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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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结果为“符合”的,填写“√”;
B、结果为“无此项”的,填写“/”;
C、结果为“不符合”的,填写“×
”;
6、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7、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或未加盖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8、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名(章)。
9、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信息表
型号
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安全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证号
使用单位代码
所属区县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日期
改造单位名称
改造日期
产品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名称
维保单位联系人
资质许可证号
TS
资质有效期
年月日
设备技术参数
名义速度
m/s
名义宽度
mm
倾斜角
°
输送能力
P/h
提升高度
m
使用区段长度
m
备注:
检验项目及内容
自检结果
1技术资料
1.4B使用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有□无□
(2)安全技术档案
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相关人员的职责
安全操作规程
日常检查制度
维保制度
定期报检制度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维保合同编号:
维保期:
年月日~年月日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安全管理人员证:
自查结论
经审查,本设备的使用资料完整齐全,符合TSGT5002-2017《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规则》、TSG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和第1号、第2号修改单的规定。
安全管理人员(签名):
使用单位(盖章)
年月日
使用单位资料自查表
维保单位自检项目及结果
序号
自检项目及其内容
1
2
驱动与转向站
2.1C维修空间
(1)在机房,尤其是在桁架内部的驱动站和转向站内,应具有一个没有任何永久固定设备的、站立面积足够大的空间,站立面积不小于0.3m2,其较短一边的长度不小于0.5m
(2)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区段应提供一个水平的立足区域,其面积不小于0.12m2,最小边尺寸不小于0.3m
2
2.2C
防护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当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3
2.3C
照明
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当是永久固定的。
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4
2.4C电源插座
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配备电源插座:
(1)2P+PE型250V,由主电源直接供电;
或者
(2)符合安全特低电压的供电要求(当确定无须使用220V的电动工具时)
5
2.5B
主开关
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当设置一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的电源。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在打开门或者活板门后能够方便操纵
6
2.6C
辅助设备开关
当辅助设备(例如:
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
各相应开关应当位于主开关近旁并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7
2.7B
停止开关装置
在驱动站和转向站都应设有停止开关,如果驱动站已经设置了主开关,可不设停止开关。
对于驱动装置安装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或者设置在转向站外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则应在驱动装置区段另设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应是红色双稳态的,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标识
8
2.9C电气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值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MΩ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1.00
9
2.10C
接地
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驱动站、转向站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10
2.11B
断错相保护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断相、错相保护装置;
当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11
2.12C中断驱动主机电源的控制
(1)驱动主机的电源应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接触器的触头应当串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接触器的任一主触头未断开,应当不能重新启动;
(2)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由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可采用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的系统;
①切断各相(极)电流的接触器。
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重新启动;
②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
③用来检验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每次停止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
在正常停止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阻断电流的流动,监控装置应使接触器释放并应防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重新启动
12
2.13C
释放制动器
能用手释放的制动器,应由手的持续力使制动器保持松开的状态
13
2.14C
手动盘车装置
(1)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容易接近,操作安全可靠。
盘车装置不得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
(2)如果手动盘车装置是拆卸式的,那么该装置安装上驱动主机之前或装上时,电气安全装置应起作用
14
2.15B紧急停止装置
(1)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附近、明显并且易于接近的位置。
紧急停止装置应为红色,应有清晰并且永久的中文标识;
如果紧急停止装置位于扶手装置高度的1/2以下,应当在扶手装置1/2高度以上的醒目位置张贴直径至少为80mm的红底白字“急停”指示标记,箭头指向紧急停止装置;
(2)为方便接近,必要时应当增设附加急停装置。
急停装置之间的距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
①自动扶梯不超过30m;
②自动人行道不超过40m
15
3
相邻区域
3.1C
周边照明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的照明。
在地面测出的梳齿相交线处的光照度至少为50lx
Lx
16
▲3.2C出入口
(1)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
该畅通区域的宽度至少等于扶手带外缘距离加上每边各80mm,该畅通区纵深尺寸从扶手装置端部算起至少为2.50m;
如果该区域的宽度不小于扶手带外缘之间距离的两倍加上每边各80mm,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2m;
深度:
m
宽度:
(2)如果人员在出入口可能接触到扶手带的外缘并且引起危险,则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例如:
①设置固定的阻挡装置以阻止乘客进入该空间;
②在危险区域内,由建筑结构形成的固定护栏至少增加到高出扶手带100mm,并且位于扶手带外缘的80mm至120mm之间
高度:
mm
距扶手带外缘:
17
▲3.3C垂直净高度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方,垂直净高度不应小于2.30m。
该净高度应当延续到扶手转向端端部
18
3.4B
防护挡板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当设置一个高度不应小于0.30m,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mm(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400mm的除外)
延伸长度:
19
3.5C
扶手带外缘距离
A、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mm
B、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mm
A:
B:
20
3.6C
扶手带距离
相互临近平行或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60mm
21
4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4.1C
扶手带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超过8mm
22
4.2B
扶手防爬/阻挡/防滑行装置
1)为防止人员跌落而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外盖板上装设的防爬装置应当符合:
防爬装置位于地平面上方(1000±
50)mm,下部与外盖板相交,平行于外盖板方向上的延伸长度不应小于1000mm,并确保在此长度范围内无踩脚处。
该装置的高度应当至少与扶手带表面齐平;
位于地面上方:
(2)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与墙相邻,并且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在上、下端部应当安装阻挡装置防止人员进入外盖板区域。
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为相邻平行布置,并且共用外盖板的宽度大于125mm时,也应安装这种阻挡装置。
该装置应延伸到高度距离扶手带下缘25mm~150mm
距离扶手带下缘:
(3)当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