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必考知识点归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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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必考知识点归纳
1.教师职业道德
1、如何理解道德内涵?
1)、由一定社会的关系决定;
2)、以善恶为评价标准;
3)、依靠人们的行为习惯、社会舆论、及内心信念来发挥调节作用;(多选)
4)、调节个人与人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2、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3、道德的功能:
认识功能、教育功能、调节功能。
4、职业道德的特征:
稳定性、具体性、适用性。
5、教师职业规范是一般社会道德在教师职业中的特殊体现。
(判断)
6、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一个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教师本人不断进取、赢得成功的力量所在。
(判断)
7、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鲜明的继承性(孔子提出有教无类,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强烈的责任性,独特的示范性(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身不正,虽令不从),严格的标准性。
8、我国在1997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规范教师应:
热爱学生、严谨治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
9、教师的根本任务是:
教书育人。
10、朱熹强调要把修身、接物作为教师道德修养的准绳。
11、明代王守仁提出致良知和知行合一的学说,要求教师通过教书育人来启发人的良知。
12、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衡量和判断教师行为善恶的最高道德标准。
(判断)
13、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是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判断)
14、教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作用:
指导作用、统帅作用、裁决作用。
15、教师的知识结构包括四个方面:
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和一般知识。
16、依法执教是调整教师劳动与法律制度之间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7、依法执教的必要性:
是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强化教育社会功能的必然要求;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然要求。
18、教师如何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案例分析)
1)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以及法制教育。
3)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证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4)教师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19、廉洁是教师立身立教的根本。
(判断)
20、廉洁从教的具体表现:
安贫乐道,无私奉献;坚持操守,为师清廉。
21、教师的欢乐来自于:
创造性的教育活动;师生间美好的情谊;学生长大成才。
22、廉洁从教的道德要求:
公正从教,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坚守大义,发扬奉献精神;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非正当利益的诱惑。
23、教师礼仪的特点:
率先性、示范性、整体性、影响的深远性。
24、在人与人关系层面上,社会公德的内容包括:
举止文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自尊与尊重他人、诚实守信。
25、在人与社会关系层面上,社会公德的内容包括:
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和维护社会公益。
26、在人与自然关系层面上,社会公德的内容是:
合理利用资源、保护洗染环境、维护生态平衡、防止乱砍滥伐森林、重视水土保护、防止水土流失。
27、尊重家长的道德要求: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学生家长的人格;教育学生尊重家长。
(多选、案例分析)
28、教师团结协作的基本要求:
同行相尊、取长补短;主动交往、相互勉励;友好合作、公平竞争。
29、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素质教育对教师的基本要求。
30、热爱学生的基本要求:
要深入了解学生、要充分尊重学生、要始终信任学生、要严格要求学生(严而有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严而有情)、要平等对待学生。
31、尊重学生就是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学生的个性。
32、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职责。
33、教书育人的基本要求:
明确教书的内容;把握育人的方向;教书育人要结合学科、融入感情。
34、严谨治学是教师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
35、严谨治学的基本要求:
要有精深的专业知识;要有刻苦钻研、精益求精的精神;要有谦虚谨慎的态度;要有锐意创新的品质。
36、严谨治学的途径:
教师要夯实学科专业知识;教师要丰富科学文化知识;教师要掌握教育和心理科学知识。
37、教师的道德品质具有以下特征:
它是社会对教师道德要求和教师个性独特表现的结合;它是教师个人意志的凝结;它是教师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统一;它具有动态的稳定性。
38、网络社会的特点:
虚拟性、交互性、开放性(多选)
39、网络社会的道德特点:
真假难辨、善恶难辨、美丑难辨。
40、环境道德是调节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于生态环境利益关系的规范。
(判断)
41、环境道德的内容:
与自然协调发展、合理使用物质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
42、教师义务的内容: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创设一个良好的内部教育环境。
43、教师良心的特点:
公正性、综合性、稳定性、内隐性、广泛性
44、教师公正的内容:
坚持真理、秉公办事、奖罚分明
二、教育法规概论
1、教育法规的功能: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保障作用。
(多选)
2、什么是法律的渊源:
在法学著作中,人们一般都是从形式意义上来使用法律渊源这一概念的,他指的是根据法律效力的来源不同而形成的法律类别。
(经典选择题)
3、我国的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主要有:
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规章、地方性教育法规。
(多选)
4、教育法律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定的关于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是教育法的最主要的渊源。
(判断、单选)
5、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也可成为教育单项法律,是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基本法。
