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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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伟、黄冰清
本制度终批人:
张金良
本标准为第四次修订发布
修订说明:
见《制度履历表》
JTTY-066
目次
1.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主要内容:
1
3.1合理化建议定义 1
3.2合理化建议分类:
3.3管理权责 1
3.4合理化建议申报与评定程序 1
3.4.1合理化建议申报 2
3.4.2合理化建议鉴定、会签和评定 2
3.4.3合理化建议申报与评定流程图详见附件十。
3
3.5合理化建议试行及跟踪 3
3.6合理化建议推广 4
3.7合理化建议的评审 4
3.8合理化建议宣贯和推行要求 7
3.9合理化建议兼职管理员工作补助与年度评优奖励规定 7
3.10合理化建议评奖申诉 8
3.11合理化建议评奖监督与检查 8
4.生效执行:
8
5.相关记录:
9
9
1.目的:
为对员工在生产、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鼓励广大员工、团队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泛欧派家居集团。
3.1合理化建议定义:
凡是有利于企业进步的措施和想法均属于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对公司的综合管理、技术、质量、工艺或产品营销、推广及名牌战略实施等各方面工作以及本部门、本岗位具体工作,提出具有可行性、先进性、效益性的改进建议、方案、设想、措施、办法等。
3.2.1合理化建议按建议内容、预计成效可分为:
集团层面、集团下属公司层面、部门层面合理化建议。
每项合理化建议只能参与其中一个层面的评定和奖励。
3.2.1.1集团层面合理化建议:
指就集团综合管理或重大工艺技术改进、质量提升、成本控制等方面提出的建议,或虽属集团下属公司/部门层面,但经集团下属公司(集团总部职能部门报集团总裁)评定应参评集团层面的建议,此类建议由集团总经理室评定和奖励。
3.2.1.2集团下属公司层面合理化建议:
指就各下属公司日常管理或营销、技术、质量、工艺等方面工作提出的建议;
此类建议由各下属公司评定和奖励。
3.2.1.3部门层面合理化建议:
指针对本部门提出的建议或针对其他部门提出的建议;
此类建议由各建议所针对的部门进行评定和奖励
3.2.1.4以上三个层面的合理化建议均可由欧派家居集团范围内的所有下属公司、部门或人员提出。
3.2.2合理化建议按可行性又可分为:
A、B、C、D类建议。
3.2.2.1A类建议——可立即实施建议:
即建议内容具有现行可操性,可在当前试行;
3.2.2.2B类建议——保留建议:
即建议内容尚未具备现行实行条件,但其内容在管理、技术、质量等方面确实具备一定的实用价值,可保留建议至时机成熟时试行;
3.2.2.3C类建议——重复建议:
即建议虽合理,但在此建议提交前相关部门一直在从事此方面的工作或已有其他人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并在落实中,不予采用;
3.2.2.4D类建议——无效建议:
不符合实际,或不具有可操作性,或无实用价值建议,不予采用;
属专门从事建议类职责岗位所提的合理化建议,不作为合理化建议参与评审。
3.3管理权责:
合理化建议管理单位/人员权责具体详见附件一。
3.4合理化建议申报与评定程序
3.4.1合理化建议申报
3.4.1.1申报主体:
主要分为个人名义和部门(小组)名义两种。
3.4.1.2提交格式:
所有合理化建议均需以《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申报表》(附件二,下同)规范格式申报,其它不规范格式均不予受理。
每份表格仅填写一项合理化建议,多项合理化建议应分别提交。
3.4.1.3提交渠道:
原则上所有合理化建议申报均向本部门提交,特殊建议(如敏感建议)也可通过以下渠道提交:
渠道一:
通过公司合理化建议箱提交;
渠道二:
直接传至集团工会办公室或通过OA发至集团工会工会专员处;
渠道三:
通过集团总经理室传递箱提交或通过OA发给集团总经理室成员。
3.4.1.4合理化建议登记管理
各部门提交的合理化建议,由合理化建议兼职管理员(以下简称兼职管理员)负责登记、存档,并分类处理:
序
建议所属层面
收集与登记管理
反馈
部门层面
针对本部门的建议
本部门/所属公司层面兼职管理员负责(建立所属层面的合理化建议台帐)。
①向建议申报者反馈评定结果;
②向所在公司层面兼职管理员提交本部门每时段台帐。
针对其它部门的建议
2
集团下属公司层面
①将评定结果反馈给所在公司部门层面兼职管理员;
②向集团工会工会专员提交本层面合理化建议台帐。
3
集团层面
集团工会工会专员负责(建立《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管理台账》)。
将评审结果反馈给建议所属公司层面兼职管理员。
对于特殊建议(包括总经理室领导收到的直接转集团工会跟进的建议),由集团工会负责收集、跟进,并初判是否属于特殊建议;
如属特殊建议,则登记后传关联部门或直接传总经理室领导评审;
如不属于特殊建议,则登记存档后传回申报部门,按上述程序处理。
3.4.2合理化建议鉴定、会签和评定
3.4.2.1合理化建议所属层面、是否属C类建议鉴定:
各部门负责人对收到的合理化建议先进行所属层面鉴定,再依据欧派集团OA平台公示的《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管理台账》,判别该建议是否属于C类重复建议;
①经判定为C类重复建议的,则由部门负责人加注初评意见后由兼职管理员进行登记,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议答复函”给意见提出人。
“建议答复函”应明确指出该建议先提出人及提出时间,或已组织实施或准备组织实施的责任部门等。
②对部门负责人初评未发现的C类建议,在上一层面审核/审批人确定为C类建议的,再批转传回部门,意见提出部门收到批示后仍按上述程序答复意见提出人。
