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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至2000万)。

有关条款解读有关条款解读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在项目上指:

建在项目上指:

建设项目办主任、项目总监、施工项目经理设项目办主任、项目总监、施工项目经理)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主要有:

主要有:

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投人安全投人、专职安全机构、专职安全机构、三类人员持证、三类人员持证、工伤、意外保险工伤、意外保险、劳动保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应急预案、安全评估等应急预案、安全评估等)

(一)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计划;

(全国(全国安监系统视频会议指出:

安全培训不到位安监系统视频会议指出:

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是重大安全隐患)(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和财产损失。

注意: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痕迹、物证。

(七)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造成3030人以上死亡人以上死亡,或者或者100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或者1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造成1010人以上人以上3030人以下人以下死亡死亡,或者,或者5050人以上人以上100100人以下重伤,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5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七)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造成33人以上人以上1010人以下人以下死亡死亡,或者,或者1010人以上人以上5050人以下重伤,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1000万万元以上元以上5000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造成33人以下死亡人以下死亡,或,或者者1010人以下重伤,或者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以上”包括本数,所称包括本数,所称的的“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

不包括本数。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告后,应当于11小时内向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立即向业主及交立即向业主及交通建设主管部门通建设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监督考核做好相关记录)

(一)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按照(按照1.5%1.5%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财企(财企201216201216号)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企财企201220121616号号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

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程、公路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通信工程为1.5%1.5%。

财企财企201220121616号号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有的单位买跳板(应急时用行)、租用车辆)

(一)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设机构,监理单位配专职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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