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精选多篇自查自纠报告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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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精选多篇)-自查自纠报告

实际利润额

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

利润总额

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635号)第一条的规定,

实际利润额

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填报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14]

34号)第四条的规定,对未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入方面

1、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须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二条至二十六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第875号)。

2、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折旧、摊销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不征税收入不得填报为免税收入;

(3)不征税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4)不征税收入(即使作为应税收入申报),其对应的研究开发费不得加计扣除;

(5)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未按规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能确认为不征税收入;

(6)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仅限于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该软件生产企业须符合如下条件:

取得软件企业证书,并在证书有效期内,且通过当年年审的;

(7)软件生产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符合不征税收入确认条件且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的,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不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做全额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要做纳税调增处理;若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大于研究开发支出金额的,按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做纳税调增处理,有加计扣除的同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

15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

87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号)第一条第

(一)款。

3、企业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828号)第二条、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4]148号第三条第(八)款)。

4、投资收益:

(1)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应作为计算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2)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满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八十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79号)第三、四、八条对于投资收益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

三、成本费用方面

1、工资薪金:

(1)国有性质企业的工资薪金不应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2)已计提尚未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不能税前扣除;

(3)工资薪金的合理性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3号)第一条的规定;

(4)工资薪金中不应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务费等费用;

(5)工资薪金发放对象为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6)对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7)已经实现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税收上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8)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4]3号);

6、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成本的核算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4]31号)第四章的相关规定,其中重点提示以下内容:

(1)对本期未完工和尚未建造的成本对象应当负担的成本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分别建立明细台帐,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4]31号)第二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4]31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3)停车场所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4]31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税务处理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4]3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7、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应符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京国税发[2014]92号)附件四《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口径》的要求。

8、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条件确认应符合国税函[2014]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全面自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不局限于本提纲中的内容。

请您在自查报告中详细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按规定时间将自查报告报送主管税务所。

本次自查主要针对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自查中发现涉及以前年度所得税申报问题,请在自查报告中单独说明。

自查报告须加盖公章,自查中没发现问题的,要在自查报告中明确说明。

自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税收管理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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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宜阳县地方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执法自查情况汇报材料

市局所得税科:

 

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认真进行企业所得税执法自查。

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检查工作

 

为落实好企业所得税税收执法检查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落实此项工作。

 

组长:

郭本州

 

副组长:

李洪山周云峰王安康丁利伟

 

成员:

税政、征管、票管、监审、法规等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组织协调和具体检查工作。

各中心所、城关分局、各科室加强沟通,相互配合,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二、制定检查方案,细化检查项目

 

针对企业所得税重点检查内容,我局对每一项逐条进行细化,认真对照进行自查。

截止2014年8月我局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共计查账户155户,核定户58户,定期定额7户,我局认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学习,不搞应付,把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落到实处。

 

三、基本情况

 

1、对关联企业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我的的关联企业非常少,

1

 

再加上有的所得税归国税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我局对关联企业的管理需要加强。

 

2、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需要加强,截止目前,我局没有一户小型微利企业,使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政策没有体现。

 

3、对我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有待于落实。

 

4、对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依法进行了认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初,在征管系统进行认定,对于每年6月之前的手工纸质认定从2014年到现在没有进行。

这个情况也向市局反映过。

 

5、对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资料存在审批文书使用和填写不规范现象,填写有漏项现象。

减免税资料整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6、弥补亏损台账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四、改正方法

 

1、强化税收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结合具体工作岗位,分门别类进行培训,对个体税收管理员,重点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文书的制作等;对企业税收管理员,重点学习会计学小企业会计制度、成本会计,以突出培养查账能手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

 

2、从小处着手,发现不规范的现象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主管领导一道解决问题。

边干边学,不懂就问,不会就查,认真落实未落实、未执行的各项政策。

 

3、理顺工作思路,使用合适的工作方法,杜绝眉毛胡子一把抓。

,充分运用地税综合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税收管理,人机结合,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深度。

4、抓住重点,以点带面。

以加强专业市场管理为突破口,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个体税收管户管理、定额核定、定额审批、税款征收等各项工作,推动了我县征管工作全面提高。

 

五、总结整改,以备市局检查

 

自查结束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完善。

通过企业所得税税收自查工作,使全局地税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得到提高和促进。

宜阳县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第三篇:

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1、企业基本情况

2、近3年的收入,应纳税额,已纳税额,(要列明税种)

3、自查结果,有无问题,何种问题

4、处理措施,调整方式

5、结尾(我公司今后..............做一个..........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自查报告。

国税提纲就54条,也是这么写,不用按提纲逐条的分析和列明,分两大块写就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主要是写如果哪方面发现了问题,着重写一些问题发生原因,怎样处理之类的,没有问题的就可以概括为未发现其他问题等。

根据市局工作安排,我局于2014年7月至9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

纳税评估企业需先进行自查。

希望贵单位对此次工作给与高度重视,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自查2014年度各项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是否符合税法有关规定,其中自查重点如下:

一、预缴申报方面

(一)自查要点

实行据实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

实际利润额

的填报数据,与企业当期会计报表上载明的

利润总额

数据进行比对,是否存在未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35号)第一条规定申报的情况。

(二)政策规定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635号)第一条的规定,

实际利润额

应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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