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释义改资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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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释义改资料Word格式.docx

启动公司停产撤人预案、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

另一方面:

命令各单位及公司防洪人员,按雨防规定,进入所属区域排查、防范、盯守,公司地面巡查人员、地方巡查人员汇报地表积水区水位迅速下降且原因不明时,黄河超警戒水位时,调度值班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1.3相关知识

(一)预警级别及发布

1.蓝色预警

(1)24小时降雨超过80毫米,低于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预报将不超过保证水位;

2.黄色预警

(1)24小时小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2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80毫米;

(2)主要是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橙色警报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20毫米,低于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

(3)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水超过保证水位,并预报还有所上涨。

4.红色警报

(1)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20毫米;

(2)主要江河水系的干流控制站水位超过历史最高实测水位。

雨量信息由矿技术科确认与发布。

当汛期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

或周边水域水位上涨超过+36米标高时;

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时应立即通知防洪指挥部进行防洪救灾。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山洪暴发

降雨集中及发育的水系决定了山洪灾害的突发性。

陡峻的山坡,集中的降水,造成汇流时间短,能迅速形成具有强大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灾害的突发性。

2.泥石流

由于矿区山势陡峭,地表植被附着较浅,山洪暴发的同时易引发泥石流。

3.山体滑坡

矿区独特的地质条件决定了山体滑坡的易发性。

岩石大量裸露破碎、风化、植被稀疏,山坡陡峻,受力条件差,极易造成山体滑坡。

4.地表水倒灌井下

由于持续大强度降雨,加上煤矿主、副、风各井口排水不畅,导致地表水从井口倒灌井下,造成煤矿井下设备被淹被毁。

5.淹井

由于降雨集中,导致井下涌水持续增加,而由于井下排水设备达不到防洪要求,导致井下各水平、作业面被淹,严重时可发生井口漫水。

1.4事故案例

山东华源矿业公司“8.17”溃水事故

 2007年8月17日,位于新泰市的山东华源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溃水事故,导致172人被堵。

另外,由于同样的原因,与其相邻的新泰市名公煤矿也有9人未及时撤离,被堵井下。

两矿共181人遇险。

 华源矿业公司淹井事故主要溃水点为西都沙坑中废弃沙井,西都沙坑共有两处溃水点,分别位于沙坑的南部和东部,东部沙井为主溃水点。

该溃水沙井原为该公司前身张庄煤矿风井,与井下原采空区相连,深27m,井口标高+179.8m,井底标高+152.8m,约在1966年改为充填沙井,1969年停用,并进行了钢筋混凝土加固回填。

 西都沙坑为附近村民建筑采沙场。

由于附近村民采沙量日益增加,使采沙坑的面积不断扩大,形成了面积约15.8万m2、深6m的低洼区,沙坑东部边缘距原沙井20m,南部边缘揭露了华源公司二、四层煤露头,破坏了煤层露头防水煤柱。

 原张庄煤矿对沙井隐患进行了不间断的治理。

华源公司成立后,利用废弃矸石及粉煤灰对该沙坑继续进行了回填加固,重点回填了南部煤层露头区域,共回填沙坑30万m3,投入资金412万元,矿井涌水量平均降低300-420m3/h,回填效果较为明显,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至今,三十多年没有发生溃水事故。

由于该处地势北高南低,高差约5米,河堤溃堤后以每秒900m3的流量冲刷沙井周围的沙土层和回填的矸石、粉煤灰,导通采沙井,溃入井下。

经测算,溃堤时,柴汶河流量1800立方米/秒,将堤坝冲垮60余米,洪水以约900立方米/秒的流量冲入落差约5米的堤外沙场区域,形成极其巨大的冲刷力。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自然条件

1.是突降暴雨。

今年以来,新泰地区降雨比去年同期多35%,比历年多39%。

8月16日至17日两天,新泰地区平均降雨量为70年一遇,到8月18日止,3天降雨量达到205mm,为50年一遇。

 2.是山洪暴发。

溃水处上游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地表为很难渗透的土壤结构,大面积的地表水汇总形成山洪,并致使水库溢洪。

3.是河水猛涨。

据核算,最大洪峰达到了1800立方/秒,上游是由两条河道汇总,河水暴涨、漫河过堤。

 4.是河堤决口。

发洪水的柴汶河又是极不规则的河床,因沙土土质松软经洪水浸泡很快决堤。

5.是决堤淹井。

河堤决堤后洪水冲刷沙井周围的沙土层和回填的矸石、粉煤灰,导通采沙井,溃入井下。

由此案例需继续完善事项

(一)健全完善灾害性天气矿井撤人预案,内容切实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做好防水演习工作,组织职工熟悉避灾路线。

(三)加强急呼电话可靠程度定期检查,确保通讯网络畅通,紧急情况下要立即启用,做到每个作业点及零星岗点都及时通知到。

调度员角度

调度员在本地区24小时内连续降雨达到50mm时(橙色预警),调度人员可以向当天矿值班领导、应急救援指挥部或主要成员、矿调度室主任、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接到通知后立即下达撤人命令。

