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doc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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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在职
状态
现职□
退出现职尚未
办理退休手续□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职级
身份证
号码
户籍
地址
说明:
①工作单位应填写全称或规范简称,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请逐个分行填写。
②身份证号码应填写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
③户籍地址应填写居民户口簿“住址”栏的详细地址。
《规定》第三条所列事项
1.本人的婚姻情况
婚姻现状
未婚□已婚□离异□丧偶□
婚姻变化情况
无变化□
有变化
结婚□离婚□
丧偶□再婚□
变化时间
①首次填报的,应填写婚姻现状,在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对应的□内划“√”。
②继续填报的,婚姻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后的□内划“√”;
婚姻发生变化的,在结婚、离婚、丧偶、再婚对应的□内划“√”,并填写变化时间。
2-1.本人持有普通护照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护照号
签发日期
有效期至
保管机构
备注
年月日
①普通护照即因私护照,不含公务普通护照。
②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护照号”列下方空格内填写“无”;
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填报时的有效普通护照情况,以及上一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失效的普通护照情况。
③继续填报的,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的□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2-2.本人因私出国的情况有此类情况□无此类情况□
起止日期
所到国家
事由
审批机构
所用护照号
起:
年月日
至:
①填写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况”后的□内划“√”。
②有此类情况的,首次填报的,填写上一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的因私出国情况;
继续填报的,填写上次填报以来的因私出国情况。
③所到国家应填报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含过境签的国家。
④事由主要包括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3-1.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①首次填报的,无此类情况的,应在“证件名称”列下方空格内填写“无”;
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填报时的有效证件情况,以及上一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失效的证件情况。
②继续填报的,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的□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3-2.本人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有此类情况□无此类情况□
所到地区
所用证件号码
②有此类情况的,首次填报的,填写上一年1月1日以来截至填报日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继续填报的,填写上次填报以来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③事由主要包括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子女姓名
子女的配偶基本情况
国家
工作(学习)单位
职务
登记时间
①首次填报的,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子女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
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现状。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地区
6-1.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姓名
移居国家
(地区)
现居住城市
移居证件号码
移居类别
移居时间
外国国籍□
永久居留资格□
长期居留许可□
①首次填报的,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
③“移居国(境)外”是指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④配偶、子女原本就是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也属于“移居国(境)外”情形。
⑤应报告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也应报告配偶、子女中任何一人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⑥“备注”栏填写移居国(境)外的变化情况,比如“已放弃”“无法放弃但已被列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人员”等。
6-2.配偶、子女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所在国家(地区)
工作、生活城市
起始时间
备注
③配偶、子女“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虽然没有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但截至填报日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含留学)一年以上的情况。
④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期间,因探亲、旅行、出差等短期回国(入境)的,仍视为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有变化□无变化□
配偶
现任职务
单位性质
妻子□
丈夫□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军队□学生□其他□
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
是否担任
高级职务
是□否□
是否在国(境)外
是□否□
子女一
是否为
共同生活子女
儿子□
女儿□
是□
否□
配偶姓名
①首次填报的,应填写现状。
子女无配偶的,应在“配偶姓名”列下方空格内填写“无”。
③未从业人员应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等;
退休人员应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原任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一并填写。
④持有居民身份证的,填写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
同时持有军官证等其他证件的,证件情况填写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
⑤受聘担任私营企业高级职务或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需在“是否担任高级职务”栏“是”后的□内划“√”。
⑥关于“高级职务”,对上市公司,以公司章程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设定为准;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上市企业,以其章程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设定为准。
“高级职务”一般包括:
法定代表人、正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正副经理(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
从业情况(续)
子女二
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有变化□无变化□
被追究时间
被追究原因
处理阶段
处理结果
立案侦查□
审查起诉□
刑事审判□
刑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