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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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类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类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审查(60日内完成)

1.专家评审(10日内完成)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制作听证笔录

 

组织听证

 

申请听证

 

不申请听证

 

作出决定(20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送达申请人(10日内完成)

结案(立卷归档)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5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审查(10日内完成)

1.专家评审(5日内完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制作听证笔录

 

组织听证

 

申请听证

 

不申请听证

 

作出决定(5日内完成)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送达申请人(10日内完成)

结案(立卷归档)

 

 

二、行政处罚类

一般程序流程图

案件来源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中心登记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

填写登记表,并收集当事人的证据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审批

不予立案

移送有关部门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取证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告知听证权

重大行政处罚

不申请听证

申请听证

无陈述申辩意见

有陈述申辩意见

组织听证

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制作听证笔录

 

法规股法制审核

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集体讨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审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三、行政强制类

1.封存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相关资料流程图

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人社局审查批准行政强制措施

(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补办批准手续)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

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通知当事人到场,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交付查封清单;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起止时间,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

立卷归档

 

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依法予以没收

 

依法予以销毁

 

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2.划拨社会保险费及申请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用人单位财产流程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对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单位发出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通知书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记录和复核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足额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的,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申请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且未提供担保的,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

 

拍卖所得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四、行政征收类

社会保险费征收流程图

公示告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地点、应当提交的材料等

受理

接受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所需全部材料

核定

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情况和职工工资收入情况,确定月缴费基数,并录入系统;按照规定标准核定征收金额

催缴

对欠费企业进行沟通和催缴,逾期仍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收

按照法定形式和途径进行征收,并开具社会保险基金收费专用票据

 

六、行政检查类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年检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不属于年检(年审)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 查

审查

决定

作出决定

 

结案(立卷归档)

 

合格

 

不合格

 

送达申请人(5日内完成)

2.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查检流程图

申请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提出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不属于年检(年审)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 查

组织人员审查资料并赴现场察看

决定

作出决定,并将结果在全县通报

 

不合格,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

 

合格,继续做定点

 

送达申请人

结案(立卷归档)

 

 

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流程图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

 

国家部委、省厅抽查、突击检查

列年度检查计划及工作方案

现场检查

组成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工作,对档案和文字资料进行查询,深入现场检查、核实,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决定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填写检查意见反馈表;

报单位负责人批准,作出处理决定;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通报检查情况

不予处理

给予处罚

督促整改

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检查结论,并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检查结束3日内将整改报告报相关业务科室(单位)

回头看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接到整改报告后,对整改情况采取“回头看”抽查

对检查中存在的拒不整改,或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

持续监管

将整改事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责令整改

 

4.行政监督检查一般程序流程图(第4-13项)

相关业务科室(单位)

 

国家部委、省厅抽查、突击检查

列年度检查计划及工作方案

现场检查

组成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听取被检查单位汇报工作,对档案和文字资料进行查询,深入现场检查、核实,收集整理证据材料

决定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填写检查意见反馈表;

报单位负责人批准,作出处理决定;召开检查情况反馈会,通报检查情况

不予处理

给予处罚

督促整改

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检查结论,并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检查结束3日内将整改报告报相关业务科室(单位)

回头看

相关业务科室(单位)接到整改报告后,对整改情况采取“回头看”抽查

对检查中存在的拒不整改,或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

持续监管

将整改事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责令整改

 

七、其他职权类

1.就业资金专项分配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及说明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畴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申请部门向有关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部门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接收材料当场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告知申请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 查

组织审查(10日)

结合上年度资金额度、就业状况、地方财政投入、目标任务等因素提出初步分配意见并进行公示

决定

作出决定(10日)

 

将审查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财政局,并联合发文

 

实施

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文件,将就业专项资金拨付培训机构

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2.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审核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及说明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培训补贴范畴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申请部门向有关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部门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 查

审核(10日)

对各项补贴支出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各项补贴资金审核情况

决定

作出决定(10日)

 

与县财政局会商后,联合制发资金拨付文件

 

实施

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文件,及时将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市直培训机构

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3.企业录用职工备案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予备案

 

准予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接收材料当场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 查

审查(受理当日内完成)

 

决定

作出决定(受理当日内完成)

 