6、教育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法律。
7、义务教育,又称强制教育、免费教育。
8、义务教育法是近代教育立法以来最早出现的教育部门法,19c末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出现和实施。
其主要趋势是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扩大免费的范围、重视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
9、从逻辑结构上看,教育法律规范通常由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多选)
10、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由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三个要素组成。
(多选)
11、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实际参与者,也就是在具体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任何组织。
12、教育法律关系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对象或标的。
教育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一般包括:
物、行为以及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精神产品和其他智力成果)。
13、所谓教育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在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了权力和义务关系。
所谓教育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教育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即主体、客体或内容的变更。
所谓教育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客体的消灭,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终止。
14、所谓教育法律行为是指在教育活动中能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所谓教育法律事件、是指在教育活动中能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但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情况的发生。
15、教育立法是指由特定的立法主体按照一定的立法权限和程序所从事的制定教育法的活动。
16、立法的程序包括四个阶段:
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的表决和通过;法律的公布。
17、教育守法,泛指宪法、各部门法和组成各部门法的法律、条例、规定、规则、实施细则等,而不是狭义的法律。
18、教育守法的条件: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增强全体公民的教育法律意识;健全教育法律体系,增强教育法律法规的时效性;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教育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19、教育政策是政策主体对不同的教育利益关系进行价值选择、调整的过程。
20、教育政策的特点:
目的性与可行性;稳定性与可变性;权威性与实用性;系统性与多功能性。
(选择)
21、教育政策的功能:
导向功能、协调功能、控制功能。
22、教育体制政策在教育政策体系中起着全面性、基础性和政治保障性作用。
我国制定教育政策的机关主要有三个方面:
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
23、我国的教育政策,主要是通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贯彻执行的。
24、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决定于上层建筑,具有共同的目的;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和定型化(先有政策,后有教育法规);教育政策决定教育法规的性质,教育法规的内容体现教育政策;教育政策是实施教育法规的指导,教育法规是实现政策的保证。
(判断)
25、学校法律地位的特点:
办学自主性(这是学校区别于其他法人的最重要特征)、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6、学校的设置,根据机构性质的不同,分别实行登记注册制度和审批制度(更严格)。
登记制度一般适用于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审批制度一般适用于各级各类正规学校、独立设置的职业培训机构等。
27、根据我国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组织机构和章程;教师;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办学资金和经费来源。
(多选)
28、学校的权利: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惩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管理、适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9、教育教学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一项基本活动,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最基本、最主要的活动。
30、学校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教育教学方面的义务;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学生及其家长的义务;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31、我国学校实行的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有“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
(选择)
32、我国的校长负责制主要是限定于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
33、学校规章制度应体现以下要求:
整体性原则;重点突出原则;适量适度原则。
34、教代会代表有以下权利: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提出议案、方案的权利,有权就代表大会上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有权参加对学校工作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有权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有保留自己的意见及向上级领导反映的权利;因召开教代会而占用的工作时间,学校应予承认其工作。
35、教育的基本权利有:
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36、教育教学权指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这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权利。
37、管理学生权包括三方面内容: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权;学生品行评定权;学生学业成绩评定权。
(多选)
38、教师在行使进修培训权时,必须保证完成本职工作,有组织、有安排的进行,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安排,因地制宜的参加进修和培训。
(案例分析)
39、教师的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