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殡仪馆守灵室装修改造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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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殡仪馆守灵室装修改造工程.docx

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殡仪馆守灵室装修改造工程

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殡仪馆守灵室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殡仪馆守灵室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单位:

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

代理机构: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

采购人名称:

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殡仪馆守灵室装修改造工程(二次)

质量标准:

合格

采购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工期:

日历天

资金来源:

财政拨付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需提供声明);

、开标时申请人须提供石家庄市信用办级(含级)以上的信用评级报告(查询日期为谈判公告发布之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的编制和递交

、竞争性谈判报价要求:

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按本文件规定编制总报价。

总报价为初步报价,初步报价开标时全部公开。

开标后评审专家就报价、技术资料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均有一次二次报价的机会,竞争性谈判申请人应报出优惠后的总报价,二次报价一经成交,除技术要求变更、数量变更外,不得更改。

报价货币:

人民币

谈判有效期:

 

谈判保证金:

元人民币,在投递《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截止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从企业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缴纳(其他缴纳方式无效),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全称:

石家庄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石家庄胜利北街支行

联系电话:

注:

请申请人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等信息。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递交地点: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

评审地点: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书》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

(北京时间)

谈判日期: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评标

评审方法:

低价中标法

授予合同

项目实施

地点

石家庄市

预算

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元人民币。

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代理机构

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号翰林观天下号楼层

联系人:

齐丽坤

电话: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合格申请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的服务机构企业。

.“采购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和服务。

.报价费用

无论报价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若需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

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响应文件编制

.语言及计量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函、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表、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内容构成。

由供应商自行编制组卷,双面打印胶装成册,部分格式见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封面及扉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函;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质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报价

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响应文件装订与编写

供应商必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响应文件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报价函、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在响应文件正本上逐页签字。

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密封送达,并在封面注明内容,供应商应将正副本响应文件用一个纸袋密封。

申请人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开标地址、招标工程项目编号、工程名称、写明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供应商法人单位公章作密封章。

.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签收

响应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形式提交的不予接受。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公开报价后不予退还。

.响应文件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撤回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撤回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单,其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公开报价与评审

.公开报价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确认。

.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竞争性谈判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原则

谈判小组将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比较。

竞争性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应邀竞争性谈判人就标准规范、施工方案、工期等项分别进行第一次谈判,在竞争性谈判中,竞争性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其他应邀谈判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修改谈判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应邀竞争性谈判人。

应邀竞争性谈判人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谈判。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抽签决定。

竞争性谈判小组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含补遗书及现场澄清)进行谈判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无效响应文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谈判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或签字盖章的;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出示单独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有效身份证原件的;

法人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出示单独的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

《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谈判小组初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或扉页、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未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签字)的;

投标承诺书及投标报价表等内容未按给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申请人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报价超出或等于最高限价的;

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谈判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谈判响应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响应文件的修正

报价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可能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但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报价后,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正本有差异,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多份报价一览表所记录投标报价不一致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

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如竞争性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竞争性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竞争性谈判小组可拒绝该报价。

.评审过程保密

最后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成交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

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竞争性谈判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竞争性谈判小组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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