不属于备案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送达

准予备案的,在花名册和招工备案表上签章;不予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

 

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4.举办人才交流会审批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

作出决定(受理当日内完成)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予同意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接收材料当场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 查

审查(受理当日内完成)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准予同意

 

送达

审核同意的,出具审核意见并进行备案,由用人单位持审核意见和申请表办理核准手续;审核不同意的,书面说明理由

 

结案(立卷归档)

 

 

5.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认定流程图

申请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或者申请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报材料的,予以受理

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审查

组织审查

对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

决定

做出决定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书面说明理由

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予以认定,并授予就业见习单位牌匾

 

送达

送达申请单位,将就业见习单位确认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6.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资金审核流程图

申请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或者申请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报材料的,予以受理

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审查

组织审查

决定

做出决定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符合条件的,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待遇

 

将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见习单位、人员名单、身份证号、毕业证编号、见习起止时间等信息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在30日内复核无异议的,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就业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结案(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7.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安置流程图

申请

开发单位提出申请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符合安置政策和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或者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不符合安置政策、范围,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查

审查材料

决定

做出决定

 

符合条件的,在《公益性岗位申请表》盖章

 

 

安置

岗位数量少,推荐上岗;岗位数量多,招聘会求职上岗

审核录用人员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后,在县人社局网站公示七天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8.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流程图

申请

申请补贴企业提出申请(每季度季末月中旬申请)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不符合补贴范围或享受政策期满,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理由

材料不齐全,符合补贴范围且享受政策期限未满,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材料的全部内容

材料齐全,符合补贴范围且享受政策期限未满,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企业就业失业登记证证件上做享受政策记录,并打印证件

手续办理完毕按月立卷归档

 

汇总、公示反馈后报送

复核后,进行汇总后将明细在就业创业网公示十天无异议后报财政局社保科审批

 

执行划拨

财政局社保科审批后,国库科负责划拨至企业银行账户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公示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期限内。

 

9.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审核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及说明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鉴定补贴范畴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申请部门向有关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部门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 查

审核(10日)

对各项补贴支出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各项补贴资金审核情况

决定

作出决定(10日)

 

与县财政局会商后,联合制发资金拨付文件

 

实施

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文件,及时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拨付鉴定机构

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10.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审核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及说明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补贴范畴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申请部门向有关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部门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 查

审核(10日)

对各项补贴支出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各项补贴资金审核情况

决定

作出决定(10日)

 

与县财政局会商后,联合制发资金拨付文件

 

实施

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文件,及时将求职补贴资金拨付高等教育机构

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11.职业介绍补贴审核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及说明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培训补贴范畴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申请部门向有关机构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部门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 查

审核(10日)

对各项补贴支出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各项补贴资金审核情况

决定

作出决定(10日)

 

与财政局会商后,联合制发资金拨付文件

 

实施

财政部门根据拨付文件,及时将职业介绍补贴资金拨付市直职业介绍机构

立卷归档

 

 

备注:

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

12.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人员调配流程图

申请

申请单位提出调配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部门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不属于调配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决定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县领导审批

 

审 查

审查拟调配人员人事档案,提出初审意见

 

准予调配

 

不予调配

 

待县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单位,办理调配手续

 

结案(立卷归档)

 

 

13.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流程图

申请

申请单位提出调配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部门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不属于调配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决定

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县领导审签

 

审 查

审查拟调配人员人事档案,提出初审意见

 

准予调配

 

不予调配

 

待县领导审签后,按规定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准予调配的办理调配手续;不同意调配的,说明理由

 

结案(立卷归档)

 

 

1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流程图

申请

申请人提出报名申请

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部门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审 查

组织审查

 

决定

作出决定

根据招考公告标准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笔试、面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组织体检;全程公示

不予聘用

 

暂缓聘用

 

准予聘用

 

准予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暂缓聘用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予聘用的,说明理由

 

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结案(立卷归档)

 

 

15.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以下人员

年度考核结果备案流程图

申请

申请单位提出备案申请

 

接收申请材料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场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部门按照本行政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

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接收材料当场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不属于备案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告知申请部门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决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 查

审查(受理当日内完成)

 

准予备案

 

结案(立卷归档)

 

不予备案

 

准予备案的,当场办结备案手续;不予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

 

备注:

流程图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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