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5165467 上传时间:2022-10-28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30.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Word下载.docx

《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Word下载.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八年级下册政治期末复习资料Word下载.docx

公民基本权利:

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5.判断中国公民的标准:

(p6)必须要有中国的国籍才能算是中国公民。

6.人民与公民的区别:

P6①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阶级内容。

②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我国宪法规定: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③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的光荣义务。

7.法律保障公民的权利:

P6-7我们享有的权利,需要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及他人的保障,否则权利就会落空。

其中,最重要、最有效的是法律保障。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我国的权利保障体制:

我国通过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体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8.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什么?

---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P7

第二框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力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涵盖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

2.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见书P9(注:

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书和保证书)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权利(5)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6)社会经济权利(7)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8)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9)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3.公民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P10-11

(1)公民在享受权利的时候要尊重他人的权利。

(2)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3)公民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4)公民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4.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P11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第二课我们应尽的义务

第一框公民的义务

1.为什么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4-15

(1)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

(2)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P16.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保守国家秘密;

(3)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6)依法纳税;

等等。

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是我我们的“天职”,也是爱国的重要表现。

3.法定义务的含义:

P14法定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4.道德义务的含义:

P17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5.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

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

二者也有区别。

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

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6.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什么?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P17

第二框忠实履行义务

1.如何忠实履行义务?

P18-20

(1)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

(2)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3)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2.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怎样?

P19我国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互相配合、互相促进、互相补充。

凡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有许多法律上的义务,同时就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第一框生命和健康的权利

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

2.人格权包括:

生命健康权、人生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3.什么是首要的人格权?

(p25d.2)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4.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P26)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2)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

(3)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禁闭;

(4)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拘禁;

5.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6.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生命和健康,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宝贵的。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7.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较容易受到侵害。

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8.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

(1)我国法律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2)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9.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p27)《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

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1.公民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方式:

(p28)

(1)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

(2)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

(3)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2.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30-31

(1)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

(2)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在日常生活中要懂得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以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伤害事件发生;

(3)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生命和健康,远离暴力,做一个遵守法律又乐于助人的人。

3.如何评价轻生行为?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因为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

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第四课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第一框人人享有人格尊严权

1.人格尊严权含义:

P35是指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表现为自尊和他尊两个方面。

2.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

P35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

3.名誉的含义:

对特定的人的品德、才干、信誉方面的客观评价。

良好的名誉取决于个人表现。

4.良好名誉的作用:

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

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5.侵犯名誉行为的危害性:

践踏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秩序。

6.名誉权的含义及表现(P38)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主要表现为:

名誉利益支配权(有权利用自己的良好声誉获得更多利益)和名誉维护权(有权维护自己的名誉免遭不正当的贬低;

有权在名誉权遭侵害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7.侵犯名誉权行为表现及后果:

P38-39表现:

公然辱骂他人,大庭广众之下讽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泼脏物等,都属于侮辱行为;

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中伤他人等行为,是诽谤行为。

后果: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这些行为既是不尊重他人、贬低他人人格、使他人名誉受损的侵权行为,又是不尊重自己、损害自己形象的不道德行为,轻则受到舆论的谴责,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框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1.肖像的表现方式:

(p40)肖像是以容貌为中心的人体形象的再现。

表现方式有:

绘画(自画像)、雕塑、剪纸、照相、摄像等。

肖像的地位:

(p40)肖像也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2.肖像权的含义及内容:

P41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

3.侵害肖像权行为:

(p41.d2)

(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

(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

(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4.姓名的内容及地位:

(p43)(内容)姓名包括正式姓名、曾用名、笔名和艺名。

(地位)姓名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5.什么是姓名权?

P43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

(盗用、冒用具体见P44)

(注意: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起什么名字;

有权决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笔名、艺名;

有权依照规定变更姓名。

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权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

盗用、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P42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法律保护。

当自己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