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租谈判文件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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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来源竞标公告
:
受的委托,就其宾馆出租项目组织公开招租,诚邀请贵公司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宾馆出租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内容:
宾馆年期租赁
四、预算价(人民币):
¥
五、公开来源招租方式公示及公示媒介
1.公示的期限:
谈判结束后3个工作日
2.本次公示同时在网、网以及晚报上发布
3.公示结果:
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其他承租方对招租方式提出异议。
六、招租方式:
公开来源招租
七、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租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已获取谈判文件
八、报名、谈判文件发售:
1.承租方确认参加谈判,即为已被接受报名,谈判文件发电子版
2.承租方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
@(资料扫描件使用A4纸张,加盖公章,资料不退还。
)
九、相关时间和地点的规定: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谈判开始时间: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谈判地点:
十、联系方法:
招租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话:
第二章承租方须知
第一节 承租方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宾馆出租项目
2
招租方式:
承租方在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初报价,在谈判时可以调整报价,最终报价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
3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4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
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谈判开始时间:
谈判地点: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7
本次招租项目预算价:
人民币
8
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万元。
保证金到帐时间:
前将保证金交纳至规定账户内
保证金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保持有效
谈判保证金请汇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注:
汇款请注明“宾馆招租项目保证金”,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账为准,谈判保证金必须以承租方自己的名称汇出,不得请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以个人账户代汇
9
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
2份。
10
承租方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以下原件或“公证”件(谈判时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如未按要求完整提交以上原件或“公证”件,其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11
12
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的活动,参加谈判的承租方须经招租人同意后自行踏勘现场,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谈判响应方案。
13
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1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电话:
联系电话:
15
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谈判保证金转入履约保证金。
第二节承租方须知
一、总则
1、本项目采用公开来源招租方式。
2、谈判费用。
承租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谈判有关的费用。
和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适用法律。
本次谈判活动及由本次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
4、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承租方一旦购买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承租方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内容。
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如因提供的资料虚假或难以辨认,其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租项目所在地和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国家对本次用房求租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
(2)省及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租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8、对承租方拖欠招租人合同款不承担任何连带或非连带的责任,任何情况下,成交承租方若主张或要求其合同款相关的民事权利均只能直接针对招租人主张或要求。
9、因本次谈判招租活动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合同纠纷),有关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招租代理服务费由成交租赁商支付
(1)成交候选人在依法被确认为成交后,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向支付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的标准执行。
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2)服务费以现金或汇款支付。
(汇款:
户名:
;
;
银行账号:
)
11、本谈判文件不作电子签名。
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和。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及修改
1、谈判文件的澄清。
承租方如对谈判文件有疑问,请在购买谈判文件2日内将疑问以书面方式送至或传真至。
对需要澄清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答复。
2、承租方对谈判文件如有任何疑问,都必须在谈判开始前提出,谈判开始后,不接受针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和投诉。
3、谈判文件的补充或修改。
(1)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
(2)对谈判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承租方。
(3)为使承租方有充分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可以改变谈判时间、谈判地点,并书面通知参加谈判的承租方。
4、谈判文件的补充及修改均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
1、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承租方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重要资料三部分组成。
2、必须使用简体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翻译成中文。
3、度量衡单位除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均采用国际通用的法定的计量单位。
4、谈判响应文件应以A4规格(图纸及印刷图片可使用其他规格)的纸张打印。
5、承租方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排目录、标明连续页码。
6、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给出的格式按顺序和要求编制。
四、谈判保证金
1、承租方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承租方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为确保谈判保证金安全递交和返还,请通过承租方的开户银行,以转账/网上银行汇款的方式递交谈判保证金,不接收现金、银行汇票及转帐支票。
开标前承租方应商需自行查询到帐情况。
3、承租方应确保谈判保证金在谈判前汇到(以进帐日期为准)。
4、将通过银行退还谈判保证金。
5、谈判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通过谈判保证金和承租方的开户银行进行,其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充分保证。
在收到谈判保证金后,无须向承租方出具任何形式的收据;
承租方在收到退还的谈判保证金后,也无须出具任何形式的收据。
6、如果发生下面所列的任何一种情况,谈判保证金将不再退还,情节严重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招租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承租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承租方拒绝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承租方提供了虚假的资质证书或资料;
(5)未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的其他不正当行为。
7、未成交的承租方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成交承租方的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并按照“承租方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其谈判保证金也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谈判报价
1、承租方应以人民币报价,承租方在填写报价一览表时,金额单位要统一,数字、文字要清晰,当承租方的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5年租金每轮谈判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谈判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清单上应清楚地标明货物的品牌、数量、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3、总报价包含了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租金、修缮维修费、税费和合理利润、招租代理服务费等。
招租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4、总报价中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将有效谈判响应文件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总报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5、参加谈判的承租方,应提供书面形式的最终报价。
6、承租方最终报价不得低于“承租方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本次招租项目预算价。
低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要求
1、承租方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准备一式三份谈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一旦发现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按照要求签署和盖章后,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复印,但正本和副本的内容必须相同。
否则,评委误读、误评的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谈判响应文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印,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
4、承租方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均不退还,请承租方自行做好备份。
七、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1、在谈判文件给出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凡是标明由承租方盖章的地方,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盖承租方统一对外的公章;
凡是标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全称。
2、谈判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