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1年第1号--关于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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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发现的104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95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

有74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告了部门预算。

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财政部代编预算规模仍较大的问题。

财政部要求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严格按规定比例落实中央本级年初预算到位率;

对确需代编的事项,明确代编预算名称和内容,严格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代编指标;

对据实结算事项,将数额相对固定的部分列入部门预算。

  

(二)关于中央部门年初预算中财政拨款之外的基本支出未细化到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7个项目支出和6项政府性基金支出未落实到具体项目或单位的问题。

财政部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逐步规范和细化基本支出预算批复的内容和形式,2010年已实现对全口径的基本支出(含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来源)区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并批复到基层单位。

二是要求中央部门切实把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基层单位,对于特殊原因确需部门代编的,应在每年6月底前全部细化到所属预算单位,超过9月底仍未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原则上作调减预算处理。

三是4项政府性基金已在2010年批复预算时细化了支出事项。

  (三)关于中央财政尚未建立完善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体系的问题。

财政部将进一步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试点的覆盖面,完善现有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实物费用定额试点。

  (四)关于未充分统筹安排修购基金的问题。

财政部将加快修订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大对医院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关于拨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不及时的问题。

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委、林业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早下达任务计划和报送核查验收结果;

尽快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有关部门年度任务计划下达时间,并改进资金拨付方式。

  (六)关于中央本级库款支出进度不够均衡的问题。

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到位率,切实将预算细化到部门、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

二是及时批复和下达预算,年初代编预算限期下达。

三是规范追加预算管理,对预备费、预计超收收入,提前做好支出预案。

四是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管理,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拨付基本支出,结合项目实施进度拨付项目支出,对特殊项目引入预拨和清算制度。

五是做好预算执行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分析。

  (七)关于向社会公布的各月份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不够准确的问题。

自2010年起,财政部已要求预算单位实际付款时,将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和当年预算安排的资金分开执行;

对上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形成的支出拨款,不再列作当年支出。

  (八)关于发展改革委向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环境评价审批意见或征地手续以及未完成评估论证的6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的问题。

目前,这些项目已补办相关手续,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同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重申并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得列入投资计划。

  (九)关于发展改革委将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了不属于该专项范围的22个建材项目和50个医药项目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在2010年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不再安排建材、医药行业项目。

  (十)关于发展改革委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124个项目实际投资补助标准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已研究制定统一的东、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国务院已明确补助标准的除外),并将根据统一标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年度中央投资规模安排具体项目。

  (十一)关于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农网完善工程等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滞留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要求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方面加快项目建设、资金申请和支付进度,并对农网完善工程进行了专项稽查,对部分工程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采取了惩戒措施。

二是督促做实做细前期工作,从2010年开始,发展改革委要求项目法人按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再由省级发展改革委逐一批复,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可及时开工建设。

三是制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二)关于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2个专项未按建设规划安排投资的问题。

对这2个专项规划确定的“十一五”时期尚未安排的中央投资,发展改革委将在以后年度给予安排,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

  (十三)关于18个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农村初中校舍改造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发展改革委已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督促地方抓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一是对个别虚假申报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及的地区今年不再安排同类教育项目投资。

二是对配套资金未落实的项目,督促各地限时落实配套资金,加快工程进度。

三是对集资建设项目,要求学校限时清退集资款,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是对挪用建设资金的项目,责成建设单位返还挪用资金。

五是对未经批准变更建设内容、标准和规模的项目,要求按已批复建设内容、标准和规模组织建设,或按建设程序进行调整处理,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六是对个别未按期开工项目,已采取了撤销中央投资等措施。

目前,上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十四)关于18个直属海关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征管中的问题。

一是对11个海关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税款流失3664.55万元的问题,已补征税款3596.36万元(占98.14%)。

二是关于6个海关对13户企业免税进口货物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海关已采取补征税款、收取税款保函或责成企业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等措施。

三是关于天津海关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将税款跨年缴库的问题,天津海关提出今后将严格依法操作,海关总署提出将加强对审单、征管现场的管理,确保税收及时入库。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6个中央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积极制定措施予以整改。

有20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整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限期整改、吸取教训、举一反三;

有19个部门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7个部门成立了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或审计发现问题专门调查组;

有25个部门制定和完善了69项有关预算及财务管理的规定。

有的部门还结合自身业务及管理特点,以整改为契机,加大了内部管理和治理力度,如交通运输部开展了部属单位和部管社团“小金库”治理“回头看、挖死角”以及财经纪律教育活动,要求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承诺书》;

广电总局成立了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规范专项工作;

银监会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了对银监局的政务考核范围。

截至2010年底,这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和违法违规问题,已有50.26亿元得到整改(占92.15%);

其余问题也都制定了措施,正在整改落实中。

  

(一)关于预算执行还不完全到位的问题。

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

  

(二)关于预算管理还不够严格和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16个部门存在以拨代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收回资金余额、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对19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清理有关采购项目和资金、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预算和采购活动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对23家受托代征单位未按规定征收或上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已征收的12.85亿元中有4.14亿元已清缴入库,其余部分也制定了缴款计划;

对未征收的38亿元,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正在研究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

  (三)关于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

一是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停止发放并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等方式整改10.26亿元(占93.70%),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是对多申领财政资金或瞒报收入和资产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结余资金、将收入和资产纳入法定账册核算、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5.46亿元(占87.92%),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是对违规收费及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停止和退还违规收费、收归部门或上缴中央财政、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13.88亿元(占85.36%),其余正在采取补办审批手续、催缴收费收入等方式予以整改。

四是对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违规报销资金、更换为真实发票等方式整改9737万元(占68.31%);

已将其余4503万元假发票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作进一步查处。

  (四)关于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的问题。

相关部门已商财政部进行纠正和调整18.19亿元(占72.15%),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对地方财政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地方税费管理不够严格,有的地方财政资金管理分散的问题。

财政部及各相关地方积极采取措施整改:

一是对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地方加大了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已追缴入库751.59亿元(占94.64%)。

二是对部分地方政府自定政策返还税费的问题,有关地方认真清理了自行出台的税收优惠和先征后返政策,修订了相关规定。

三是对财政部门银行账户开设过多的问题,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2009〕128号),有关地方财政部门对银行账户进行了认真清理,撤销合并银行账户423个,并将289个银行账户中存储的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8.03亿元缴入了国库。

  

(二)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规模较大,存在一定债务风险的问题。

国务院于2010年6月10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7月30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于2010年10月31日前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报送财政部等部门,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地方上报数据对账核实。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底前将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报国务院。

  四、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出台了22项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政策、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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