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60204-1简体版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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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节异常温度保护
7.5节电源中断或电压降低与随后电力恢复的保护
7.6节马达过速度保护
7.7节接地失效/残余电流保护
7.8节相序保护
7.9节因闪电及开关涌流而造成过电压的保护
9
第8章
等电位键结
8.2节保护性键结电路
第9章
控制电路与控制功能
9.1节控制电路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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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节控制功能
9.3节保护互锁
12
9.4节绝缘失效时的控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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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操作者接口与机器外部之控制装置
10.1节安装与位置
10.2节按钮开关
14
10.3节指示灯及显示
10.4节照光式按钮开关
10.5节旋转式控制装置
15
10.6节启动装置
10.7节紧急停止装置
10.8节紧急切断装置
10.9节显示装置
第11章
电子设备
11.2节基本需求
11.3节可程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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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控制机构:
位置,安装与电气箱
12.1节一般需求
12.2节位置与安装
12.3节保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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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节电气箱,门及开孔
12.5节控制机构的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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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导线与电缆线
13.2节导线
13.3节绝缘
13.4节电流承载量
13.5节导线与电缆线电压降
13.6节最小线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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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节可挠性电缆线
13.8节集电线、集电条与集电环组合
第14章
配线实务
14.1节连接与线路
20
14.2节导线的辨认
14.3节电气箱内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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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节电气箱外配线
14.5节导线槽,接线盒及其它接线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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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电动马达与相关设备
15.1节一般需求
23
15.2节马达外壳
24
15.3节马达尺寸
15.4节马达安装与隔间
15.5节马达选用的准则
15.6节机械性煞车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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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附属设备及照明
16.1节附属设备
16.2节机器与设备的局部照明
第17章
标志,警告标示及参考名称
17.1节一般需求
26
17.2节警告标示
17.3节功能辨认
17.4节控制设备的标示
17.5节参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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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技术文件
18.1节一般通则
18.2节须提供的数据
18.3节文件需求
18.4节基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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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节安装图
18.6节方块(系统)图与功能图
18.7节电路图
18.8节操作手册
18.9节维修手册
18.10节组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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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测试与检查
19.1节一般需求
19.2节保护性键结电路的连续性
19.3节绝缘电阻测试
19.4节耐压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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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节残存电压防护
19.6节功能性测试
19.7节重测
附录一
何谓IP保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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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导线的等级
第5章电源入线及切断装置
1.
建议机器电控系统的电源供给为单一电源。
2.
当其它组件需使用不同的电源电压时,此电源应由变压器提供。
3.
除非使用插头做为电源供给,建议电源入线应直接连至断电装置;
若实际上不可行,可使用端子台。
4.
若使用中性线,应清楚标示于安装图或电路图中,并以N做为标示符号。
5.
中性线不可与保护性接地电路连接,也不可有PEN配线。
6.
电源入线应清楚标示:
(1)单相:
L1/L2;
(2)三相:
L1/L2/L3。
外部保护接地以PE标示。
做为PE接线之端子应尽可能靠近电源相线端子。
(相线即L1/L2/L3)
铜PE导线最小线径需求
电源相线S(mm2)
PE导线(mm2)
S≦16
S
16<
S≦35
S>35
S/2
其余接地线需标示。
接地线须使用黄+绿色线。
5.3节电源断电装置
每一部机器都须有断电装置,用以中断所有电源。
若使用一个以上的断电装置,应提供安全互锁。
断电装置应为下列之一:
a)符合EN60947-3的断电开关;
b)符合EN60947-3,且具有辅助接点的断电装置;
c)符合EN60947-2的断路器;
d)额定电流不超过16A,且总功率不超过3kW可使用插头/插座组合;
e)移动式机器可使用可挠性(弹性)电缆及插头、插座。
使用插头、插座的机器本身应有On/Off装置。
若断电装置为上述a)、b)、c)之一,则需符合下列要求:
(1)开(On)标示│;
关(Off)标示O;
(2)断路器在O与│间应有一重置功能(Reset/Tripped);
(3)具黑色或灰色之外部操作把手;
(4)在O位置可上锁;
(5)足够的切断容量以中断所有电源供给电路。
断电装置的操作把手应易于接近,并位于操作平面之上0.6~1.9m。
7.
