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水厂卫生许可证需提供下例资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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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申请书(原件)一楼大厅领取
2、企业批准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a3二张)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a4二张)
4、法人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开发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a3二张)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变更文(原件、复印件a3二张)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a3二张)
9、施工合同(原件、复印件)
10、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复印件)
11、商品房预售方案(原件2套)
12、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超过总投资(不含地价)的25%以上的投资证明(银
行或国家注册审计事务所出具)(原件、复印件)
13、若办理抵押,需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办理预售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14、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证明(原件、复印件)
15、预测绘面积表、建筑面积审核报告、入库证明(原件、复印件)
16、请照配置图(红线框出所申请楼座)请照平面图(总平面图复印件2份)
17、住宅项目需提交“套型结构比例”相关文件(青岛市开发管理局、青岛市
规划设计评审中心、青岛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原件、复印件)
18、资金监管证明(原件)
19、白蚁防治研究所关于白蚁预防工程竣工证明(原件)
20、需办理外销许可证的,提供涉外建审办出具的《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原件、复印件)
21、规划图纸无物业用房的,需提供物业用房协议(原件、复印件)
22、“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开户证明
23、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篇:
202x年11月市场处电话:
2、企业批准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a3)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a4)
12、已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超过总投资(不含地价)的25%以上的投资证明(银行或国家注册审计事务所出具)(原件、复印件)
17、住宅项目需提交“套型结构比例”相关文件(青岛市开发管理局、青岛市规划设计评审中心、青岛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原件、复印件)
20、需办理外销许可证的,提供涉外建审办出具的《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原件、复印件)
第四篇:
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及所需资料办理卫生许可证条件及所需资料
一、许可事项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2、供水卫生许可
二、依据、范围
(1)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范围
下列7类28种单位经营时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a、宾馆、饭馆(专指安装空调设施的就餐场所,无空调设施的饭馆不再其列)、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包括茶秀)。
b、公共浴室(其中包含足浴店)、理发店、美容店、(专指生活美容,不包括用药物或创伤性手段实施的医学美容)。
c、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d、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指公园内有围护结构的公共场所)。
e、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f、商场(店)、书店(指县城、乡、镇、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场所)。
g、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指运送旅客的飞机、火车、轮船)。
(1)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范围
a、集中式供水(包括:
市政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自备供水)b、二次供水
三、条件
(一)申请从事公共场所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功能分区要求,25米范围内无污染源,通风采光良好;
2、内部布局合理,具有足够的符合场所性质的卫生设施和消毒设施;
3、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4、具有通风换气设施,新风量应满足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5、微小气候、空气、采光、照明、噪声等卫生指标经监测符合卫生标准;
6、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和健康检查合格;
7、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从事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
2、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符合卫生要求;
3、具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5、具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检验;
6、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7、经卫生部门进行水质卫生检测,各项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申请从事二次供水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2、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3、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蓄水池(箱)周围有防护带,10米内不得建厕所、畜圈、渗水井,不准堆放垃圾、污物,不准设粪便和垃圾处理场,不得堆放有毒有害物品。
有专人管理水源;
4、有二次供水消毒设施,并定期进行水质消毒;
5、蓄水池(箱)加盖加锁,排气孔有防尘、防昆虫、鸟类进入的设施;
6、有蓄水池(箱)清洗消毒制度,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洗;
四、申请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申请从事公共场所经营的卫生许可应提交的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名称预核准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平面图;
5、卫生设施设备清单;
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7、卫生管理制度;
8、卫生监测报告;
9、现场审查卫生评价;
10、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11、卫生行政部门所需的其它资料。
(二)申请从事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名称预核准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水场所平面图;
6、水处理及消毒工艺流程说明及流程图;
7、符合卫生要求的水质处理剂和消毒剂名单;
8、水质检测机构的人员名单及仪器设备清单;
9、供水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清单;
10、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11、卫生管理制度;
12、水质卫生监测报告书;
13、现场审查卫生评价;
14、卫生行政部门所需的其它资料。
(三)申请从事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3、法定代表人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二次供水场所平面图;
5、二次供水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清单;
6、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8、水质卫生监测报告书;
10、卫生行政部门所需的其它资料。
第五篇:
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办理所需提供的资料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程序
本人到烟花爆竹监管单位执法股室书面申请—设点审查---考核合格→提交第二条中的8项申请资料→资料齐全的安监局法规培训股予以受理→资料交给烟花爆竹监管单位执法股室进行现场审查→符合第三条中现场条件的予以发证→现场条件不符合的,不予发证。
二、办证需提供的资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负责人及销售人员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经营场所周边及现场安全条件说明
7、《职工花名册》和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证明
8、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证明(城区202x元、乡镇500元)
三、现场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熟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保管燃放常识,并经考核合格;
(二)应在我局规划的地点设立专店或者专柜,专店或专柜应由专人负责销售和安全管理;
(三)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长度不少于2米,高度不超过2米,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专店限制存放量为50件,专柜限制存量为25件(49发盆花或1万响鞭炮为一个标准件,大于此标准的按两件计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
(五)零售店面与存放烟花爆竹的备货库房应有实墙相隔,严禁离店经营或储存烟花爆竹。
(六)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七)零售场所配备2个以上灭火器,张贴“禁止烟火”等内容的安全警示标志;
(八)零售场所内不得住人,不得设置明火,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不得使用60瓦以上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应高于柜台0.5米以上,敷设电线应使用阻燃管,零售场所周边10米范围内不得有明火和热源;
(九)应从当地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进货;
(十)门店招牌上不得有“烟花爆竹批发、批零兼营、厂价直销”等字样;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