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葫芦瓜粉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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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提要
1.1.1项目名称:
某功能性葫芦瓜粉加工项目
1.1.2建设性质:
新建
1.1.3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及所有制形式
项目建设单位:
某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所有制形式:
民营企业
1.1.4项目建设地点、规模、期限及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某水南闽西北物流园
建设规模:
①建设年产功能性葫芦瓜粉200万吨生产线1条;
②建设3000亩专用葫芦瓜生产示范基地。
建设期限:
1年
主要建设内容:
改扩建加工车间2300平方米、仓库1800平方米、贮藏保鲜库1200平方米、化验室200平方米及其辅助设施;
购置功能性葫芦瓜粉深加工生产线一条及冷藏、运输、检测、检验等仪器设备;
建设3000亩加工专用葫芦瓜生产示范基地。
1.1.5项目申报单位及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
某金沙市场服务中心
负责人:
1.1.6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构成
投资规模:
总投资1993万元
资金构成:
固定资产投资160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0万元。
1.1.7资金筹措
1、申请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其中无偿资金(20%)80万元;
2、申请地方财政资金200万元,其中无偿资金(20%)40万元;
3、项目单位自筹资金693万元;
4、银行贷款700万元。
1.1.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年产功能性葫芦瓜粉(万吨)
200
年销售总收入(万元)
5000
达产年总成本费用(万元)
3647.12
达产年销售税金及附加(万元)
336.90
达产年利润总额(万元)
1015.99
达产年税后利润(万元)
680.71
投资利润率(%)
35.00
投资利税率(%)
46.60
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31.46
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万元)
2947.75
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年)
4.61
农民纯收入年均增长量(元/年)
371
带动农户数(户)
30000
增加就业人数(人)
415
1.1.9项目辐射范围及带动能力
葫芦瓜生产基地3000亩,基地农户1800户,带动农户3万户,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17元/年,增加就业人数415人。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2.1政府有关发展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
1.2.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农办[2002]175号文件;
1.2.3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闽农综[2003]10号);
1.2.4国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
1.2.5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的指导意见(国农办[2001]95号);
1.2.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1.2.7国家轻工业局“十一五”期间食品工业结构调整整体构思;
1.2.8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1.2.9财政部财发字(1999)1号《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2.10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纲要;
1.2.11某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
1.2.12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1.3综合评价和论证结论
1.3.1综合评价
由某金沙市场服务中心申报,某沙阳食品有限公司承建的《某功能性葫芦瓜粉加工》项目是某区域经济中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是福建省瓜类研究所承建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新科技示范项目的成果应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是县政府重点支持的优势农产品加工项目,是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振兴区域经济的好项目,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方向。
某沙阳食品有限公司是某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纳税大户和出口创汇大户。
项目的实施,不但可为瓜农找到一个稳定的葫芦瓜销售市场,带动约3万亩葫芦瓜生产,解决农民葫芦瓜卖难问题;
而且项目承建主体能以项目为支撑,得以发展壮大,经可行性研究分析,预计在项目分析计算期内达产年利润总额1015.99万元,上缴税金及附加336.90万元(不含所得税),投资利润率35.00%,投资利税率46.60%,净现值(税前)4833.55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44.14%,所得税前投资回收期(静态)3.76年。
总之,该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统一,具有投资少、见效快、成本低、风险小、效益高等特点,项目完全可行。
1.3.2论证结论
该项目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新科技示范项目的成果应用于生产,能有效地把先进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先进,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各项财务指标均可接受,建议国家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对本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优先立项。
1.3.3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从敏感性分析可以看出,项目效益对产品销售价格和经营成本十分敏感。
建议项目承建单位,在项目投产后一定要加大产品宣传和营销力度,把功能性葫芦瓜粉系列产品潜在市场启动起来,抓好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抓好产品质量,树立品牌,以质取胜。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建设背景
全国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的政府报告中指出:
要支持和扶持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成为地区和行业的龙头企业。
国家“十一五”纲要中也明确提出:
