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替卡韦分散片说明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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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
C12H15N5O3·
H2O
分子量:
295.3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
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
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规格】
0.5mg
【用法用量】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
本品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
推荐剂量:
成人
口服本品,每天一次,每次0.5mg(一片)。
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mg(两片)。
儿童
儿童患者的治疗决定应该仔细考虑个体患者的需要,并参考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包括有价值的基线组织学信息。
连续治疗的长期病毒学抑制获益必须权衡延长治疗的风险,包括耐药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现。
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性肝病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应该至少持续6个月;
HBeAg阴性儿童患者至少为12个月。
体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剂量应该为本品0.5mg,伴或不伴食物给药。
体重小于32.6kg患者应该使用口服溶液。
儿童患者的治疗持续时间
尚不清楚最佳治疗持续时间。
按照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可考虑停止治疗的情况如下:
*HBeAg阳性患者的治疗应该持续至达到HBVDNA不可测水平和HBeAg血清学转换(至少间隔3-6个月的2次连续血清样本HBeAg消失和抗-HBe阳性)后至少12个月或直至HBsAg血清学转换或疗效缺失。
停止治疗后应该定期随访血清ALT和HBVDNA水平(参见【警示语】和【注意事项】)。
*HBeAg阴性患者的治疗应该持续至HBsAg血清学转换或有疗效缺失证据。
肾功能或肝功能损伤儿童患者中尚未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肾功能不全
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韦的表观口服清除率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参见【药代动力学】)。
肌酐清除率<
50mL/分钟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持续性非卧床腹膜透析(CAPD)治疗的患者]应调整用药剂量。
口服溶液用药剂量调整参见口服溶液说明书。
在没有口服溶液时,作为替代治疗可通过延长给药间隔进行调整剂量,详见表1。
推荐的剂量调整是基于有限数据的推论,尚未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临床评估。
因此,应该密切监测病毒学应答。
表1:
肾功能不全患者用法用量
恩替卡韦剂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核苷类药物初治患者
拉米夫定治疗失效
≥50
0.5mg一次,每日一次
1mg一次,每日一次
30-49
0.25mg一次,每日一次
或
0.5mg一次,每48小时一次
10-29
0.15mg一次,每日一次
0.5mg一次,每72小时一次
0.3mg一次,每日一次
<
10
血液透析或CAPD**
0.05mg一次,每日一次
0.5mg一次,每5-7天一次
0.1mg一次,每日一次
*剂量小于0.5mg的,建议服用恩替卡韦口服溶液;
**血液透析患者应在当日的血液透析之后应用恩替卡韦。
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
治疗期
关于本品的最佳治疗时间,以及与长期的治疗结果的关系,如肝硬化、肝癌等,目前尚未明了。
【不良反应】
儿童患者
基于2项进行中的慢性HBV感染2岁至<
18岁儿童患者的临床研究,1项2期药代动力学研究(研究AI463028)和一项3期研究(研究AI463189),获得恩替卡韦治疗儿童患者的安全性数据。
这2项研究提供了195名HBeAg阳性核苷初治受试者应用恩替卡韦的治疗经验,中位持续时间为99周。
应用恩替卡韦治疗儿童受试者中所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与成人恩替卡韦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一致。
成人患者
对不良反应的评价基于4项全球的临床试验:
AI463014,AI463022,AI463026,AI463027以及3项在中国进行的临床试验(AI463012,AI463023,AI463056)。
在这7项研究中,共有2596位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入选。
在与拉米夫定对照的研究中,恩替卡韦与拉米夫定的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检查异常情况相似。
在国外进行的研究中,恩替卡韦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有:
头痛、疲劳、眩晕、恶心。
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普遍出现的不良事件有:
头痛、疲劳、眩晕。
在这4项研究中,分别有1%的恩替卡韦治疗的患者和4%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由于不良事件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异常而退出研究。
国外临床试验中的不良事件
表2比较了在4项临床研究中恩替卡韦和拉米夫定的不同。
其中选择了中到重度不良事件和治疗过程中发生的至少有可能与治疗相关的临床不良事件作为比较的指标。
表2:
四项为期两年的恩替卡韦临床研究中,中到重度(2至4级)的临床不良事件a
全身系统/
不良事件
核苷类药物初治患者b
拉米夫定治疗失效患者c
恩替卡韦
拉米夫定
100mg
1mg
n=679
n=668
n=183
n=190
任意2~4级
不良事件a
15%
18%
22%
23%
肠胃
腹泻
1%
消化不良
恶心
2%
呕吐
全身
疲劳
3%
神经系统
头痛
4%
头晕
嗜睡
精神病学
失眠
a包括可能、很可能、相关或不清楚是否与治疗方法相关的不良事件。
bAI463022和AI463027研究。
c包括AI463026和AI463014,AI463014研究是一个多国家的、随机双盲的II期研究,该研究在使用拉米夫定治疗中复发病毒血症的患者中进行,这些患者或改为每日一次服用三种不同剂量的恩替卡韦(0.1,0.5和1.0mg),或继续每日一次服用100mg拉米夫定,持续52周。
国外临床试验中的实验室检测指标异常
表3四项临床试验中使用恩替卡韦和拉米夫定治疗后,实验室检查异常的发生频率。
表3:
四项恩替卡韦临床试验中,2年治疗期间危急实验室检查异常a
检测
1.0mg
任意3~4级的实验室检查异常d
35%
36%
37%
45%
ALT>
10倍ULN且>
2倍基线值
11%
5.0倍ULN
16%
12%
24%
AST>
5%
8%
17%
白蛋白<
2.5g/dl
总胆红素>
2.5倍ULN
淀粉酶2.1倍ULN
脂酶2.1倍ULN
7%
6%
肌酐>
3.0倍ULN
确认肌酐增高≥0.5mg/dl
高血糖症,空腹血糖>
250mg/dl
糖尿e
血尿f
9%
10%
血小板<
50,000/mm3
a治疗期间,除白蛋白(<
2.5g/dl),肌酐增高≥0.5mg/dl,ALT>
10倍ULN和>
2倍基线水平以外所有指标较基线值变差达3级或4级
bAI463022和AI463027研究
C包括AI463026和AI463014,AI463014研究是一个多国家的、随机双盲的II期研究,该研究在使用拉米夫定治疗中复发病毒血症的患者中进行,这些患者或改为每日一次服用三种不同剂量的恩替卡韦(0.1,0.5和1.0mg),或继续每日一次服用100mg拉米夫定,持续52周
d包括血常规、常规生化、肾功能和肝功能检查、胰酶和尿常规
e3级=3+大量、500mg/dL;
4级=4+,显著、严重
f3级=3+大量;
4级=4+,显著、严重、多量
ULN:
正常值高限
在这些研究中,使用恩替卡韦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发生ALT增高至10倍的正常值上限和基线值的2倍时,通常继续用药一段时间,ALT可恢复正常;
在此之前或同时伴随有病毒载量2个对数值的下降。
故在用药期间,需定期检测肝功能。
停止治疗后的肝炎加剧(见【警示语】)
肝炎症状急性加剧或ALT复燃的定义为:
ALT大于10倍的正常值上限和大于2倍患者的参考水平(基线值或停药时最后一次检测值间的最小值)。
所有停止治疗(无论何种原因)的患者中,出现了ALT复燃的患者例数均记录在表4中。
这些研究中,如果在第52周或之后达到方案所规定的治疗应答后,可允许一亚组患者停药。
如果未达到治疗应答而停用恩替卡韦,则停药后发生ALT复燃的概率可能更高。
表4:
在AI463022、AI463027和AI463026研究中,核苷类药物初治患者在停药后随访期发生的肝炎恶化
ALT增高大于10倍正常值上限和大于2倍参考值a的患者
核苷类药物初治
HBeAg阳性
4/174(2%)
13/147(9%)
HBeAg阴性
24/302(8%)
30/270(11%)
拉米夫定失效
6/52(12%)
0/16
a参考值是指基线或停药时最后一次检测值中的最小值。
停药后恶化的中位时间对于恩替卡韦治疗的患者为23周,而对于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为10周。
合并感染HIV和HBV
AI463038双盲研究中观察到,HBV合并感染HIV的患者接受恩替卡韦1mg(N=51)或安慰剂(N=17)治疗24周,两组的安全性相似,并且与未合并感染HIV患者中观察到的安全性相似(见【警示语】)。
肝移植受体患者
在一项开放性的肝移植后试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