不需被断电装置切断之例外电路:
(1)供维修用的照明电路;
(2)供维修用工具使用的插头或插座;
(3)仅供电源失效时自动跳脱之低压保护电路;
(4)须保有电源以供正常操作之设备;
(5)互锁控制电路。
8.
建议例外电路具备自有之切断装置。
9.
当某例外电路不被断电装置切断,应:
(1)贴示警告标志或与其它电路隔离;
(2)相关叙述纳入手册中。
若维修时意外起动机器会造成危险,应提供防止意外起动之切断装置。
此种切断装置应具备防止意外,及/或错误的关闭方法。
若情况需要,个别的电气设备可有自己的断电装置。
断电或切断装置为防止未经授权、意外及/或错误的开启,应提供在Off时
可锁定的方法。
第六章触电保护
当电控设备置于对所有人开放的场所(包含残障人士及儿童),至少需具
IP4X的触电保护。
电控箱内之带电组件至少需具IP2X的触电保护。
若电控箱的顶端易于接近,其触电保护至少需为IP4X。
电控箱需在下列情形之一下才可开启:
(1)专业或受过训练人员使用钥匙或工具;
位于电控箱门上之带电组件的触电保护至少需为IP1X;
电控箱内带电组件的触电保护至少需为IP2X。
(2)电控箱门开启前箱内的带电组件须断电;
断电开关的使用即符合此项需求;
断电装置切断后,仍带电之组件其触电保护至少需为IP2X,
且需标示。
(3)不使用钥匙,工具或断电开关;
只在所有带电组件至少具IP2X触电保护等级下方可成立;
若以一阻碍物做此类触电保护,则此阻碍物的移除须使用工具
或当阻碍物移除后带电的组件应自动断电。
以绝缘为保护的带电组件应:
(1)被仅能藉破坏而移除的绝缘物完整包覆;
(2)在正常操作环境下此绝缘物应能承受机械、化学、电气及热等应力;
(3)单一存在之油漆、凡立水、亮漆及类似产品通常不适用做为触电保护。
残存电压保护:
(1)电源中断后仍有大于60V的残存电压之带电组件应能在5秒内放电
至低于60V(但此项需求不可妨碍设备的正常运作)。
(2)电容量低于60mC之组件可排除于上述规定外。
(3)若前项规定可能妨碍设备的正常运作,则应加一警语在电气箱上以
告知为安全起见应延迟至安全状况下才开启。
(4)就使用插头或类似装置而言,拔除后曝露之导体(如:
Pins)其放电
时间不可超过1秒,且其触电保护至少须为IP2X。
(5)若上述需求皆无法达成,则应使用额外的断电装置或合适的警告装置。
间接触电保护的意义在于防止由于绝缘失效而产生的触电危害。
最简易的方法为使用等级II的设备或以双重绝缘保护。
超低压电路应满足以下需求:
(1)电压不超过交流25V,直流60V;
(2)确实的接地;
(3)电路中的带电组件应与其它电路隔离;
(4)电路中的导体应与其它电路隔离;
(5)供PELV使用的插头或插座:
PELV插头无法插入其它电压的插座中;
PELV插座不允许其它电压的插头插入。
PELV电路的电源供给须为以下情形之一:
(1)变压器;
(2)电池或独立于高压电路之外的电源;
(3)电子式电源供应器。
第七章设备的保护
7.2节过电流保护
提供合适的过电流保护给相关的电气组件或电流承载导体。
设备供货商应在安装图中提供选择电源线的过电流保护装置必要的数据。
电力电路的每一条相线都需过电流保护。
控制电路的过电流保护:
(1)直接连至电压源及变压器的控制电路线需提供过电流保护。
(2)供给控制电路电源的变压器二次侧其中一条配线若有连接至保护性
接地电路,则过电流保护仅需保护另一条。
用以供维修设备使用的插座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