6、购买保障性限价住房的交易登记
45
10验证原件
土地分摊一览表或土地分割转让证(2016年6月28日前申请土地
登记的)
6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产权调换安置专用)(正本)原件必备件
7南京市产权置换房购买通知书原件必备件
个人涉及房屋套次认
定的
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
策的
7、购买产权置换房的交易登记
土地分摊一览表或土地分割转让证(2016年6月28日前申请土地登
记的)
6南京市房屋买卖契约(集体土地拆迁安置专用)(正本)原件必备件
7南京市征地拆迁安置房购买通知书原件必备件
8、购买征地拆迁安置房的交易登记
6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征收安置专用)(正本)原件必备件
7国有征收安置房购买通知书原件必备件
9、购买国有征收安置房的交易登记
结婚证离婚证(或相关生效法律文书)
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2016年6月27日后申请首次登记的)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和土地分摊一览表(或土地分割转让证)
(2016年6月28日前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且颁发证明,以及土地登记的)
6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原件必备件7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通知书原件必备件8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
购房全款发票
其他预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其他已购商品房现房、存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11拆迁协议
12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13主债权合同原件14抵押合同
15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16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17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18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
19
1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登记
10
原件验证有委托的
序号材料名称类别说明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必备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证必备件3户口簿验证必备件结婚证
5同人证明验证婚姻状况证明与身份证明的证件类型不一致的
转让方的不动产权证书
转让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7存量房交易合同原件必备件
8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9受让方的拆迁协议
10受让方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1电子购房证明验证涉及限购政策的
12转让方的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
转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
13转让方原购房发票验证14转让方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验证
15转让方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转
让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审核表》)和重置成本
评估费发票
16转让方的原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验证17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装修合同及装修发票验证18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贷款合同及银行利息清单验证
19其他合理费用凭据(工本费、登记费、公证费、购
房中介服务费等)
20土地出让合同原件21土地出让金发票及税费缴纳凭证验证
22主债权合同原件23抵押合同原件24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原件25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26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27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28其他相关材料1、涉及非住宅征收转让方土地增值税的:
材料12、13、15、16;
(2)转让方为个人的,可提供材料12、13、15、16之一,也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3、1
4、17、18、19之全部或部分,核税结果不同。
3、除个人转让住宅的之外,涉及转让方增值税征收的,提供材料13或14,也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1、划拨土地上非住宅类的房产交易;
办理住房贷款的,须一并申请抵押权登记
11、买卖存量房的交易登记
验证后盖章(税收
抵扣章)
受让方享受拆迁税收减免
5同人证明验证婚姻状况证明与身份证明的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赠与方的不动产权证书
赠与方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7存量房赠与合同原件必备件
8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
9受赠人的拆迁协议
10受赠人的拆迁存款证实书(拆迁专项存折)
12赠与方的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
13赠与方原购房发票验证14赠与方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验证
15赠与方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转
16赠与方的原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验证17关系证明(八种关系之一)验证18土地出让合同原件19土地出让金发票及税费缴纳凭证验证20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
21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22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
12、赠与存量房的交易登记
受赠人享受拆迁税收减免政策的
1、涉及非住宅征收赠与方土地增值税的:
(1)赠与方为单位的,须同时提供材料12、13
、15、16;
(2)赠与方为个人的,可提供材料12、13、15
、16之一,也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2、除个人赠与住宅的之外,涉及赠与方增值税
征收的:
提供材料13或14,也可不提供,核税
结果不同。
3、赠与方为个人且属于下列情形的,不需提供
材料12-16,仅需提供材料17(关系证明):
个
人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
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其承担直接抚养
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1、赠与划拨土地上非住宅类房产的;
2、划拨土地上单位之间赠与房产的。
5同人证明验证婚姻状况证明与身份证明的证件类型不
一致的
7存量房互换协议原件必备件
11转让方的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
12转让方原购房发票验证13转让方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验证
14转让方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评估报告(附《旧房转
15转让方的原购房发票和契税完税凭证验证16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装修合同及装修发票验证17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贷款合同及银行利息清单验证
18其他合理费用凭据(工本费、登记费、公证费、购
19被交换房屋的计税价格明细(告知)单或纳税申报
表
原件涉及五郊区与主城区房屋互换的
22代理人身份证明验证23授权委托书(个人)原件24其他相关材料有委托的
13、互换存量房的交易登记
1、涉及非住宅征收转让方土地增值税
的:
(2)转让方为个人的,可提供材料12
、13、15、16之一,也可不提供,核税
2、转让方为个人的,涉及个人所得税
差额征收的,可视情况提供材料:
13、
14、17、18、19之全部或部分,核税结
果不同。
3、除个人转让住宅的之外,涉及转让
方增值税征收的,提供材料13或14,也
可不提供,核税结果不同。
涉及下列情形之一,已补办土地出让手
续的:
1、划拨土地上非住宅类的房产互换;
2、划拨土地上单位之间互换房产的。
5同人证明验证婚姻状况证明与身份证明的证件类
型不一致的
7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书原件必备件
8经济适用住房买卖、赠与或者交换合同原件必备件
9房屋分层分户图原件已配图的须提供10受让方的拆迁协议
12电子购房证明验证涉及限购政策的13转让方原购房发票验证
14转让方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验证
15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装修合同及装修发票验证
16转让方原购房屋的贷款合同及银行利息清单验证
17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