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合同(2010.11.21)文档格式.doc
《造价咨询合同(2010.11.21)文档格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造价咨询合同(2010.11.21)文档格式.doc(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八条 乙方责任 4
第九条 违约责任 5
第十条 其他 6
第十一条 附件 7
编制要求 9
第一条 清单编制依据 9
第二条 清单编制要求 9
第10页共10页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接项目业务。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各自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国家、山东省和济南市有关规定及本业务具体情况,签订本咨询委托合同。
第一条委托项目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规模:
约万M²
1.4委托内容:
单体工程量清单编制、标底价、招标控制价及过程控制资料和竣工结算备案资料手续的出具和完善。
第二条工作内容
2.1根据甲方《×
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单》完成委托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
2.2向投标单位解释清楚工程量清单中的疑问,包括项目设置及工程量的差异。
并与投标单位核对并统一工程量,同一楼栋最终工程量需得到投标单位的签字认同和甲方代表的认可。
2.3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乙方需分阶段向甲方提交以下文件:
1)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提交如下文件:
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2施工图(含招标阶段图纸答疑)工程量清单;
2完整工程量计算书;
2完整的建筑面积计算书;
2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本及文书版本。
2工程量计算书、钢筋翻样单、建筑面积计算书如没有电子版可提供手写底稿。
2)与施工单位核对完成后提交如下文件:
2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核对调整差异说明;
2核对调整工程量清单;
2含核对调整工程量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以下称最终工程量清单);
2最终工程量清单对应的清单标底价及招标控制价;
2完整的工程量计算书;
2完整的建筑面积计算书(建筑面积若有调整);
2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本及文书版本;
2.4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需按甲方要求进行(见合同附件2),封面须有各专业及项目经理的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
2.5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向甲方提出有关本项目的造价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
第三条原则和依据
3.1设计及工程资料:
具体见《×
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单》。
3.2计价依据:
3.3材料信息价格:
3.4其他:
以编制要求为准。
第四条时间要求
4.1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按合同第2条第2.4款要求)在XX年XX月XX日接到有关资料后,于XX年XX月XX日前编制完成并将工作成果提交甲方。
4.2招标阶段图纸答疑在XX年XX月XX日接到相关资料后,于XX年XX月XX日前编制完成并将工作成果提交甲方。
4.3最终工程量清单需在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与投标单位完成工程量核对并将工作成果提交甲方。
4.4最终工程量清单标底价及招标控制价在XX年XX月XX日前完成并提交甲方。
4.5若甲方提交资料时间推迟,提交工作成果时间按照日历天相应顺延,但除甲方另行通知推迟时间外,最终工程量清单提交时间不变。
4.6具体以甲方《×
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单》要求为准。
第五条质量要求
5.1乙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全面反映施工图包含的内容,清单列项正确,不得多项、漏项,项目名称正确、项目特征描述清楚、完整、正确,工程量计算准确。
单体楼每一分项工程(每一补充项清单视为一个分项工程)工程量平均误差率≤2%〔统计该分项工程各项清单工程量误差率的平均值,分项工程的含义为工程量清单第四级编码所指分项工程,误差率计算、统计按绝对值,误差率计算公式=∣(乙方编制清单中工程量-委托项目定标确认清单中工程量)∣/委托项目定标确认清单中工程量(%)。
误差率计算值为保留两位小数(例如:
1.01%)。
平均误差率计算公式=该分项工程中各项清单工程量误差率之和/该分项工程中清单项的个数,如果分项工程中只有一个清单项,则分母为1。
例如:
直行墙分项工程共有6个清单项,误差率分别为a%、b%、c%、d%、e%、f%,则:
直行墙分项工程平均误差率=(a%+b%+c%+d%+e%+f%)/6。
另外:
(1)涂料分项工程按内墙、顶棚、外墙分别进行统计,按三个分项计。
(2)结构部分,因为清单分地下部分、公建部分和公建以上部分分别计列,则钢筋和砼工程统计时相应按三部分进行统计,例如:
上述直行墙分项工程将按三个分项工程计,其余砼项亦按三个分项工程计,钢筋亦然。
〕以上数据的统计以委托项目定标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5.2乙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标底价及招标控制价应根据政府相关文件、甲方提供资料并结合市场情况合理确定,其中招标控制价要满足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要求。
5.3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成果必须内容达到甲方的要求,文字清晰整齐,计算底稿必须条理清楚、步骤清晰,有较强的可复查性。
5.4乙方未按合同条款、甲方的要求执行,或工作成果质量等达不到甲方的要求,乙方须及时进行整改、修正,直至符合甲方要求验收为止且最后一次修正稿的提交日为乙方提交工作成果日。
第六条费用计取及支付方式
6.1造价咨询费用
本咨询委托合同价:
采用固定总价(人民币小写):
¥×
元
(人民币大写):
×
万元整
费用支付方式:
(1)咨询费用总包定标且控制价备案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60%/;
(2)项目结算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完善相关签章手续,并扣除相应的款项后(如有),一次性支付尾款。
6.2以上费用包含乙方应缴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自行缴纳。
