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行业发展及有关问题Word下载.docx
《担保行业发展及有关问题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担保行业发展及有关问题Word下载.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保体系的建设纳入了国家发展计划,有关政策纷纷出台。
1993
年,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共同发起并经过国务院批准,创办了中国首家全国性专业
担保公司。
1999
年
6
月,国家经贸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就试点的指导原则、模式体系、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职
责与程序、协作银行、风险控制及责任分担、内外部监管及组织实施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工作初步步入规范阶段,各项相关的扶持政策也陆续出台。
11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
意见》,对商业银行配合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做出要求,并明确提出:
“对有市场发
展前景、信誉良好、有还本付息能力的小企业,可试办非全额担保贷款。
”
2000
8
24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决定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要求: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
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
件。
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
调与自律制度。
2001
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国税发<
2001>
37
号),对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其担保收入免征三年营业税。
3
26
日,财政部发布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对担保机构的内部组织结构、自主经营管
理、项目评估、决策与监管、财务管理办法、担保准备金的提取等作了规定。
2002
9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并于
2003
1
日开始实施。
该法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信用担保、创业扶持、技术
创新、市场拓展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该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对型用担保的
大政方针和重要举措进行了确定,不但明确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建立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体系,而且鼓励各种类型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7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
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目的在于规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行为,加强各级财
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
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政策支持,更好的发挥信用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
信用担保业务和担保机构的产生,从根本上说是市场经济和政府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
它与国家的市场化程度和市场秩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从
年开始至今,在国家及各
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众多担保机构的共同努力,我国专业担保机构从无到有,经过
10
年来的发展,我国信用担保业务的基本制度和运行规则,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运
行模式和业务操作规范已基本建立和趋于成熟,信用担保已成为法律所规定的经济政策的
制度化措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特定的行业,探索出一条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生存
和发展的道路。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推进贷款担保机构建设方
面起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近几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推动下,以财政资金来源为支持、
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在全国各地普遍设立,中外合资、民营股份担保机构也纷
纷涌现。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担保业务品种也从初期的贷款担保扩展到履约担保和
其他担保,服务领域及工业、商业、流通、个人消费等社会经济的诸多方面。
2009-11-10
13:
56 【大
中
小】
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的比重越来越大。
然而,不论是从直接
融资还是间接融资上看,中小企业都存在很大资金缺口。
中小企业通过股权和债券进行直
接融资的很少,绝大多数只能在间接融资方面寻找突破。
由于目前中小企业与银行的信息
不对称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的现实,使金融机构存在较大的放贷风险。
而金融机构
为防止道德风险和逆选择引起信贷风险的发生,便采取“慎贷”甚至“拒贷”的做法,从而产
生信贷市场的两难选择。
一方面,中小企业急需资金进行经营却无处寻觅;
另一方面,金
融机构又积压大量存款贷不出。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单靠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将难以奏效,
必须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解决因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而诱发的两难选择。
我国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虽走过了
年的里程,但从总体上看还处在初始阶段。
为了
找到适合我国实际的运行模式,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
(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模式的不同观点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虽已摸索了一些经验,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今后将
以什么样的方式运作发展,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
府担保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并不起主导作用”,“政府根本不可能在完成宏观调控和社会
管理职能之后,还有足够的财力在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中起主导性作用”。
也有人认为,国家
不应该扶持有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而应扶持商业性担保公司的发展,其理由是“有政府背
景的担保机构,基于体制关系其经营总体上趋于保守,而商业性担保公司却在完善风险控
制体系和扩大担保业务的范围方面做得有声有色”。
他们以中科智公司为例来论证这一观点。
而国家经贸委在
月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中设想
的是“一体两翼”体系框架:
一体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和业务经费以政府预
算资助和资产划拨为主,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两翼是指在城乡社区中以中小企业为服务
对象的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直接担保业务。
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
构的担保基金主要来自会员企业的出资,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中小企业商业担保机构主要由企业或其它非政府的投资主体出资组建,独立法人,商业化
运作,以盈利为目的。
(二)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践模式
世界上开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至今已有近
70
年历史。
1937
年日本成立了地
方性的东京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1958
年成立了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
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保险)
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美国、德国和加拿大分别于
1953
年、1954
年和
1961
年开始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如美国由中小企业局(SBA)负责,通过担保方
式诱使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其具体做法:
一是一般担保贷款。
SBA
对
75
万美元以
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
75%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
25
年。
二是少量的“快速车道”贷
款担保。
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
50%额度比重的担保。
三是出口和国际贸
易企业的贷款担保。
担保贷款不低于
50
万美元,担保比例可达总投资的
90%.我国的台湾
和香港也分别于
1974
年和
1998
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据加拿大卡尔顿大学的学
者统计,截至
月底,全世界已有
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
系,世界五大洲都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
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的实践中,
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国情的差异性,运作方式多种多样,既有以实有资金作为保证的实体
制体系,又有以事前承诺作为事后补偿保证的权责制体系;
既有由政府专门的行政机构负
责操作的政府操作型方式,也有由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法人实体进行操作的市场操作型方式。
如果按其担保的目的划分可分为两种模式:
1.政策扶持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
已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大部分国家
和地区属于此类。
世界各国一般都把建立和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作为政府扶持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特征是政府出资或资助建立中
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对于担保基金的筹集,一般是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编制中小企业信
用担保资金预算来解决。
担保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最多的国家是美国和日本,如美国每
年财政预算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约
2
亿美元。
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以中央
政府的财政拨款为资本金。
韩国和我国台湾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也主要由政府财政
安排。
韩国有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信用保证基金,其资金来源是,中央一级全
部由中央政府预算解决,地方一级则分别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各出资
50%.台湾省的中小企业
信用保证基金,则是由财政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的捐助资金组成,财政出资约占基金的
80%.这种模式的优点是:
政府能将自己的扶持意愿直接作用于服务对象,以达到调整产业
结构、优化产业分布和资源配置的目的。
其缺点是,一方面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降低担保资金的使用效率;
另一方面一旦担保风险发生并无法化解时,最后风险将转嫁到
政府身上,增加财政负担,形成财政风险,影响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2.社会互助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模式。
世界各国中不组建政策扶持型担保机构,只
推行社会互助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仅有埃及(由银行与保险公司及中小企业共同
组织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公司)和葡萄牙(中小企业协会)等少数国家。
也有一些国家和
地区在政策扶持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之外,同时开展社会互助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
这种
模式的优点是:
避免因企业相互担保,导致受保企业出现经营困境时连带担保企业经营困
境的发生;
为沟通银企联系架起桥梁;
促进参与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
发展的目的。
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是:
担保基金规模小,担保贷偿能力比较差,抵御风险
的能力普遍较弱;
担保对象的封闭性,增大其运行风险的可能性。
(三)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模式选择
通过对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运作方式的分析和比较,我们认为,我国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应采取政府政策主导型担保与社会互助型担保相结合,以政府政策主
导型担保为主、社会互助型担保为辅的运作模式。
1.以政府政策主导型为主的原因有三:
(1)信用担保从总体上说具有“公共产品”属性,
它所具有的外部效应比较明显,只有以政府为主承担这一角色,才能更好完成信用担保任
务。
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市场主体追求直接经济利益,而信用担保作为一个低收益
(甚至无收益)、高风险行业,私人部门一般不愿介入或只是有限介入。
因此需要政府介
入来启动和发展这项业务。
(2)政府可以把信用担保作为经济杠杆,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的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如对于能大量吸纳就业人员、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或技
术升级、产品以出口为主以及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时,政府提供信用担保,实际上是在服
务于政府产业政策的落实,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大局的需要。
(3)政府政策主导型
担保为主并不意味着政府直接经营。
当前一些学者反对政府政策型担保为主,是因为在实
际操作中,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