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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材料

响水龙学校厨房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为有效保障学校食品安全,提高学校厨房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技能,预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响水龙小学校长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结合学校厨房存在的薄弱环节,以《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厨房食品安全管理为重点内容,对预防食物中毒、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料进购验收、食品留样和食品添加剂规范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通俗细致的讲解。

培训会要求学校高度重视,校长是本学校厨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禁厨房违规加工制作凉菜、加工制作豆角、供应剩饭剩菜、采购使用发芽马铃薯、野蘑菇等有毒植物、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学校厨房必须配备1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率、培训率、上岗证持证率和量化分级管理必须达到100%;食品原料和添加采购、验收必须建立记录;必须具备冷藏、冷冻、通风、清洗、消毒、防尘、防鼠、防虫害等设施设备;必须配备食品留样设施并按要求留样;必须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

通过培训,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规范了操作行为,提高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进一步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

响水龙小学教职工举行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培训

为了切实提高食堂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不断增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素质,确保师生食品及营养餐安全。

11月25日,响水龙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了食堂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管理培训。

会上,该校校长余其芬深刻剖析了该校食品安全现状和特点,结合该校实际情况,就学校食品安全控制、从业人员管理、营养餐保管发放、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及应急处置、食品采购及留样规范等,作了深入浅出的培训。

并要求,全校教职工要以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学以致用,将培训内容转化为日常工作知识,规范操作。

培训内容详实,讲解形象生动、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该校教职工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防范意识,对范该校食品安全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在人的一生中,小学时期是人生成长的重要阶段,也是心理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

然而,面对社会竞争的加剧、教育的局限和家庭教育的弱化,不少小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心理困扰和障碍,影响其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在教育工作中,不能仅仅停留在了解问题、分析问题的水平上,而是要能够解决问题,使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实际意义。

通过探索,我认为在学校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应该从以下两方面做起。

一、创设良好的氛围,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心理氛围的创设是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的起点,是激活或唤醒学生心理活动的“起搏器”,也是诱发学生积极行动的外在因素;创设一个宽松、和谐、民主的育人氛围,能让学生在健康的环境中得到发展。

1,建立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班集体。

在班里开展互帮互学、互助互爱的活动,让学生之间相互深入了解、相互信任,建立平等友爱的同学关系。

对有困难、有缺点的学生,用平等真诚的态度给予帮助,使他们在学校里心情愉快、精神放松,以增强其信心,激发其求知欲,使其勇敢面对困难挫折,对他人能理解、尊重、宽容;让每位学生都能合群。

2,创设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

良好的课堂心理环境是高质量教学的有力保证。

心理学研究表明:

和谐、愉悦的氛围有助于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而紧张、冷漠的气氛会大大抑制学生学习的热情。

那么,应如何减轻或消除学生学习上的心理压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心态?

笔者认为,在教学中,教师要扮演好引导者、组织者、协作者的角色,营造最佳的课堂氛围,让学生充分地展示自我,从而使学生能学得懂、学得好、学得轻松。

这样不仅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信心和勇气,而且培养了学生相互协作、共同探究的精神。

3,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的实践活动。

学生由于知识水平有限,不能认识自身的心理现象,有了问题更怕别人知道。

因此,对学生积极地开展一些有关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的课外活动,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

例如,可以引导学生写“心里话”日记、周记,进行电话谈话、心理咨询,设置“悄悄话”信箱,与他们进行心灵对话,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团体辅导或个别辅导。

此外,还可以结合班队会以及校内的实践活动等,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和心理调节能力。

二、倾注真诚的师爱,为学生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

苏霍姆林斯基曾对认知与情感的关系作了这样一个生动而贴切的比喻:

“情感如同肥沃的土地,知识的种子就播种在这个土地上。

”反过来讲,如果离开“情感”这块“肥沃的土地”,也就结不出“良好的发展”的果实。

我认为:

每个孩子的精神世界都是一本独特、非常耐读,而且不易读懂的书。

需要教师用智慧和理性去理解,需要教师用理解和宽容去解读,用真诚的爱去感化,这样才能结出“良好的发展”的果实。

1,平等相待,跨越“代沟”。

新课程改革要求教师转变角色,改变以往居高临下的权威心态,缩短师生间的“心距”。

学生在这样一个人格得到尊重、情感得到理解、行为得到鼓励、努力得到肯定的氛围中,能尽情地释放自己潜在的创造能力,毫无顾虑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自然地表露出自己的困惑和疑问。

