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师资格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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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具体负责对师资的培养、评价、监督、申报和激励等管理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部师资的管理
4.1.1部师资定义与分级
部师资是指经公司统一授予师资证书,协助、参与人才培养和课程讲授工作的职员。
XX而担任授课任务的职员,称为部教员。
部师资按其授课的综合能力和经验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和五星讲师。
讲师星级每年评审一次。
每次评审星级讲师如根据相关条件,需降星级,原则上每次只降一个星级。
4.1.2部师资认证
4.1.2.1师资认证由相应的师资管理组组织备课会认证或采取听课认证。
4.1.2.2三星及三星以下级别讲师认证,由相应的师资管理组参加备课会/听课认证,并在星级讲师认证表上签字认可。
四星及以上级别星级讲师认证备课会/听课由集团师资管理组组织,参加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并且不少于2人:
集团师资管理组组长(或其授权人)、该专业高级人员、四星讲师共同参加。
4.1.2.3认证后由师资管理人员填写《集团星级讲师认证表》上报集团师资管理组备案。
集团师资及一线公司四星及以上师资由集团颁发星级讲师证书。
一线公司三星及以下级别讲师证书由集团统一编号管理,由一线公司颁发。
4.1.2.4讲师的星级晋升,由师资管理人员填写《集团星级讲师申报表》,上报相应的师资管理组申请晋升,认证及审批程序同前述相应规定。
4.1.3部师资义务
4.1.3.1课程讲授义务
经认证的星级讲师,每年必须完成至少6小时或三次以上的授课任务。
4.1.3.2课程资料提供
经认证的讲师应向所属师资管理组提供课程资料供备案保存,课程资料包括:
授课讲义、PP演示稿、学员资料、测试题及答案、相关教学辅助参考资料、工具等。
4.1.3.3维护职责
当课程容发生变化(如规修订、数据变更)时,讲师应对所讲授课程进行修订。
修订结果及时向所属师资管理组备案。
4.1.3.4高级管理人员授课义务
授课是一种将自己的知识、技能传播给其他人直接有效的手段。
集团管理人员都应履行培育人才的职责,这也是衡量工作绩效的参考信息。
集团业务经理级别以上、一线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都必须承担为职员授课的义务。
4.1.4集团课酬标准(课酬单位:
元/小时)
项目
工作时间
非工作时间
一星讲师
100
120
二星讲师
150
三星讲师
180
四星讲师
200
五星讲师
250
备注:
经认证的部教员授课,按80元/小时付酬;
助教课酬按50元/小时计;
团队导师课酬工作时间为200-400元/工作日,非工作时间为300-500元/工作日;
培训专职人员工作时间课酬减半。
4.1.5集团课酬发放规定
4.1.5.1因授课产生的讲师差旅费用由培训受益公司承担。
4.1.5.2课酬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财务规定申报、领取和统一制单并发放。
4.1.5.3各部门邀请、外部师资讲课,如需发放课酬,须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报通过培训日程及容、讲师资料等,并提供讲义备案,配合进行讲师评估。
4.1.5.4部讲师以公司名义对外单位授课,由师资管理组统一安排,课酬以公司与外单位双方协定之市场价格付与。
4.1.6认证激励:
所有部讲师的授权记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在公司部公布,并且在职员行为考核和专业系列认证时予以参考。
4.1.7评奖激励:
每年组织一次集团优秀讲师评比,由相应的师资管理组申报,优秀讲师将获得奖金或其它形式的奖励。
4.1.8课程开发奖励
公司鼓励讲师/教员开发新课程,对新课程开发成功并通过备案的职员给予新课程开发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4.1.8.1新课程开发须提供讲师讲义、演示PP稿、学员资料、课程资料及其他配套资料等授课资源,由集团培训组确认备案。
4.1.8.2相应师资管理组应安排新课程认证会。
根据新课程开发人员在集团第一次正式讲授所开发课程的学员满意度确认奖励标准。
4.1.8.3新课程开发者在领取奖金之前须与集团签订《课程开发协议书》。
4.1.8.4授课效果评估和奖励标准
每门课程奖励
课程要求
2000元
●3.5小时以上,与专业或管理密切相关的核心课程
●80%以上人对课程容满意,70%以上人对授课技巧满意
●全新容的课程开发
1000元
●3.5小时(含)以下,与专业或管理密切相关的核心课程
●原有课程重新开发,容有重大改革
500元
●核心课程但无法达到以上满意度
●非核心课程且80%以上人对课程容满意,70%以上人对授课技巧满意
●原有课程重新开发,容有较大改革
课程效果评估标准简要说明
评估档次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课程
容
针对性很强,理论与实用性结合紧密,学员收获很大
针对性好,易于理解,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学员有收获
针对性和实用性不足,课程指导意义不够,收获少
其它情况
授课
技巧
表达清晰生动,善于运用授课工具,与学员互动性强
表达清晰,能与学员互动
表达一般,与学员没有互动
四、培训经费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集团培训经费预算、使用和支出,加强培训帐务管理,提升培训经费的价值创造率,促进集团培训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围
适用于集团总部,各一线公司遵照执行。
3.职责
3.1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组的职责:
3.1.1负责编制总部培训经费预算;
3.1.2合理使用培训费用、进行培训登记;
3.1.3对总部和一线公司培训费用使用进行分析,向人力资源总经理提交相关报告。
3.2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的职责:
3.2.1审核培训预算;
3.2.2审批培训费用;
3.2.3审阅培训费用分析报告。
3.3各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3.3.1提出基于本部门的需求的培训预算;
3.3.2合理分配、使用培训预算。
3.4集团财务管理部的职责:
3.4.1根据总部费用支出额度,审核培训费用预算、平衡费用支出;
3.4.2对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进行监督和控制;
3.4.3定期提供培训费用帐单。
4.
