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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鸿传》记载,女子孟光择对不嫁,年至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

‘欲得贤如梁伯鸾者’,孟光父母遂从其愿,于是才有了举案齐眉的故事。

妇孺皆知的当属卓文君与司马相如,他们一见钟情,结伴私奔,既无父母之命,更无媒妁之言,卓父卓王孙的兄弟朋友还劝说卓王孙善待他们,后来卓王孙分予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在司马相如功成名就之后,卓王孙喟然而叹,自以为使女得尚司马长卿晚,而厚分与其女财,与男等同。

汉代女性在离婚问题上也有相当的自由,她们可以主动提出离婚。

平阳公主因丈夫患有恶疾,与之离婚;

淮南王刘安生子迁为太子,取皇太后外孙修成君女为太子妃……,王阳怒太子,闭使与妃同内,终不近妃。

妃求去,王乃上书谢归之;

赵幽王》中记载赵幽王的夫人(吕氏女子)因为觉得赵幽王不爱自己而爱其他的妾姬而怒去,以寻找自己纯真的爱情。

王皇后传》里记载:

王皇后,武帝母,嫁为金氏妇,生一女矣,后内太子宫,太子幸爱之,生三女一男。

对于再嫁女,男子并不在意其贞节,在汉代,再嫁是能被普遍接受的。

外戚传》记载:

薄姬,魏王豹之妻,豹死,……汉王入织室见薄姬,有诏内后宫。

汉武帝姊平阳公主丈夫曹寿死,

后嫁给卫青。

《后汉书·

宋弘传》载:

时帝妹湖阳公主新寡,帝与其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

‘宋弘威容德器,臣莫及。

’帝曰:

‘乃且图之。

’新寡的湖阳公主竟然在朝臣面前公开谈论再嫁之事,并且直率地表达自己对宋弘的爱慕。

不只是王族,平民女子同样有离婚的自由:

外黄富人女甚美,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

父客素知张耳,乃谓女曰:

‘必欲求贤夫,从张耳。

’女听,乃卒为请决,嫁之张耳。

(《史记张耳陈馀列传》)这个富家女觉得其夫婿平庸无能,就从丈夫身边逃离,嫁给了张耳;

西汉的朱买臣家贫,卖柴为生,常担柴道中,诵书歌讴,其妻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

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汉书朱买臣传》),买臣以为妻子是因嫌弃自己贫穷才要离开,然而后来买臣妻再嫁的对象也是一介平民,并且,她与后夫还曾对买臣伸出援手:

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

故妻与夫家俱上冢,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证明她并非贪图富贵,而只是为追求一个和谐完美的婚姻。

汉末建安时期离婚再嫁,亦为习见之事,帝王亦不讳再嫁之女,如董卓、曹丕、孙权等人都娶过再嫁之女。

著名诗人蔡文姬曾先后嫁过三个丈夫,最后一次还是曹操主婚:

陈留董祀妻者,同郡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

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

适河东卫仲道。

夫亡无子,归宁于家。

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

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祀。

(《后汉书·

列女传》)至于不准女人改嫁则是宋代以后的事情。

汉代的离婚制度还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妻子的财产权。

《礼记杂记下》郑注引汉律云:

弃妻畀所赍。

意思是说,若男方提出离婚,则允许女方将出嫁时从娘家带来的财产带走。

这也就是刘兰芝在离开夫家时有权利选择留下那些陪嫁以作留念的原因:

人贱物亦鄙,不足迎后人,留待作遗施,于今无会因。

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

她有权利选择将它们留下,也有权利选择带走。

汉代女子的社会地位也是相对较高的。

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经济上,秦汉时期妇女的经济活动是国家税收的来源之一,在征收布帛的年代,每年劳动妇女都要向国家交纳大量的绢帛布帛,耕织并举不仅是国家的经济命脉,也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妇功的倚重甚至超过了对粮食生产的重视。

《续汉书》中一段汉宣帝时的童谣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穫者妇与姑,丈夫何在西击胡就形象地反映了妇女从事劳动的情景。

汉室专门设有织室,织布是平民百姓的工作之一。

《史记·

翟方进传》记载:

母怜其幼,随之长安,织屦以给。

那时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饥;