当学生的个性有了张扬的空间时,就会走进老师和老师攀谈并成为朋友,为自身的健全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倾注真爱,促进内化。

教师应重视那些存在各种缺点的学生,多关心有心理障碍的学生。

因为这些学生常常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心理上受到压抑,失去平衡,性格比较孤僻,心理也比较脆弱。

当学生遇到不顺心的事时,就会产生不良情绪,并对学习和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如何让这种消极的影响降到最小?

我认为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善于与学生沟通,经常与学生谈心、交流,倾听学生的内心情感,感知学生的内心世界,以真诚的爱去关心、呵护每个学生,让学生的心灵得以寄托,精神得到依靠。

当学生需要关心、帮助时,教师应及时伸出援助之手,使学生幼小的心灵得到鼓舞,让学生相信自己一定能行,逐步形成良好的心理品质。

 

小学法制安全教育讲座稿

-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

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

《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

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导致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再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

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

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

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守法律的小公民。

 

响水龙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指导思想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安全小组成员:

王德明、王国进、陈国广、李兴艳、王启红、张悠悠。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本学期安全教育侧重于防范学生擅自下河洗澡。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周、教师值周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校长同意,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各类校外活动。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教师、班主任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做到每周至少一次。

8、学校要定期对学校课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11、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12、教学楼梯口,保持畅通,不得随意停放各类物品、摩托车阻碍师生上下通行。

13、上下午下班后教师要及时督促学生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14、学校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5、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6、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

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农场作业区、生产队、农村居委会等单位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不良分子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盘龙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安全工作小组全体成员),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开会,出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开会、做操应由班主任跟班,学校值周老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开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开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按学校规定线路行进,由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开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开会、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安全小组人员),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教育全体师生注意饮食卫生,饮食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严禁饮食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3、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

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4、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5、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6、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6、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7、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

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本校领导,并要求及时整改。

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教师,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教师进行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

8、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

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

9、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

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班级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班级进行批评教育。

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10、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中心学校领导汇报制度。

学校除了每月1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中心学校领导汇报。

 

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

一、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余其芬(校长)

1、校长安全职责:

校长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安全工作第一位的责任,在安全管理上对全校负责外:

①贯彻国家、省、市、教育局、中心校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考核办法。

②主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调研和指导。

③负责各类安全设施的决策,并监督实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④组织实施对学校安全逐级负责制系统考核。

⑤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并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

副组长:

王德明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校长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分管内安全工作。

②按照国家、省、市、教育局、中心学校关于安全管理的规范和重点措施进行落实。

③负责对分管安全工作进行逐级考核和“差点”公示。

④处理校长交办的其他安全事宜。

二、其它负责人安全职责:

本着安全管理无空挡的原则,确定学校其它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1、教导主任职责:

在校长的领导下,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负责全校教学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负有以下责任:

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精神,提高安全意识。

② 负责检查督促全校师生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

③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校师生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活动。

④按时参加学校安全会议,并按要求及时向副组长报告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⑤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辅导员安全职责:

①协助校长、安全分管领导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工会组织对安全工作的部暑和要求,对少先队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②参与学校安全决策,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涉及教职工利益的安全重要事项的制定,建议学校提交校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③制定学校少先队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少先队安全工作,提交措施和要求。

④负责组织开展少先队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监督活动,配合学校共同实现安全目标。

⑤负责全体少先队安全信息反馈,了解掌握少先队安全实际,向学校领导汇报。

⑥完成分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班主任安全职责:

①在学校、教导处领导下,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老师、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积极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有关精神,提高安全意识。

③负责落实有关安全会议工作精神和各项安全制度。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会议。

⑤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⑥完成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

6、教职工安全职责:

①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②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③负责管理好本职范围内学生的安全事宜,开展好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活动。

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⑤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安全工作事宜。

 

2012年学校安全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学校安全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学校素质教育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

我校认真贯彻教育局的各项安全要求,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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