指引容
4.1培训经费的额度:
根据职员工资总额/营业收入的1.5%记提
4.1.1
培训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初期预算、季度结算、严格支出、按照集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有效使用。
4.1.2
集团各公司培训经费实行自行管理。
各一线公司的培训经费由各公司自主支出,相关使用情况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4.2
培训预算的编制
4.2.1每个财年结束前一个月份进行培训需求调查,依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及企业业务发展需要,对全年培训组织、开展情况拟定初步计划,并编制年度培训经费预算,经主管领导批准。
预算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按照预算执行。
4.2.2
集团各公司应建立年终培训经费使用分析报告制度,介绍全年培训经费使用状况,并对经费效用进行评估与分析,分析报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4.3
培训帐务管理
4.3.1
按照培训经费的用途将培训经费划分为:
培训组织费用和培训日常费用两大类。
4.3.2培训组织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外部培训课程费用(不含差旅费,差旅费用在部门费用中列支)、训课程费用、讲师课酬、出国考察、脱产培训、业余进修、双向交流所发生的费用。
4.3.3培训日常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添置设备费用、组织活动费用、购买培训物品费用、学员礼品费用、培训餐费以及其他培训杂费。
4.3.4
培训帐务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培训负责人签单,注明计入培训费用,登记(使用培训帐务登记表格)财务部报销,定期由帐目管理员按类别计入培训电脑EXCEL帐目。
4.3.5参加外部培训必须将课程资料完整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视情况召开报告会或者提交培训报告,未能完成备案、报告提交者不能报销培训费用。
4.4
集团各分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对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或作一定的修改补充,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没有实施规定的,按本规定执行。
4.5
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7.
培训积分的课程分类
培训积分的课程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课程类、交流类、考察类、进修类
十六个课程专业
(1)通用管理;
(2)文化理念;
(3)职业技能;
(4)设计;
(5)工程;
(6)人力资源;
(7)客户服务;
(8)财务资金;
(9)营销;
(10)项目发展;
(11)成本;
(12)IT;
(13)法律;
(14)物业管理、(15)审计;
(16)其他。
按照《企业股份职员职务行为准则》进行处理;
如因职员违反本声明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偿的权利。
3.6职员在使用E学院的任何网上音像课程以及相关资料之前,必须阅读并接受本声明。
、培训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公司的培训资源,并且保护培训知识产权,特制定此规定。
公司所有的培训资料。
包括以实物和电子形式的讲义、胶片、学员资料、幻灯片、演示稿、光盘、软盘、录象带、录音带、照片、书籍、游戏、道具、课程等等。
3.制度容:
职员由于个人学习、研究或组织公司的培训活动所需,可以借阅、使用和下载,但需保证遵守下列规定:
3.1
职员获得使用培训资料时需声明并约定用途和使用围,并保证不超出所约定的用途和使用围使用所得资料,书面或电子形式签定《使用课程资料协议书》提交总部人力资源部存档。
3.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职员无权以任何形式在约定围外复制和传播所借培训资料;
复制包括以文字、音像、电子数据等任何形式复制所借资料;
在培训授课过程中录象、录音、拍照的,视同对所借资料的复制;
传播包括将所借资料转借他人、私自在公司培训以外的场合讲授、广播、放映等;
3.3
职员不得违反公司的课程设计说明使用所借资料;
不在使用过程中对所借资料进行歪曲解释或者私自篡改;
3.4
职员需按时归还所借资料,并保持整洁和完好无损。
所借资料是电子数据的,职员应按公司指令在归还所借软盘或光盘的同时永久删除职员在借用期间中制作的副本或以所借资料为容的电子、各种形式的电子文稿。
3.5
职员离职时,需要验证职员是否履行《使用课程资料协议书》约定的全部容。
如职员有未按约定用途和围,使用所借资料或逾期归还所借资料、损坏所借资料等,应接受公司处分;
如因违反本规定或协议行为获有经济利益时,违反者应向公司支付双倍金额的赔偿;
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