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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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1号)精神,认真落实市六次党代会、县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树正气、树形象、促发展”活动要求,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牢固树立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在党管党和书记抓党建的强烈意识,增强抓好基层是政绩、打牢基础是责任的观念,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全力以赴抓党建、扎扎实实强两基的责任,确立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根据《中共许昌市委关于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许发〔201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基层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基本原则,通过党建述职、民主测评、书记点评、后续整改等主要环节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责任意识,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建设“幸福襄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责任目标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乡(镇)党委领导本乡(镇)的基层党建工作;部门党委根据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授权,领导或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乡(镇)党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

党的组织关系和业务工作都实行垂直管理的基层单位,其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党委领导,乡(镇)党委指导。

乡(镇)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对乡(镇)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各级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各级党委会、部门党组(党委)和各级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主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认真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目标:

1、理论武装强化。

加强理论武装,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

带领广大党员群众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用、真信,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实效。

把握好为科学发展和干部成长服务这个着力点,做好新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党员作用突出。

认真实施党员队伍建设“六制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全体党员公开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激励每个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创先争优。

广大党员带头执行上级党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坚强有力。

持续抓好创先争优,积极开展“树形象、树正气、促发展”活动,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载体,抓好基层、打牢基础,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

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上水平。

4、用人导向明确。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五重五不简单”的要求,坚持“中心工作跟得上、改善民生办实事、加快发展真爬坡、重大事情拿得下”干部实绩标准,把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树立让吃苦的干部吃香、实干的干部实惠、埋头的干部出头、有为的干部有位的正确导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5、人才引领发展。

坚定不移的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

突出实施新型城镇化人才引领和社会管理创新人才等重点项目,以人才“第一资源”支撑发展“第一要务”,以人才高地打造发展高地,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做好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和创业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全面提升人才竞争力,

6、基层基础扎实。

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领导干部深入群众,机关干部重心下移,基层干部坚守一线,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扎实开展“五先争创”活动,深入推进“后进村整顿,先进村提升”,推行组织工作项目化管理、品牌化创建活动,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支部统领、机制保证、载体提升、典型引路”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7、干部廉洁自律。

坚持从严治党,完善惩防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各种不正之风。

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守纪律,带头接受监督。

8、人民群众满意。

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基层党建工作民意调查满意度在90%以上。

三、考评办法

履行责任制考评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实行县、乡逐级考评、联动推进,由各级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考评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县委负责考评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乡(镇)党委负责考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必要时可跨层级进行考评。

为落实“组织专门考核”的要求,避免年终工作较忙、考核较多的情况,更好地突出党建责任制考核,每年6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考评期,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安排在6月进行,与“七一”表彰活动有序衔接。

考评内容包括党建基层基础工作和年度党建重点工作。

县委考评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党建述职。

县委召开全县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考评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和部分在基层工作的各级党代表参加,有关党组织书记向县委汇报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会议述职实行“17+X”模式,即每年16个乡(镇)党委书记和县直工委书记均要进行述职,再根据工作需要随机选择若干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职。

其他单位自行组织考评,在会上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和测评结果。

2、民主测评。

党委(党组、工委)书记述职后,会议发放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测评表,参加会议人员对述职的每位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评议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四个等次,评议结果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3、书记点评。

由县委主要领导结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述职情况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明确下一步改进的方向和要求。

4、后续整改。

县委在考评会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评单位的最终得分和考核等次,提出改进工作和实施奖惩的意见。

有关党委(党组、工委)书记下次述职时首先汇报改进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结果运用

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注重考评工作的客观性、真实性、公平性,严防搞形式、走过场,通过科学设计、规范操作,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取得实效。

要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考评情况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方面,把考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委根据考评结果对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工委进行排名。

1、参加会议考评得分排前三名的党委(工委),予以通报表扬,考评连续两年排前三名的优先作为省、市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推荐。

2、考评中得“一般”和“较差”意见比较多的党委(党组、工委)书记和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同志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的,列为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整改单位,其

附件:

全县党委(党组、工委)书记

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测评表

评议项目

评议内容

评议档次

较好

一般

(一)党建综合情况

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认真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理论武装强化

加强理论武装,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

(三)党员作用突出

切实抓好创先争优,认真实施“六制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全体党员公开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组织坚强有力

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成为加快推动“幸福襄城”建设的坚强核心

(五)用人导向明确

落实“五重五不简单”要求,坚持“中心工作跟得上、改善民生办实事、加快发展真爬坡、重大事情拿得下”干部实绩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六)人才引领发展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视野,盘活用好各类人才,提升人才效能,为科学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七)基层基础扎实

深入开展“树正气、树形象、促发展”活动,搞好“五先争创”和“后进村整顿、先进村提升”,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

(八)干部廉洁自律

坚持从严治党,完善惩防体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干部廉洁自律

(九)推进改革创新

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机制,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在创新中发展,在创新中完善,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工作水平

(十)人民群众满意

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主题词:

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见

中共襄城县委办公室2012年2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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