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113-22食品QS食品净含量检验细则含抽样表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4690989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47.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JY-113-22食品QS食品净含量检验细则含抽样表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JY-113-22食品QS食品净含量检验细则含抽样表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JY-113-22食品QS食品净含量检验细则含抽样表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JY-113-22食品QS食品净含量检验细则含抽样表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JY-113-22食品QS食品净含量检验细则含抽样表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JY-113-22食品QS食品净含量检验细则含抽样表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

《JY-113-22食品QS食品净含量检验细则含抽样表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JY-113-22食品QS食品净含量检验细则含抽样表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JY-113-22食品QS食品净含量检验细则含抽样表_精品文档Word文档格式.docx

如原辅材料采购验收时需作净含量检验的,也可参照此法进行。

2检验方法与记录

2.1计量器具选择:

根据包装大小选用合适大小的计量器具(磅秤、台秤、天平等秤具或量筒等量具、量器)进行测定,结果记录于检验原始记录表中。

2.2连包装称量法

2.2.1分别称取毛重(总重量)与皮重(内包装材料重)或平均皮重,毛重与皮重之差即为净含量。

2.2.2平均皮重测定方法:

随机从包装材料库中抽取50只~100只包装袋,按下面两种方法:

①分别一只只称量,相加后除以只数得到平均值;

②一起称量后除以只数得到平均值,求得的平均值即为平均皮重(值)。

2.3去包装计量法

2.3.1固态食品:

仔细去掉包装物、直接称取其内容物(可食物)的重量(净含量)。

2.3.2液态食品:

直接将内容物倒入量器(如量筒)中进行计量得到体积。

具体测定方法实例可参见附录C。

2.4相对密度值计量法

2.4.1液态食品如食用油,净含量一般是以体积计的。

节2.3.2方法虽直接、准确,但食品检验属破坏性检验法,在生产企业中不实用、难以执行。

2.4.2较方便的测定方法,先测得食用油瓶的平均皮重、毛重,另测定食用油的相对密度,即可经计算得到以体积表示的净含量值。

这样同批次产品只要测定一次相对密度值即可,相对去包装计量法较方便实用。

其唯一不足是要测定相对密度,要增加设备、测定人员和时间。

2.4.3具体测定方法实例,可参见附录C。

2.5以体积标注净含量商品计量检验时的注意事项

2.5.1这类商品的体积,一般应为20℃条件下的体积,在20℃条件下检验时,其温度允差为±

2℃。

2.5.2实际检验时,如因条件的限制,在非20℃条件下检验,可根据被检商品的体积随温度变化的规律,将检验结果修正到20℃条件下商品的体积,最后以修正结果对检验批进行判定。

一般情况,当商品温度在20℃以上进行检验时,如检验不合格,根据热胀冷缩的原理就可判定商品在20℃时的体积不合格。

2.5.3液体倒出后包装物的挂壁量应尽可能小。

不挂壁,一般是指500ml的液体在倾倒后其包装物的挂壁量应小于1ml。

3原辅材料

3.1按《原辅材料采购验收操作规程》中的净含量测定进行评定。

4出厂产品

4.1按《产品出厂检验操作规程》中的净含量测定进行评定。

5判定规则

5.1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负偏差),以及合格与否的判定,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规定。

5.2批量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

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值,应当大于或等于其标注(明示)净含量。

5.3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检验抽样方案与判定

5.3.1计量检验抽样方案表(JJF1070-2005,表4)

第一栏

第二栏

第三栏

第四栏

检验批量N

抽取样本量n

样本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

(λs)

允许T1类短缺的件数

允许T2类短缺的件数

修正因子

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s

1-10

N

/

11-50

10

1.028

s

51-99

13

0.848

1

100-500

50

0.379

3

501-3200

80

0.295

5

>3200

125

0.234

7

1)样本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等于标注(明示)净含量减去样本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λs)

即:

≥(Qn-λs);

式中:

-样本平均实际含量,;

Qn-标注(明示)净含量;

λ-修正因子;

s-样本平均实际含量标准偏差,

qi-单件商品的实际含量。

2)本抽样方案的置信度为99.5%。

3)一个检验批的批量小于或等于10件时,只对每个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进行检验和评定,不作平均实际含量的计算。

4)T1类短缺:

是指在短缺性定量包装商品中,实际净含量(q)小于标注净含量(Qn),但是不小于标注净含量减去2倍的允许短缺量。

Qn-2T≤q<Qn-T

5)T2类短缺:

是指在短缺性定量包装商品中,实际净含量(q)小于标注净含量(Qn)与2倍的允许短缺量之差。

q<Qn-2T

5.3.2举例

从一批产品中抽取50个样品进行测定,将所得结果进行统计计算。

(1)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s):

a)x=(1/49)×

〔(102.0-99.98)2+(100.0-99.98)2+…(100.0

-99.98)2〕=3.5344;

b)s=√ ̄x=1.88;