要积极调整种植业作物结构、品种结构和品质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种植业。
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发展特色农业,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格局,提高商品率。
加快农产品加工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开发,发展农产品销售、储运、保鲜等产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和效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农办[2001]187号文件明确规定:
今后一段时期以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方向重点是:
“在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的基础上,着力进行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示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培育区域主导产业,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化经营,探索形成不同区域最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模式”。
葫芦瓜是某的传统蔬菜作物之一,种植气候适宜,历史悠久。
尤其是近几年,某在农业结构调整中以福建省瓜类研究所和福大生物研究所为依托,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新科技项目为支撑,大力推广葫芦瓜新品种及其种植新技术,全县葫芦瓜常年种植面积近20万亩,年产量达3000多万吨。
葫芦瓜在发展之初,由于其营养丰富、口味纯正等特点,以较高的销价给瓜农带来了较好的效益,因此迅猛发展成为某的农业主导产业(瓜果业是某人民政府确定的四大农业主导产业之一)。
但是,随着葫芦瓜生产面积的不断扩大,葫芦瓜不耐贮存、加工滞后的瓶颈日见凸现。
由于目前全县尚没有一家葫芦瓜加工企业,每年生产的葫芦瓜有相当部分只能用来喂猪或烂掉,极大地伤害了瓜农的利益和种植积极性。
同时,葫芦瓜是极具加工价值的农产品,其加工后的系列产品不但有较高的营养价值,而且对糖尿病、高血压、肝炎和肥胖症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已成为目前世界上最流行的绿色保健食品之一,市场需求量每年约2000万吨,但目前国内年加工量不足100万吨。
可见,开发功能性葫芦瓜粉生产,某不但有充足的优质原料来源,而且有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新科技示范项目为技术支撑,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为了做大做强葫芦瓜产业,某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经过认真的评估论证和市场调查,认为以现在该县食品加工行业的龙头企业——某沙阳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以公司收购的某罐头食品厂为基础,新上一条年处理2800万吨鲜葫芦瓜的功能性葫芦瓜粉加工生产线,对于带动全县农业主导产业——瓜果业的发展壮大,不但十分必要,而且现实可行,已将其作为重点扶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列入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
2.2项目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状
某农业的主导产业是粮食、瓜果、药材和牲猪。
2009年粮食播种面积730.8万亩,总产27.1亿吨;
瓜果61.8万亩,总产5000万吨。
2002年国内生产总产值258.1亿元,一、二、三产业结构是36.5:
27:
36.5,财政收入13.89亿元,比上年增9.5%。
农、林、牧、渔总产值143.49亿元,四者结构是0.57:
0.08:
0.37:
0.08,是一个典型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大县。
其中瓜果业产值7.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9.5%,主要包括葫芦瓜、西瓜、蔬菜、柑桔等。
与本项目关联的农产品—葫芦瓜,其种植面积达20万亩,种植面积可发展到30万亩,年产值可达5亿元(包括加工)。
遍布全县各地。
农产品加工有一定基础,全县有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规模企业108家,2009年产值16.85亿元。
其中食品加工企业25家,某沙阳食品有限公司是该县目前唯一的年产值过1000万,有进出口自主权的食品加工企业。
葫芦瓜粉加工尚属空白。
2.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目的意义
2.3.1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
某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县。
传统农业在该县农业产业结构和农村经济结构中长期以来一直占主导地位,农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农民收入偏低,农村经济建设落后,农业基础薄弱。
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地改变贫困山区长期以来种植结构单一、种植效益低下、农民收入偏低的落后状况。
农民户平种植业经济收入可由原来600元/亩提高到1050元/亩,瓜果类产值可发展到占农业总产值的25-30%,其中葫芦瓜所占比重为四分之一。
该项目的建设对加快农村经济建设,实践江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3.2是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税目标的需要。
目前,某有葫芦瓜常年种植面积近5万亩,产量8000多万吨。
但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经济价值较低,建设葫芦瓜粉加工企业,运用高科技手段、采用先进设备对农民种植的廉价葫芦瓜进行深加工,不但可以为农民提供一个稳定的葫芦瓜市场,保护农民的利益,有效地增加农民收入,而且还可以充分利用农业资源,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项目的实施,可增加财政收入和农民、下岗工人的就业机会。
据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农民人均每年可增收371元,财政每年增加税收670.80万元。
2.3.3是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瓜果产业的需要
虽然某有较大的葫芦瓜种植面积,葫芦瓜也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但由于加工的滞后,农民种瓜效益不高,种植品种不优,仍是一个弱质产业。
本项目针对葫芦瓜产业的薄弱环节抓加工,在为农民找到了稳定的销路之后,不但可以带动农民发展葫芦瓜生产基地,而且可加强产业的薄弱环节,延长产业链条,促进葫芦瓜形成产业化经营格局。
同时,项目的承建主体在项目的扶植下,随着产品市场和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经济实力将不断增强,龙头带动作用将更加显著。
据分析测算,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项目承建主体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579.70万元,年获纯利680.71万元,同时,每年为国家创税收672.17万元,并带动约3万户农户扩大葫芦瓜种植面积约3万亩。
2.3.4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人们对绿色保健食品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