③对属申报集团层面的建议,在集团下属公司总经理室初评完成后,应先传集团工会,再行复核是否属于C类建议,确认不属于C类建议后再报集团总经理室评定,确认属于C类建议的由集团工会加注意见传集团总经理室作为评定依据。
3.4.2.2非C类建议(A\B\D类)建议会签和评定
3.4.2.2.1会签、评定程序
①部门层面非C类建议会签、评定:
情形一:
建议仅针对本部门:
意见提出部门负责人评定后,转兼职管理员登记、存档、反馈;
情形二:
建议针对其他部门:
意见提出部门负责人初评后,转意见针对部门负责人评定,当双方负责人意见一致时,转兼职管理员登记、存档、反馈,当双方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报下属公司总经理室裁定后再转兼职管理员登记、存档、反馈。
②集团下属公司层面非C类建议会签、评定
建议提出部门负责人初评后,转集团下属公司总经理室评定,总经理室评定前认为需要其他部门会签的先行会签,会签结果作为评定依据,若总经理室认为不需要会签的,则直接评定,评定结果转兼职管理员登记、存档、反馈。
③集团层面非C类建议会签、评定
建议提出部门负责人初评后,转集团下属公司总经理室初评,再传集团工会复核,工会复核后报集团总经理室评定,总经理室评定前认为需要其他部门会签的先行会签,会签结果作为评定依据,若总经理室认为不需要会签的,则直接评定,评定结果转工会专员登记、存档、反馈。
3.4.2.2.1会签、初评标准
各会签、初评人应对合理化建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不得随意推脱,出具模棱两可的意见,如:
“由公司统筹安排”之类的语句,而应对建议作出明确结论,如:
“意见可行、安排/同意实施”、“目前条件不成熟暂不实施”、“意见不可行、不予采纳”等有明确意见的答复;
意见为不可行或不实施的,还须阐明简要原因,供建议评定人参考。
3.5合理化建议试行及跟踪
3.5.1A类合理化建议试行、跟踪管理
3.5.1.1对已审批并采纳实施的A类建议,由相应兼职管理员打印《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试行评估表》(附件三,下同),并附上《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申报表》,传建议试行执行部门(试行部门属于申报主体的,在信息反馈时一并打印试行评估表)。
3.5.1.2试运行执行部门负责人收到文件后,应安排落实,制订试行具体方案及计划,并填写《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试行评估表》相应内容。
试运行周期一般为一个月,短期内难以评估的项目可延长至三个月。
对于需有计划实施的合理化建议,应就如何实施提出初步方案;
无论即刻实施还是按计划实施,试行执行部门应自收到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试行评估表》相应内容,并书面回复兼职管理员。
3.5.1.3兼职管理员对建议实施情况进行实时跟踪。
3.5.1.3.1试行期满前7日内,由兼职管理员将《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试行评估表》再传回试行执行部门,试行执行部门要及时填写《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试行评估表》。
试行结束后,执行部门需如实填写建议实施具体情况(试行情况实质性描述、具体产生的效益,如节约成本费用或利润增长用数据概括总结)、以及推广建议(对于效果突出的可推广),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给兼职管理员。
3.5.1.3.2针对试行部门反馈该项目实施效果可达到降低成本(费用)或增长利润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合理化建议,兼职管理员须将此合理化建议试行结果转相关的技术部、开发部、质量部、经销部、厂部、财务部共同确认核算最后的实施效果(根据具体建议内容可适当增减评估部门)。
3.5.1.3.3确认核算好实施效果后,兼职管理员将《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试行评估表》连同原建议申请表,提交该建议申请表原评定/审核/审批人审核、确认实施效果及推广意见,各级审核/审批人确认后将此表回传兼职管理员。
3.5.2B类建议跟踪管理
对属B类建议的,由兼职管理员按审批结论进行分类整理,比如按三个月后、六个月后、1年后再试行的评定意见进行分类,并进行跟进;
当原B类建议若在条件成熟时可试行,则由试行部门负责人重新评定,进行B类转A类升级,并开始试行(若需要报上一级评定、审批的则逐一往上报批后再试行)。
试行结束后,试行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升级评估,试行效果明显运行成熟后将《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申报表》、《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试行评估表》报送给相应层级的兼职管理员。
3.6合理化建议推广
3.6.1兼职管理员依据《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试行评估表》的最终审批意见,对明确提出推广要求及推广部门的,填写《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试行推广联络及反馈表》(附件四),并发放至推广部门,推广部门负责人需积极配合推广工作,拟定推广计划,并如实对推广过程进行记录。
3.6.2兼职管理员收集拟订好推广计划的《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议试行推广联络及反馈表》进行备案,并对推广试行效果进行跟踪。
3.6.3推广试行期满,推广部门需完成《欧派家居集团合理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