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0湛江市粮食储备中心库10万吨粮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析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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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浅圆仓1组2组、工作塔、汽车接发站、平房仓、机修器材库、消防水池、辅助用房、储藏室、一站式服务用房、综合办公室、大门门卫、市政配套用房。
其中:
1、浅圆仓1组,有8个粮食储藏罐,建筑高度均为33.3m,其中仓下层层高13m,仓身层层高18m,仓顶层层高4m;
基地面积2646.88㎡,建筑面积6037.53㎡。
2、浅圆仓2组,有10个粮食储藏罐,建筑高度均为33.3m,其中仓下层层高13m,仓身层层高18m,仓顶层层高4m;
基地面积8844.81㎡,建筑面积7794.49㎡。
3、工作塔,地下1层、地上9层,建筑高度49.3m,基地面积466.68㎡,建筑面积2840.49㎡。
4、汽车接发站,地下1层、地上4层,建筑高度35.5m,基地面积476.25㎡,建筑面积1105.08㎡。
5、平房仓(24m×
60m),1层,建筑高度10.2m,基地面积1630.23㎡,建筑面积1512.22㎡。
6、平房仓(24m×
48m),1层,建筑高度10.2m,基地面积1223.04㎡,建筑面积1211.13㎡。
7、机修器材库,1层,建筑高度7.4m,基地面积1054.28㎡,建筑面积1054.28㎡。
8、辅助用房,1层,建筑高度5.8m,基地面积246.96㎡,建筑面积246.96㎡。
9、储藏室,1层,建筑高度3.6m,基地面积27.71㎡,建筑面积27.71㎡。
10、一站式服务用房,2层,建筑高度8.2m,基地面积331.69㎡,建筑面积659.35㎡。
11、综合办公楼,3层,建筑高度13.5m,基地面积1251.83㎡,建筑面积3449.25㎡。
12、大门门卫,1层,建筑高度4.3m,基地面积29.6㎡,建筑面积22.72㎡。
13、市政配套用房,1层,建筑高度4.5m,基地面积95.1㎡,建筑面积96.1㎡。
结构形式:
。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湛发改经贸[2016]213号、湛发改经贸[2016]172号、湛发改经贸[2016]397号、建字第4408012016G0040号
资金来源:
市财政统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
按发包人确认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和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以及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95天
拟从年月日开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及规范,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达到合格或以上质量验收标准,同时应符合粮食仓储行业专项验收的相关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工程结算价款以财局审定结算为准,如遇审计部门审计,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项目单价:
□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2.合同价格形式:
按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澄清等资料;
(2)投标文件、投标函、其录及中标通知书;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报批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项目承包单位根据建设进展情况提出拔款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市财政局拔付合同价款。
一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
年月日
订立合同地点:
湛江市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2份,承包人执2份,其余用于报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地址:
地址:
广州市广卫路4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年版)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定义
1.53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及优先顺序为:
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
7.投标文件及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标函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等);
11.国家、广东省、湛江市关于本工程施工的有关文件(发包人在收到后尽快通报给承包人);
12.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文件;
13.其他相关文件:
发包人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湛江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以及其它有关本工程的现行国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
5.施工设计图纸
5.1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施工设计图及技术要求一式三份,如需另行增加图纸,需通过发包人向设计院购买(承包人应交晒图成本费用)或自行复制(费用自理);
其余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文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3)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图纸。
(4)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有特殊保密要求的资料,发包人、承包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承担相应的保密费用。
5.2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
无。
6.通讯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监理单位
造价咨询单位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7.工程分包
7.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将其肢解后转包给第三方,否则应按合同总价8%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2分包的一般约定
7.2.1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禁止分包。
7.2.2本工程承包人如果需要将部分工程或部分工作分包给第三方,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且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分包资质的。
7.2.3关于劳务分包:
按湛江市建设局关于劳务分包有关制度执行。
承包人对其分包单位承担完全、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合同需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7.2.4未报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单位,一律不能进场。
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不能约定发包人直接向分包人支付款项。
承包人不得授权分包人或与分包人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可以直接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等结算资料及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
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发包人结算,承包人应保证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分包人约定分包人就工程款支付及工程结算问题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民事权利。
如发包人代为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或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工程价款提起诉讼,分包人直接起诉承包人、发包人的,承包人保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发包人也有权直接抵扣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解除承包合同,赔偿损失。
承包人取得批准分包并不解除承包人在合同规定任何责任和义务,其分包工程费用、分包管理费、利润以及税费,均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追加费用。
7.5
(1)指定分包工程:
(2)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3.交通运输
13.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协助。
13.2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13.4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
(1)专项批准事件的总监理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
(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的:
19.发包人
19.2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
开工前或按进度需求分步达到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开工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