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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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doc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利,不断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

依据公司ISO9001:

2008质量体系中《岗位说明书》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新员工被录用后的试用期为一个月。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薪资只享受面议工资,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

2、员工应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上班时间严禁干私活、用办公电话打信息台、闲聊,消极怠工,情节严重者,应赔偿费用;未经业主/使用人允许,动用业主/使用人的财产,必须赔偿由此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落实“首问责任制”,对业主/使用人热情相待,态度端正,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

4、员工应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特别是遇突发事件时的工作安排。

5、同事间不得挑拨离间、不传播小道消息。

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职工之间的吵架、打架,轻者给予批评教育和公开检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交公安机关处理。

6、员工集体宿舍要保持干净、整洁,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明火;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不准容留他人住宿;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作息;来访者应在当晚11点30分前离开。

违反者每次扣款100元;屡教不改者,取消年终考核奖及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应遵纪守法,禁止酗酒、赌博(包括参与六合彩、赌球)、打架斗殴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各管理处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管理员、维序队长、班长等均负有管理的职责,若知情不报、制止措施不利或直接参与上述违法犯罪活动者,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检讨、行政处分、降职、取消年终考核奖、解除劳动合同,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1320元/月(今后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增加的绝对额相应增加),且不低于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和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

加班费计发:

61元/天;事、病假减发:

61元/天;婚假三天,晚婚十五天(须提供合法证件),超过的天数视为事假;丧假(指员工直属亲属:

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给假三天;员工祖父母、兄弟姐妹亡故的给假一天;超过的天数视为事假。

(若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9、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每次扣款50元,累计三次视为旷工一天;当班打瞌睡、喝酒,扣款的,50元/次。

10、一年内事假、停职累计超过30天(含)以上的或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含)以上的取消年终奖;

11、旷工一天扣款100元,计入年终考核;连续3天旷工的,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取消年终奖;年累计旷工五天,公司取消年终奖,视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脱班、离岗、擅自调班均视为旷工,计入年终考核。

,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12、未及时对工作进行记录,每次扣款20元;漏记、虚报的每次扣款50元;未妥善保管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未按规定着装、挂牌、穿拖鞋上班者,每次扣款20元。

13、无故缺席政治、业务学习(包括开会、活动、大扫除等),每次扣款50元。

14、员工下班时应关好门窗、风扇、电灯、电脑等,未做好者,每次扣款2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5、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16、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

视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三次,不跨年度安排。

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公司按照年休假相关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

安排职工休年假而职工不休的,视同自愿放弃,公司不必支付年休假工资。

17、职工申请年休假应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由本人主动提出或所属部门视工作情况,合理安排,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公司领导批准执行,并交办公室记录存档。

18、员工辞职或辞退,应及时将员工卡交回公司。

若不缴交者按公司通知的工作截止之日起计算,每日处以20元损失费;超过15日未缴交者被视为卡遗失,应赔偿500元损失费,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19、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①.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

②.违法国家法律法规,负有刑事责任的、或在职期间,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以上处罚的;;

③.吸食毒品及其他精神类麻醉药品、赌博,经公安机关认定的;

④.在职期间,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以上处罚的;

④.歪曲事实真相,恶意诬告、诽谤公司,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辱骂、殴打、威胁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工间打架斗殴的;

⑥.屡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的;

20、职工请假制度:

①.职工因私事事假应提前一天向所在单位或部门说明请假原因并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休假。

如遇突发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必须于当日向单位或部门电话说明情况并提出申请,经同意方可休假。

事后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②.请病假应有医生、医院或集团卫生所证明,请假、病假三天以内由各科室、管理处主任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由科室、管理处主任签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请假证明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③.请公假、病假、事假、探亲假、产假、婚假等各种假,期满后要按时回科室、管理处报到,逾期者按旷工处理。

21、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其它相关规定参照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工资集体合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执行。

过节费、年终奖考核办法

一、过节费考核办法:

1、在册在岗半年(含)以上的人员按全额发放;半年以下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份计发。

出勤半个月(含)以上的,以一个月计发,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发。

2、病假、事假、停职一个月以下(含一个月)人员按50%发放,一个月以上的取消发放。

二、年终奖考核办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全年年终奖:

①.职工偷盗公司各种财物的;

②.造成安全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按集团规定执行);

③.一年内事假、停职累计超过30天(含)以上的。

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0天(含)以上的;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

④.违反计生规定;违反安全制度、规造成重大损失的。

⑤.合同未到期,个人辞职的;

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

⑦.不配合公司做好计生及孕情调查的;

⑧.创建文明城市等重大活动期间违章违法被停职的;

⑨.违反法律法规被刑事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百分比发放年终奖:

(详见附表)

①.管理员考核表(双击图标:

②.职工考核表(双击图标:

第二部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安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加强本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工作体系,保证公司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和执行系统,实行目标控制、超前防范、跟踪管理制度;积极推广科学的管理体制,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杜绝较大以上恶性事故,建立现代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标准,保障企业的良好安全秩序与环境。

凡本公司的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处、员工三级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做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工会、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处主任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和组员若干人。

其常设机构设置在公司客服部,客服部负责处理公司安全的日常事务。

各管理处设立兼职安全员,由各管理处主任及相关班组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技术规范。

2、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公司安全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逐步完善安全管理机制。

3、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规定、命令、生产安排行使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公司客服部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各类救援体系,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并协调组织一般(死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建立公司和各管理处的安全教育体系,并监督实施。

4、负责各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6、督促检查各管理处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7、负责检查公司和管理处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及时统计各管理处的事故情况,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9、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并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管理处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

10、监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维护管理,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监督管理处制定重点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

第七条管理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部门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物业辖区内的各项安保工作制度,对物业辖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部门全体人员开展各项安保工作,提出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的意见,制定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主持安全工作例会;

3、熟悉物业区域常住人员,及时掌握变动情况,了解本地区治安形势,有预见地提出对物业辖区维序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4、积极开展“五防”(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具有突发性事故的对策和妥善处理的能力;

5、抓好对部门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并落实教育培训计划。

第八条维序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维序员上岗必须身穿制服,配戴装备,严整仪容。

纠正违章时先敬礼,必须做到以礼待人。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制止犯罪行为。

(3)值班维序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认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领导,确保管区的安全。

(4)执勤过程中要勤巡查,要有敏锐的目光,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案件、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5)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

对岗位内一切设施、财物不得随便乱用。

(6)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及值班纪律,对岗位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

(7)遇到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主管部门经理请示报告。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按规定交接班。

(9)对住宅小区内的住户做好公司的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的宣传工作。

(10)应有礼貌地查询进入住宅小区的访客,并尽可能登记身份证,如有怀疑,应通知有关业主/使用人及有关部门。

(11)详细记录各有关部门领导打来的电话,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12)若发生案件,应采取下列步骤以协助破案:

①立即报案并留在现场直至公安人员到达;

②切勿移动或容许他人移动、触摸现场物品,保留现场证据,方便取证工作;

③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并礼貌地劝阻闲人进入现场,以方便公安人员现场调查;

④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案件详情。

第四章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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