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统计局“十四五”工作谋划稿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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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统计局“十四五”工作谋划稿与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文

2021年统计局“十四五”工作谋划2645字文稿

一、“十三五”工作亮点

(一)“三农普”工作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

2017年5月,县代表市接受省政府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检查验收,各项工作获得省检查组专家们的一致认可和充分肯定。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县委、政府与部门、乡镇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确保农普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责任层层落实;县农普办(统计局)与相关部门和69个乡镇全覆盖落实挂联责任制,加强工作协调,推进依法普查。

二是业务指导到位。

先后组织12次业务培训会,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和PDA操作的解释,采用QQ群等方式,统一解答业务,及时解决普查登记问题,切实提高普查人员业务水平;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乡镇、村、社普查一线,开展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全面提高普查质量。

三是督促检查到位。

普查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组织人员深入69个乡镇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指导,平均达3次以上;每天两次通报登记上报进度和排位情况,对进度滞后乡镇通过电话、短信方式提醒,督促工作落实。

四宣传发动到位。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短信、微信等舆论工具,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并配合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圆满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统筹联动。

县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强化“五落实”要求,迅速组建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经普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普查经费和普查物资设备,明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分工,形成多方合力、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充实力量,建强普查“两员”队伍。

各部门、各乡镇、城市社区成立普查机构,建立普查队伍,全县划分为978个普查区、1110个普查小区,选聘落实2526人,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具体负责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和入户登记等工作。

三是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

与宣传部门紧密配合,制定经普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宣传片、中国网及县政府官方网站、“在线”微信公众号、大型户外广告、LED户外显示屏、手机短信、宣传画报、标语横幅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和普查对象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不断扩大全社会对经济普查的关注度和知晓面。

四是加强培训,强化普查人员业务素质。

重点针对清查方案、单位划分和行业划分、普查数据质量管理规定等内容,充分结合理论与实际操作,分两期完成了全县69个乡镇、52个社区“两员”单位清查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普查人员意识强、业务精、工作实。

五是全面清查,力求普查对象不重不漏。

单位清查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整理对比部门资料等方式,整理2.6万户个体户资料,形成全县11238户单位清查底册,组织人员力量进行深入核查比对,查遗补漏,清理核实8235户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33153户个体户,确保单位清查“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六是强化考核,推进工作责任落实。

县政府与各乡镇和成员单位签订了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制订了《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将四经普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县经普办落实四经普工作挂联责任制,将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加强督促指导和数据质量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有力保证了普查工作按时按质推进。

(三)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统计管理体系。

按照《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统计深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努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是机构调整不断优化。

单设统计执法大队为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在县统计局增设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在内设的农经贸易统计股挂牌,在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牌。

经县编委会、常委会审议通过另增加参公编1个,新增领导职数1个。

二是各级部门统计责任不断夯实。

号文件明确了部门在统计工作上的职能职责,按照《关于建立统计工作对口联系乡镇和部门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局各股室主动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检查指导,每个月到联系的重点部门开展1次以上的指导工作,充分听取各部门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对策建议,督促部门按照统计规范化建设“八有”标准,完善统计基础工作。

三是加强与国家调查队的协作配合。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统计局有关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改革的要求,与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紧密配合,各项规下业务交接工作已圆满完成。

二、“十四五”工作谋划

“十四五”规划,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为扎实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县统计局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十四五”规划工作。

充分发挥数据监测统计分析职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为行业部门做好监测提供依据。

(一)夯实常规性统计工作。

“十四五”期间继续按时、按质组织实施好工业、批零住餐、房地产、服务业等行业,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和科技等领域统计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全面、真实、可靠。

(二)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

一方面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强化异动分析和结构性分析,加强对周边县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研究及对产业集聚区等重点领域,工业、投资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查研究,科学研判经济形势。

另一方面,围绕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等考核评价体系和我县经济发展目标,深入研究统计方法制度,加强数据背后信息的挖掘,准确把握新变化、新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既当数库,又当智库,切实为全县“十四五”目标顺利实现提供统计支持。

(三)做好数据发布解读工作。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央、省、市、县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丰富数据服务的内容,创新数据服务的方式,提升数据服务效能。