2.应急处置权之二

2.1原文

井下发生突水;

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2.2释义

井下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增大、顶板来压、地板鼓起或产生裂缝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特征,立即下达受灾区域停产撤人命令;

采区发现采掘工作面出现压力增大底板鼓起,底鼓量有时可达500mm以上,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

沿裂缝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缝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帮渗水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底板活动时水边浑浊、底板稳定时水变清;

底板破裂,沿裂缝有高压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

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量涌出,水色成乳白色或黄色等任何一种突水征兆。

当调度值班人员接到现场人员及单位值班人员汇报以上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2.3相关知识

煤矿在开拓和开采过程中,常会遇到地下水渗入巷道,或者引起部分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流入井下,严重的造成矿井突水,酿成重特大事故,成为阻碍采掘工作的不利因素,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

矿井突水的主要危害有:

威胁矿工生命安全;

影响矿工身体健康;

降低生产效率;

增加排水费用,提高开采成本;

酸性地下水腐蚀井下机诫设备,缩短开采机械的寿命;

影响煤炭回采率,降低煤质等。

另外会引起巷道积水,增加井下运输的困难;

破坏巷道顶底板岩石的稳定性,使支护工作复杂化等。

矿井水灾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矿井水灾已成为仅次于瓦斯的煤矿第二大灾害。

因此,进行水文地质研究,降低矿井水给矿井建设和生产带来的危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对于煤矿工作来说,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在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以各种形式涌入井筒、巷道和工作面的大气降水、地表水、地下水、老窖积水称为矿井水。

当矿井涌水量超过矿井的正常排水能力,而造成矿井水泛滥成灾的现象称为矿井水灾。

评价矿井的充水程度有两个指标:

矿井含水系数和矿井涌水量。

由于矿井的地质条件和岩石性质不同,各矿井的充水程度也不相同。

矿井水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搞清矿井充水的水文地质特征,以便选择合理的开采方法,选择经济合理的安全措施,以防止矿井水灾的发生。

2.4事故案例

章丘市琅沟煤矿“11.17”突水事故

一、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2001年11月17日21时40分,济南章丘市琅沟煤矿933采区9333⑷穿采溜子道工作面发生突水事故,造成13人被困井下。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对水患威胁重视不足,防治水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徐、奥灰水通过隐伏构造引发的特大突水灾害事故。

事故的主要原因

1.技术管理不到位

虽历经三次突水,也聘请了有关专家对9层煤开采进行了论证,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措施,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批复,但有些主要措施没有得到具体实施。

一是没有对9层煤底板进行探查;

二是对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理解为只探断层和破碎带,不符合规定要求。

2.矿管理人员没有严格落实防治水方案

虽已重视,并经山东科技大学组织专门论证和办公会研究,但没有真正在现场实施。

3.现场组织撤人不力

933采区9333⑷穿采溜子道工作面突水后,现场组织撤人不力。

4.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特别是对水害防治的预防和避灾没有进行细致的教育

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差,在迎头已突水的情况下,思想麻痹,且在有人督促撤离的情况下,对水害的威胁认识不足,仍不撤离,造成10人被堵。

另3人不听劝阻,执意砸开风桥密闭进入危险区救人,导致被困。

(一)承接井下水灾事故情况报告。

(包括出水地点、出水量)。

(二)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抢救救援工作。

(三)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四)落实集团公司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做好相关记录。

3.应急处置权之三

3.1原文

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3.2释义

掘进巷道突然发现瓦斯异常涌出的,井下工作地点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的以及出现冲击地压特征的,当调度值班人员接到现场人员及瓦检员汇报以上情况时,应立即下达撤人命令;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超限报警的,应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3.3相关知识

(1)冲击地压

冲击地压又称岩爆,是指井巷或工作面周围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

它具有很大的破坏性,是煤矿重大灾害之一。

(2)瓦斯爆炸

1.瓦斯爆炸原因分析

1.1瓦斯爆炸特点根据多年对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统计分析,可以发现有如下一些特点:

①瓦斯爆炸多为大事故;

②事故地点多发生在采煤与掘进工作面;

③瓦斯爆炸造成的破坏波及范围大;

④多为火花引爆;

⑤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均有发生;

⑥瓦斯爆炸多发生在乡镇煤矿;

⑦基建、技改矿井和转制矿井瓦斯爆炸事故多发。

1.2事故原因分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与许多因素有关,但总的来说,主要与自然因素、安全技术手段、安全装备水平、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等有关,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往往是以上因素相互作用所导致的。

1.2.1煤矿开采条件差我国煤矿井下开采条件普遍较差,据统计,2000年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共有580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其中高瓦斯矿井160处,低瓦斯矿井29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22处;

有自然发火矿井372处,占64%,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427处,占73.6%。

1.2.2瓦斯积聚的存在煤矿井下造成瓦斯积聚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通风系统不合理和局部通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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