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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运行规章制度

 

财政工作运行规程

国资局工作运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切实履行职责,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党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国资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的知识、决定,试行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义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终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努力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依法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要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互相支持,互相帮组,密切配合,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国资局内设综合科,负责国资局日常工作事务。

第六条国资局综合科人员分工

(一)科长职责:

1、负责会计工作和各种资金支出的审查;2、负责产权交易的监管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起草;3、负责正常国有资产收益任务的征收入库;5、负责国资管理员工资费用的审查、工作安排和考核;6、负责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7、负责国资局公文处理和政策宣传工作。

(二)出纳职责:

1、负责出纳工作;2、负责临时收回资产的管理;3、协助做好内务管理工作,主要是文书档案和资料的整理归档;4、负责科内的值班和接待,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改革岗位职责:

参与全市的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四)联点岗位职责:

负责市财政局党委安排的联点工作,参与松宜矿务局各项改革。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七条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

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积极主动地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违规办事、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第八条实行首问负责制和相关办事程序。

对企业或其他单位到国资局办理的事项,以及电话中要求明确答复的问题第一个接待(接听)人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出妥善处理。

凡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要认真地予以受理或答复;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也要讲明承办的科室和联系电话。

第九条公文处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共宜都市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报送和处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努力提高公文质量。

公文内容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文处理应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部门、领导批办有明确处理时限的,应按批办时限要求办理。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结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说明情况。

第十条凡属督办事项,要按照分级负责、严格把关、规范办理、优质高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快捷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第十一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重要文件、传真规定要落实的事项;

(二)上级机关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

(三)承担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分解的内容。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来信来访;

(五)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四章学习制度

第十二条建立干部日常学习机制。

按照市委、市财政局党委部署的学习内容,每个同志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并不少于市财政局党委及有关部门的要求。

切实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第十三条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提倡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切实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国资局工作运行流程情况表

序号

职责

类别

项目名称

职责行使依据

工作运行流程描述

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

1

行政

管理类

国有资本运营监管权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国务院37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9年5月1日实施)

国有企业、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的,应当又国资局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每年对业生产经营进行考核。

企业主管部门与国资局工作协调问题

2

行政

管理类

国有产权转让审批权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2月1日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

内部审议、职代会通过,清产核资和审计,进行评估,按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公开处置。

公示时限、公开处置前报名情况严格保密,防止串标,导致国有资产转让价格缩水。

流程图

3

行政

管理类

清产核资权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03年9月9日实施;《企业国有资产》。

根据政府专项工作要求或者企业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政策,组织企业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并依法认定企业的各项资产损溢,从而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重新核定企业国有资本金的活动。

清产核资及评估情况公示,基准日的确定。

4

行政

管理类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权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91号令);《企业国有资产法》

对资产拍卖、转让的;企业兼并、出手、联营、股份经营的;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核资经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企业清算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尽心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的;企业租赁的等进行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立项和资产评估的确定应当由国资局批准或授权。

5

行政

管理类

资金管理权

市财政局资金管理办法

职工安置资金的拨付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安置方案和改制企业审计报告

债权债务情况的审核。

6

行政

管理类

印章管理权

市财政局印章管理办法

专人保管,国资局领导签字后才能盖章。

对内的日常工作盖章属于登记和签字。

 

财政工作运行规程

 

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流程图

 

财政工作运行规程

 

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工作运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履行职责,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市财政局、国资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是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的各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决定,实施产权管理,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公司领导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努力做好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要依法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主动做好各项工作,要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要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密切配合,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市国资公司领导成员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总经理组成。

董事长授权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并在董事会和市局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公司下设综合股。

受公司统一领导,在本股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七条股长岗位(内勤):

负责领导安排综合股的各项工作;兼任公司的会计工作,搞好账簿登记、报表编制、资金的审核拨付及账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文字材料和微机管理,负责公司内部事务和日常接待工作;负责公司公文传送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资产管理员外勤

(1):

兼任公司的出纳工作,协助会计搞好公司账务管理工作;负责管好市局直属国有资产及门面出租,按合同规定收缴租金、水电费;完成局领导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资产管理员外勤

(2):

按规定负责国有资产的申报处置工作,负责公司承担业务职责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管好市局直属国有资产及门面出租,按合同规定收缴租金、水电费;完成局领导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实物资产的管理

(一)公司对收购和接收的实物资产负责管理。

以行政企事业和乡镇为单位将收购和接收的实物资产分类,建立资产账簿,明确职责分工,防止各种自然因素和认为的毁损和流失。

(二)对清欠收回和金融机构打包还款资产,依照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登记账簿,纳入公司资产统一管理。

(三)资产账目要做到年末进行账物核对,确保账物相符。

第十一条实物资产的处置

实物资产(包括抵债物)的处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有关文件的规定,确保资产处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处置工作的透明度。

在资产处置工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严禁暗箱操作,对弄虚作假、化公为私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实物资产出之后的相关规定

在处理每一项资产和取得产权转让时,都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对出让资产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归档整理,由公司综合股建党统一管理。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命群众的监督。

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

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程序积极主动地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违规办事、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积极落实公司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首问责任制和相关办事程序。

对企业或其他单位到公司办理的事项,以及电话中药明确答复的问题,第一个接待(接听)人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出妥善处理。

凡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要认真地予以受理或答复;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也要讲明承办的科室和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公司公文处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共宜都市委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报送处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办理,努力提高公文质量。

公文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有关固定。

公文处理应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部门、领导批办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应按批办时限要求办理。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结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或分管领导说明情况。

第十六条综合股是公司督查工作的主管股,负责督查事项的组织实施,督查情况汇总。

第十七条凡属督办事项,要按照分级负责、严格把关、规范办理、优质高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快捷地做好各项工作,并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第十八条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重要文件、传真规定的落实事项;

(二)上级机关及本局公司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

(三)承担的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中需要公司承担落实的事项。

(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群众来访来信;

(五)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四章学习制度

第十九条建立干部日常学习制度。

按照市委、是局部署的学习内容,每个同志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达到学习的要求和效果。

并切实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第二十条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法,提倡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切实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工作运行流程情况表

职责类别

项目名称

职责行使依据

工作运行流程描述

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

备注

1

资产

处置类

国有资产处置考核权

国家及市资产处置相关规定

对拟处置的资产要严格履行申请、评估、审批、处置、归档等程序,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资产处置。

关键环节要严格履行资产处置的报批手续,按规定的程序操作到位。

薄弱环节是严禁随意处置资产。

见流程图1

2

行政

管理类

对外经济合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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