加强网站、微信、手机客户端平台建设,改进完善数据发布方式,及时发布经济社会统计信息。

(四)组织实施“五经普”和专项调查工作。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23年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我局将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创新方法模式,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从我县实际出发,推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确保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十四五”期间,我局将多措并举,组织开展好1%人口抽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社情民意调查等各类专项调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能力建设。

要加强统计法制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文化建设等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履行好统计管理职能,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的统计工作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全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7449字文稿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建设理念。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底线思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基本出发点,建设美丽灵武。

  一、“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灵武市委、政府的坚强的领导下,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推进顺利,所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16项约束性指标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第一轮环保督查和“回头看”期间,我市共受理转办投诉件74件81个款项,已全部办结,反馈督察意见涉及我市需整改问题36项,截至2020年5月底,应完成24项,已完成整改24项,按序时推进13项。

再生园区占用白芨滩自然保护区企业完成拆除及清理任务,退出面积2197亩,完成生态整治2658亩。

  但从我市整体生态环境状况来看,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主要表现在:

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空气质量受大气影响较多,春季沙尘、扬尘不时发生;区域性水质长期不能满足地表水标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低;查办偷排、倾倒危废环保违法案件数量增多、难度增大。

  1、全面完成“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充分发挥列入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十三五”减排任务。

  一是落实结构减排,加大对水泥、冶炼、印染、火电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技术改造,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宁夏瑞银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环保企业完成技术改造。

  二是落实工程减排,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厂提标改造,新建第三、第四污水处理厂。

完成全市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进行提标改造,建成东沟人工湿地,建设白土岗规模化养殖基地,实现养殖集约化,粪污集中化处理。

完成建成区和农场餐饮服务业燃气改造。

  三是落实环境监察减排。

淘汰老旧汽车(黄标车)2212辆,拆除燃煤锅炉349台;完成河东机场、双马煤矿、麦垛山煤矿12台锅炉脱硫脱硝;建成7个集中清洁煤配送中心。

  “十三五”期间,全市完成减排项目21个。

化学需氧量减排1895.17吨,氨氮减排110.15吨,二氧化硫9005.46吨,氮氧化物减排12289.63吨(以上数据出自《银川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2.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三五”期间我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环境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空气优良率逐年提升,优良天气2017年—2019年分别为300天、304天、323天,空气优良率分别达到87.1%、87.5%、91%,主要污染物PM10。

完成全口径重点行业重金属以及工业能耗减排任务和农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完成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的拆除和使用清洁能源的改造工作。

水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除大河子沟、边沟等区域为劣五类水质外,所辖银古黄河大桥水质稳定在Ⅱ类,所辖东沟入黄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崇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标准。

土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推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移出和处置的全程监督,危废安全处置率为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规模养殖企业全部配套安装粪污资源化设施,利用率达到100%。

  3.执法环境和环保宣传教育得到改善和加强

  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普宣传日、节能宣传周、法治宣传日等各种宣传契机,开展环境宣传和教育,倡导低碳出行,垃圾分类,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树立节约资源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各部门、各单位、广大群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

  4.强化环境监测工作,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加强

  “十三五”期间,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全市“十四五”经济发展规划提供了有力的环保数据支撑;完成河道在线监测项目,实现对河道水质监测的“动态监管”;完成“智慧环保”信息平台建设,实行生态环保信息共享;完成常规大气、水、土监测工作;完成崇兴、大泉水源地和乡镇集中式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东沟人工湿地,灵武入黄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Ⅳ类标准。

  5.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完成了环境系统体制机制改革,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开展了中央环保督查及“回头看”生态环境问题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大气保卫战、水保卫战和土壤保卫战等生态环境专项行动。

对污水处理厂、重点企业、重点流域等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节能减排监察以及督促整改力度,有力促进了我市环境质量的好转。

共查办环境违法案件96件,罚款493.6813万元。

  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污染物减排,抓环境治理,抓源头防控,一手抓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绿色生态产品。

积极推动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大力加强对生态保护的监管力度,努力扩大生态空间和生态容量,维护生态安全。

  

(二)总体目标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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