(2)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λs)=1.88×

0.379=0.71;

(3)平均实际含量修正结果(Qn-λs)=100-0.71=99.29;

(4)所以“平均实际含量99.98>平均实际含量修正结果99.29”,合格。

附录A:

允许缺短量(JJF1070-2005,表3)

标称净含量(Qn)

允许短缺量(T)

g或ml

Qn

0~50

9

50~100

4.5

100~200

200~300

300~500

500~1000

15

1000~10000

1.5

10000~15000

150

15000~50000

长度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Qn)

允许短缺量(T)

Qn≤5m

不允许出现短缺量

Qn>5m

Qn×

2%

面积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Qn)

全部Qn

3%

计数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Qn)

Qn≤50

Qn>50m

1%

注1:

对于允许短缺量(T),当Qn≤1kg(L)时,T值的0.01g(ml)位修约至0.1g(ml);

当Qn>1kg(L)时,T值的0.1g(ml)位修约至g(ml)。

注2:

以标注净含量乘以1%,如果出现小数,就把该数进位到下一个紧邻的整数。

这个值可能大于1%,但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商品的个数为整数,不能带有小数。

附录B:

术语

B1预包装商品:

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或者包装容器将商品包装好,并有预先确定的量值(或者数值)的商品。

B2定量包装商品:

以销售为,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B3净含量:

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

不论商品的包装材料,还是任何与该商品包装在一起的其他材料,均不得记为净含量。

如方便面中的调料包、叉子等不计为净含量。

B4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通过计量检验确定的定量包装商品实际所包含的量。

B5单位商品:

实施计量检验的商品中标注净含量的基本包装单位。

B6允许短缺量: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的最大允许量值(或者数量)。

B7皮重:

除去样本单位的内容物后,所有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和任何与该商品包装在一起的其他材料的重量。

B8总重(毛重):

指样本单位的皮重和净的重量(内容物)之和。

B9其他术语规定,详见JJF1070-2005。

附录C液态食品净含量测定实例(规范性附录)

C.1净含量测定(GB/T4928-2008,15净含量)

C.2食用油(5L)到底多重算正常[1]

据工作人员介绍,花生油国家标准(GB1534-2003)规定,花生油相对密度允许的最低值为0.914公斤/升,大豆油国家标准(GB1535-2003),最低密度0.919公斤/升,菜籽油最低密度为0.910公斤/升,芝麻油最低密度为0.9126公斤/升。

5升规格的食用油,国家允许最大误差值0.2%,再加上空桶重量0.14公斤左右,花生油的毛重最低为4.7公斤,大豆油为4.725公斤,芝麻油为4.69公斤,菜籽油为4.68公斤,调和油按比例测算应在4.7公斤左右。

记者在某超市将几种品牌的食用油在超市的电子秤上过秤,发现同为5L装,不同品牌的食用油重量差别较大。

其中喜燕花生调和油为4.71公斤;

鲁花压榨花生油为4.75公斤;

金龙鱼调和油则为4.82公斤。

EndChen

参考文献

[1]

Qn就是个比例,单位是%,右边一栏是具体的值。

如净含量为200g/袋的物品,允许净含量就是200*4.5%,250g/袋的允许净含量就是9g。

先在第一列中找到你的产品净含量在哪个范围,然后向右看同一行,第二列和第三列中只能有一个有数据,另一个是“——”,按数据的执行,是百分比的就按百分比计算,是“g或ml的”就不用计算,按个这数就行了。

[2]油的密度0.8*10的3次方,1升油应该是1.6斤.补充回答:

豆油=0.91-0.93kg,色拉油=0.88kg,调和油大概是0.91kg。

0.005*0.9=0.0045千克=0.00225斤(好久没算数学题了)

5L是0.005立方米,是体积

0.9千克/立方米是密度

体积*密度=质量

[3]

[4]

[5]

粤抽检油净含量虚标严重900毫升油实测609毫升. 调和油充花生油在脂肪酸组成、色泽和相对密度方面,有13批次指标不符合标准。

其中,柳局生活服务总公司花生油厂生产的香满堂压榨一级花生油(规格型号:

1.8升/瓶,生产日期:

2011.11.28)、深圳市南油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生产的原味香压榨一级花生油(规格型号:

1.8L/瓶,生产日期:

2011.11.08)脂肪酸、相对密度、净含量、标签等均不合格。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脂肪酸组成是判断食用植物油是否纯正的最重要特征指标。

"

色泽和相对密度是不同食用植物油固有的特征值,用以反映产品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