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稿和关于加强散煤管控实施方案范文文档格式.docx
《2021年城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稿和关于加强散煤管控实施方案范文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城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稿和关于加强散煤管控实施方案范文文档格式.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是指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开展行政监督检查的执法机制。
我局随机抽查的领域目前包括:
(1)、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2)、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核准许可后的监督检查;
(3)、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的检查;
(4)、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挖掘道路)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5)、临时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后的监督检查;
(6)、工程规划手续办理及实施情况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1、更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
根据检查要求,《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库》内容根据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2、更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
根据检查要求,《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
3、组织抽查。
由局政策法规指导室具体组织抽查活动,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的落实。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抽查内容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10%。
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
实行以“一抽查、一公开”制度。
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有关业务科室、执法队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
相关业务科室、执法队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
相关科室、执法队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要组织专门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
(四)强化廉洁自律。
相关科室、执法队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
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要通过网站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关于2021年加强散煤管控实施方案范文稿
在接到市禁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市散煤管控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通知后,经济开发区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散煤管控的紧急督办函》和《市2021年秋冬季散煤管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加强散煤管控,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本区域范围内全部清理取缔散煤销售点的基础上,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散煤行为;
严禁散煤以各种形式流入我区;
严格企业、工地使用散煤行为,彻底清查散煤复烧行为,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发区成立了散煤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散煤治理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经发局负责:
严格管控散煤输入,对进入辖区的运煤车辆、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跟踪检查,发现偷运偷销散煤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同时,对我区内已取消的散煤销售网点进一步复查,严防存放、偷销散煤行为。
建设局负责:
严格检查区内建筑工地,对建筑工地内的茶水炉、做饭的小煤炉进行逐一检封,建立管理台账,同时,与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
环保所负责:
建立区内企业散煤工作管理台账,加强日常巡查,查扣、没收区内企业、工地的燃煤炉具和散煤,建立健全快速处理机制,依法集中处置,严防造成“二次污染”。
(一)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平面广告、微信等优势对正反两面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禁用散煤,使用清洁环保能源的理解与认识,杜绝个人使用散煤行为。
(二)强化协调联动。
经发局、建设局、环保所等部门要将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相互补位,形成全覆盖、零死角的格局,共同研究制定工作举措。
(三)加强监督检查。
禁煤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对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查阅工作记录,处理案件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立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