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2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DOCWord下载.docx
《C02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DOC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02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DOCWord下载.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2.1场地要求
确保开展监检工作的监检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露天监检时应在无雨和无积水的情况下进行。
现场不具备安全检验条件、开展检验可能危及检验人员或者他人安全和健康的,经请示检验机构同意,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但是必须书面向使用单位说明原因,并且报该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机关。
4.3检验环境要求
4.3.1塔式起重机(GB5144)
环境温度不超过-20~40℃。
工作电源电压波允许误差为10%,供电容量不小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在起重机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与20m/s;
整体架设、爬升或顶升操作时风速不大于13m/s。
4.3.2施工升降机(GB/T10054)
工作电源电压波允许误差为±
5%,供电容量不小于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在其中级的最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与20m/s;
整体架设、爬升或顶升操作时风速不大于13m/s
4.4检验条件
4.4.1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是指起重机械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检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的强制性、验证性检验。
4.4.2施工监检工作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向监检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手册和相关的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工艺)文件以及相应的施工设计文件;
(2)现场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质量体系责任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相关证件;
(3)产品技术文件(原件或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改造、重大维修的施工设计文件;
(5)施工过程的各种检查记录、验收资料;
(6)施工分包方目录与分包方评价资料(施工分包应当符合安装许可条件要求);
(7)施工监检工作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4.4.3施工单位应当设专人配合开展监检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为监检人员的监检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根据施工监检工作情况,需要在现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的,应当为监检机构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对A类监检方式的项目,监检人员需要到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通知监检人员,并且约定监检时间。
5检验流程
5.1检验流程图
5.2检验项目及方法
5.2.1资料部分
5.2.1.1设备选型
对照产品文件、合同,检查机械的选型与使用工况匹配情况是否符合法规和合同要求,防爆起重机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元件、照明器材等需要采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是否采用防爆型。
检验方法:
资料核查
5.2.1.2产品技术文件
核查产品以下出厂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1)产品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
原理图);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
(3)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按覆盖原则);
(4)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纳入监检范围的)。
检验方法:
资料核查
5.2.1.3安装、改造、维修资格
核查以下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
(3)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5.2.1.4施工作业(工艺)文件
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有经其负责人批准的施工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程序、技术要求、方法和措施等。
5.2.2施工条件部分
5.2.2.1现场施工条件
(1)核查是否有经过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安装基础验收合格证明;
资料核查。
(2)检查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高于30m的起重机械顶端或者两臂端红色障碍灯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核查安全距离等;
确认场地是否存在危害监检工作、监检人员人身及设备安全隐患。
5.2.3现场部分
5.2.3.1部件施工前检验
(1)核查主要零部件合格证、铭牌,必要时核对实物检查;
(2)核查安全保护装置合格证、铭牌、型式试验证明,必要时核对实物检查;
(3)核查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的检查记录。
对照合格证实物;
核查参照主要受力结构图纸实物核查
5.2.3.2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验
(1)核查主要受力结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施工现场连接(焊接、螺栓、销轴、铆接等)的检查记录;
查阅施工记录,必要时对照实物宏观可见焊缝焊接焊接质量,宏观检查可见螺栓、销轴、铆接等连接情况
(2)核查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的主要几何尺寸施工检查记录;
参照主要受力结构图纸实物核查。
(3)核查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等施工检查记录,必要时进行检查;
查阅施工记录,必要时进行检查
(4)核查配重、压重的施工记录;
查阅施工记录
(5)检查安全警示标志。
实物核查
5.2.4电气与控制系统检验
5.2.4.1电气设备与控制系统
核查起重机械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系统的安装记录,是否符合GB5025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必要时进行检查。
宏观检查相关项目安装质量是否符合GB5025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5.2.4.2电气保护装置
根据电气接线图,按照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核查以下电气保护装置检测和试验的施工记录,必要时进行检查:
(1)接地保护;
查阅施工记录。
必要时检查:
接地干线的可靠接地连接、检查接地型式、测量接地电阻。
(2)绝缘电阻;
必要时测量接绝缘电阻。
(3)短路保护;
必要时核查实物。
(4)失压保护;
必要时试验验证。
(5)零位保护;
(6)过流(过载)保护;
(7)失磁保护;
(8)供电电源断错相保护;
(9)正反向接触器故障保护(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非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
查阅施工记录、电气原理图。
5.2.5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检验
5.2.5.1制动器
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必要时进行操作和测量:
(1)工作制动器与安全制动器的设置应当符合《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Q0002-2008)第六十七条要求;
核查制动器的设置及形式是否符合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必要时进行操作和测量。
(2)起升和动臂变幅机构采用常闭制动器,回转机构、运行机构、小车变幅机构的制动器能够保证起重机械制动时平稳性要求;
(3)制动器的推动器无漏油现象;
实物检查
(4)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没有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匀,没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
实物检查,必要时测量
(5)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6)制动轮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没有摩擦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凹凸不平度不大于1.5mm。
5.2.5.2起重量限制器
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置起重量限制器,现场监督试验,检查试验和结果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起升额定载荷,以额定速度起升、下降,全过程中正常制动3次,起重量限制器不动作;
(2)保持载荷离地面100mm~200mm,逐渐无冲击继续加载至1.05倍的额定起重量,检查是否先发出超载报警信号,然后切断上升方向动作,但机构可以做下降方向的运动。
实物检查及试验验证
5.2.5.3力矩限制器
(1)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均设置起重力矩限制器,现场监督试验,检查当起重力矩达到1.05倍的额定值时,是否能够切断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动力源,但是机构可以做下降和减小幅度方向的运动;
(2)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回转力矩限制器,现场监督试验,检查当回转机构在回转有可能自锁时,回转力矩限制器是否可靠。
5.2.5.4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
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均设置起升高度(下降深度)限位器,并且对其试验进行监督,当吊具起升(下降)到极限位置时,是否能够自动切断动力源。
5.2.5.5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检查大、小车分别运行至轨道端部,压上行程开关,检查大、小车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电动单梁起重机,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小车运行机构除外)时,是否能够停止向运行方向的运行。
5.2.5.6缓冲器和止挡装置
检查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轨道端部缓冲器或者端部止挡是否完好,缓冲器与端部止挡装置或者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对接是否良好,端部止挡是否固定牢固,是否能够两边同时接触缓冲器,并且对操作试验进行监督。
宏观检验及试验验证
5.2.5.7应急断电开关
检查起重机械应急断电开关是否能够切断起重机械动力电源,应急断电开关是否不应当自动复位,是否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5.2.5.8连锁保护装置
检查出入起重机械的门或者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打开时,总电源是否能够接通。
当处于运行状态,门打开时,总电源是否断开,所有机构运行是否都停止。
5.2.5.9超速保护装置
对于门座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起升机构,当采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器、能耗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他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检查是否有超速保护装置。
5.2.5.10扫轨板
检查并且测量起重机械扫轨板下端与轨道的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一般起重机械不大于10mm,塔式起重机不大于5mm)。
实物检查及必要时测量
5.2.5.11导电滑触线防护板
检查所设置导电滑触线的防护板是否安全可靠,符合规定要求。
5.2.5.12防坠安全器
检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连接是否牢固、可靠,其动作速度调节装置的铅封或者漆封是否完好,标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