一妇不织,天下受其寒(《后汉书·

王充王符仲长统列传》)。

古代中国妇女处于根本性的从属地位的真正折点是在隋朝之后。

隋炀帝时规定妇女不再纳课,这就意味着妇女不再受田,也不再为国家承担赋役,也就是占人口半数的妇女从此退出了国家经济领域,虽然此后的租庸调制依然是按照男耕女织的模式制定出来的,但妇女的劳动已经不再得到国家、得到社会的承认——也使得妇女进一步丧失了家庭经济地位。

其次,在政治上,汉代贵族妇女甚至可以参政,如吕后、邓太后、窦太后就是直接参政。

西域传》记载:

冯嫽(冯夫人)出使乌孙,是汉代著名女外交家。

女子还可以受爵,《二年律令·

置后律》规定:

寡为户后,予田宅,比子为后者爵;

女子比其夫爵。

再次,在家庭中,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地位较平等,甚至还有妻管严的现象。

东汉名士樊英生病,妻子派婢女去探问,樊英竟起身下床答拜。

有人不免诧异,樊英就解释说:

妻,齐也。

共奉祭祀,礼无不答。

逸民传》记载庞公夫妻相敬如宾,《汉书·

张敞传》记载汉宣帝时的京兆尹(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长)张敞喜欢亲自为妻子画眉,而且眉样媚好,流行京中。

梁统列传》记载梁冀妻孙寿寿性钳忌,能制御冀,冀甚宠惮之。

最后,在教育方面,两汉也有不少知书达理的女性。

班昭完成其兄班固的著作《汉书》,昭女妹曹丰生,亦有才惠,……所著赋、颂、铭、诔、问、注、哀辞、书、论、上疏、遗令,凡十六篇。

子妇丁氏为撰集之,又作《大家赞》焉。

(《史记·

逸民列传》)西汉孝成许皇后聪慧,善史书(班固.汉书[M].北京:

中华书局,1962,P3974)

,东汉邓皇后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范晔.后汉书[M].北京:

中华书局,1965,P418)

,顺帝梁皇后少善女工,史书(范晔.后汉书[M].北京:

中华书局,1965,P417)。

所以,刘兰芝生于这个时代,应该说是相对幸运的。

她受过良好的教育: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

她的妇功成为夫家的经济支撑:

以丈夫一个人微薄的薪俸,如何养活全家,上事公姥,下抚小姑?

她也得到了丈夫的专情宠爱:

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誓天不相负!

再加上她出众的姿色、过人的口才(虽然这一项恰恰是她不讨婆婆喜欢的重点),这一切,大概就是她有底气撒娇式地主动提出离婚(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的原因,只是,最后弄假成真,却是她始料未及的。

2

家世——一掷千金非富即贵的底气

刘兰芝的家世绝不普通。

别看她自己说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

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这是在对婆婆说气话,说反话。

也别听她母亲说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

不堪吏人妇,岂合令郎君?

,那是婉言谢绝媒人的客气话。

刘兰芝的不凡家世,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

1、自幼所受的教育。

刘兰芝自幼所受的教育是非常系统而完善的:

而且,在音乐和诗书方面的教育和培养,足见其家庭思想开明,风格前卫。

其父母并未遵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训,而是致力于培养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儿。

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

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刘兰芝不仅拥有容貌的美丽,更具一种内在的气质,优雅清新,仪态万方。

但这样的女子又并非一只花瓶,三日断五匹、昼夜勤作息的勤勉,上事公姥、下抚小姑的贤德,足见其严谨向上的家风。

大凡普通的小康家庭,不会有能力花大价钱去专门请一个私塾先生来培养一个女孩的音乐和诗书方面的才能,在那样的时代,他们也不会觉得有这个必要。

只有有钱有闲的家庭,才可能让一个女孩接受这种贵族教育。

2、穿戴及日常用品。

我们来看她被遣离家之前的装扮:

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

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

丝履是以丝织品制成的鞋,在古代为华贵的服饰。

玳瑁是一种有机宝石,特指玳瑁的背甲,可用于制作戒指、手镯、簪钗、梳栉等。

东方朔传》:

宫人簪瑇瑁,垂珠璣。

南朝(宋)鲍照《拟行路难》诗之一:

奉君金巵之美酒,瑇瑁玉匣之雕琴。

瑇瑁即玳瑁。

司马迁《史记·

春申君列传》中也有记载:

赵使欲夸楚,为玳瑁簪,刀剑室以珠玉饰之,请命春申君客。

是说赵国平原君使臣出使楚国时,为向春申君炫耀而头戴玳瑁簪身佩镶有珠玉的刀剑。

纨素是细致光洁的绢,为珍贵的衣料,所谓白縠之衣,薄纨之里,即是。

汉代宫廷以纨素为冬服,轻绡为夏服。

以细绢制成的团扇称纨扇。

宋玉《神女赋》:

其盛饰也,则罗纨绮绩盛文章,极服妙采照万方。

地理志下》:

故其俗弥侈,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号为冠带衣履天下。

明月珰又是什么呢?

耳珰可谓汉魏时期的首饰标签,考古发现的耳珰多为琉璃、玻璃、玛瑙、玉石等,这些材质在打磨之后会有明月般的光彩。

从后文刘兰芝做嫁衣时移我琉璃榻来看,连坐榻都是琉璃做的,耳珰的材质自然价值不菲。

说到琉璃,也有必要略作了解。

琉璃是一种有色半透明的玉石。

《后汉书西域传大秦》:

土多金银奇宝、有夜光璧、明月珠、骇鸡犀、珊瑚、虎魄、琉璃、琅玕、朱丹、青碧。

宋代戴埴《鼠璞琉璃》:

琉璃,自然之物,彩泽光润逾於众玉,其色不常。

琉璃被誉为中国五大名器之首(金银、玉翠、琉璃、陶瓷、青铜)、佛家七宝之一,《西游记》中的沙僧就是因为打破一只琉璃盏而被贬下天庭的。

关于琉璃,还有一个民间传说呢:

公元前493年,范蠡督造王者之剑时意外发现了这种物质,范蠡以为是天地阴阳造化所能达成的极致,于是将其随剑一起敬献给越王。

越王感念铸剑之功,原物赐还,还将这种神奇的物质命名为蠡。

之后范蠡遍访能工巧匠,将蠡打造成一件精美的首饰,作为定情之物送给了西施。

相传这就是世界上最早的琉璃。

同年战事起,越大败。

西施被迫前往吴国和亲,离别时将蠡送还,传说中,西施的眼泪还滴在这蠡上,天地日月为之所动,至今还可以看见西施眼泪在其中流动,后人称之为流蠡,今天的琉璃就是这个名字的谐音,并由此演变而来的。

琉璃到了明代已基本失传,流传下来的少量琉璃也已经很不通透,所以被称为药玉。

《明制》载:

皇帝颁赐给状元的佩饰就是药玉,四品以上的官员才配享有。

刘兰芝的穿戴和日常用品有很多都是宫中之物,由此可见其家非富即贵,甚至可能与宫廷有关系。

她说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其父却一直未出场。

当然,读者也可能会把父母理解为一个偏义复词,单指母亲。

但从后文登门求亲的媒人络绎不绝,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一系列正式而隆重的娶亲程式,府君听闻允婚消息时的心中大欢喜,和纳征时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

婀娜随风,金车玉作轮。

踯躅青骢马,流苏金镂鞍。

赍钱三百万,皆用青丝穿。

杂彩三百匹,交广市鲑珍。

从人四五百,郁郁登郡门的盛大场面来看,刘兰芝之倍受追捧绝不仅仅由于她的美貌(如果单因美貌,县令家的三郎和太守家的五郎为何不向窈窕艳城郭的秦罗敷求婚,而偏偏看上被休的刘兰芝?

),更与她背后的家世有关,其父很可能是一位朝官或是一名豪商。

汉代的朝官由内朝官(亦称中朝官、中朝、内朝、内廷官、和内廷)、外朝官(或称外朝、外廷)、离官(中央下派地方的监察官、钦差和特派员)、都官(中都官、京官)和地方官等五个部分构成。

刘兰芝的父亲若是朝官,就有可能长年在外且不带家眷。

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并不少。

清代名将蒙应瑞在次子四岁时就奉旨远离家乡,并没有带上家眷,前往各地镇守以及任湖广镇筸镇总兵,镇守各地。

其父骁骑将军蒙元亨因病去逝,他也未能回家尽孝。

蒙应瑞是康、雍、乾三朝重臣,深受三朝君王恩宠。

刘兰芝的父亲若非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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