乙方请款时,应开具发票(该发票应为合格发票,如经甲方核实后发现是假发票或套票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款项,)。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7.2为乙方提供编制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图纸、甲供材料设备清单及价格等相关资料(不含政府规范文件),对乙方提出的施工图等有关问题进行答疑,并全力配合乙方进行工程量清单标底价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7.3监督检查委托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进度、质量,并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审核。
如乙方不按合同条款、甲方的要求执行,或工作成果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7.4甲方根据咨询业务的进度要求,有权调配乙方造价咨询人员来甲方所指定地点集中办公,统一管理,对此乙方要积极服从。
7.5如甲方发现乙方人员不能满足本工程造价咨询任务的进度时,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以达到完成进度的需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小组中业务能力较低、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配合不力的造价咨询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更换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延误的工期由乙方负责。
7.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费用。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按合同约定完成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业务,工作中需注重与甲方的沟通和协调。
8.2在咨询业务进行中,如对图纸有疑问时,要及时与甲方人员沟通,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不得以自己的理解擅自进行计算,否则,一经发现有此种情况,按违约处理。
8.3乙方须成立工作小组,配备全职造价咨询人员(同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5年),在合同生效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换小组人员,如有特殊原因需变更造价咨询人员,须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
乙方工作小组成员:
项目经理:
,技术总负责:
土建负责:
,土建专业:
安装负责:
,安装专业:
要求:
同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15年,负责过同类项目5个以上,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
技术总负责:
同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10年,负责过同类项目5个以上,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土建、安装负责:
同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8年,负责过同类项目3个以上,执业资格: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高级造价员;
土建、安装造价员:
同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5年,负责过同类项目2个以上,执业资格:
中级造价员
8.4乙方授权项目经理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一切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递交甲方。
8.5乙方应认真清点并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价资料,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乙方须如数、原样返还甲方提供的全部造价资料。
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出以上要求致使工作延误及错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6乙方应对提供的工作成果(包括工程量清单、清单标底价及招标控制价、工程量计算底稿等相关书面及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8.7甲方委托的业务有保密要求,乙方造价咨询人员应对委托业务中的各种资料和结论保密,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8.8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积极进行审阅、优化,如乙方的建议获得甲方采纳并给甲方带来实际的成本降低,甲方将按成本降低额的1%金额给予乙方奖励。
8.9乙方工程量清单编制满足质量要求,甲方将给予乙方每一标段5万元奖励。
8.10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对于甲方的任何工作要求均需无条件及时给予配合,不得与甲方人员争吵。
8.11乙方每月在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需及时派人来完善过程控制资料签章手续。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未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规定及政府有关政策,由违约方承担。
9.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委托业务,逾期不超过5日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完成时间的次日起至实际完成之日止,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日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造价咨询业务总费用的15%支付违约金。
9.3乙方工作结果经甲方审核或与委托项目定标后确定工程量清单对比出现错误,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单体楼每一分项工程工程量平均误差率>2%且≤4%(统计该分项工程各项清单工程量误差率的平均值),乙方承担总造价咨询业务费用分摊在该单体楼上(按建筑面积分摊)咨询费用5%的违约金,各分项工程违约金累计计算;
2)单体楼每一分项工程工程量平均误差率>4%且≤6%(统计该分项工程各项清单工程量误差率的平均值),乙方承担总造价咨询业务费用分摊在该单体楼上(按建筑面积分摊)咨询费用的10%的违约金,各分项工程违约金累计计算;
3)单体楼每一分项工程工程量平均误差率>6%(统计该分项工程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