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马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修改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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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赣马镇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207个,其中:
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206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
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52%。
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专任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05,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51%,辅系列岗位为卫生保健系列,设置数是1个,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十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48%。
其中:
九级1个。
单位领导岗位1个。
其中:
九级职员1个,名称是校长(兼书记)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3%
副高级岗位1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
其中:
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5个,七级岗位5个。
2、中级岗位1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0.19%。
其中:
八级岗位37个,九级岗位50个,十级岗位37个。
3、初级岗位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98%。
其中:
十一级岗位35个,十二级岗位35个,十三级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九级管理岗位职责:
(1)履行学校法人代表职责,全面负责学校行政管理、人事、教育、教学、思想政治、总务后勤等工作;
(2)主动带领班子成员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指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领导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2.九级管理岗位任职条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中级岗位(八、九、十级)和初级岗位(十一、十二、十三级)。
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
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五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成效突出;
2.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3.应在中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首次岗位设置须受聘中学高级教师岗位满6年及以上)
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3.应在中学高级教师七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3年及以上
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高级岗位。
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成效突出;
2.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首次岗位设置须受聘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满4年及以上)。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九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首次岗位设置须受聘中级岗位4年及以上)。
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良好;
2.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3.应在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
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相应系列职称受聘中级岗位满2年及以上。
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成效;
2.取得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被聘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中级岗位。
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效果明显;
2.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3.应在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2年及以上。
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强责任心、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工作有效果;
2.取得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为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与职业资格相应系列的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并受聘初级岗位。
五、岗位聘用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连人〔2002〕2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印证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和业绩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决定聘用人员名单;
6、公示结果: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订合同: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办法
教职工可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各类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自己的具体情况提出申请参加专业职务基本档聘任。
聘任评分细则如下: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从事教师专业的年限为1分/年;
(2)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
2分/年;
(3)学历:
本科3分、专科2分,中师1分;
(4)市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6分、市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5分)、市“333”骨干校长、骨干班主任、骨干教师(4分);县名师3分,县“311”工程为2分;
(5)获省、市、县级基本功(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省级分别加6、5、4分,市级分别加5、4、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获以上级别优质(秀)课奖降1档加分;
(6)市、县课题主持并结题的,分别加2、1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及聘任争议、调解领导小组。
1.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维广
副组长:
管锦善、车远明、王洪涛
成员:
宋世鹏、刘玉栋、郭苏、任书波、樊继尧、李怀波
2.岗位设置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
管锦善
成员:
魏本斌、王忠斌、闫明德、胡亮、王玲
王震、袁堂明
3.聘任争议调解领导小组
组长:
张长学
副组长:
韦庆峰
成员:
张霞、徐蓓、马善香
(二)工作职责
1.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工作的实施。
2.岗位设置评审小组负责材料收集、汇总、上报、迎验以及教学业绩的材料审核及打分工作。
3.仲裁调解工作小组负责监察及纠纷调解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
2013年5月25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
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一)2013年5月3日——5月10日报批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
(二)2013年5月10日——5月22日组织实施岗位聘用,公示聘任结果
(三)2013年5月23日——5月25日上报岗位聘用有关材料:
每人一式三份的《聘用合同变更书》、赣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岗位升级)、赣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聘用备案表(2012新晋聘用)
岗位聘用后,公示5个工作日。
学校与个人签订统一的聘用合同或调整已签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将聘用结果报人社局备案。
人员聘用结果通过人事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本方案解释权归赣马镇中心小学。
附件:
1.赣马镇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评分细则
赣马镇中心小学
2013年5月8日
赣马镇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评分细则
姓名:
晋升岗位级别:
总分:
评分项目
分值
得分
说明
教龄
1分/年
年-年
担任现专
业技术职
务工作年限
2分/年
必须是满整年
最高
学历
本科3分、专科2分,中师1分。
按最高学历
从
事
现
专
技
工
以
业
事
业
术
作
来
绩
专业型
荣誉
1、市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6分、市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学科带头人(5分)、市“333”骨干校长、骨干班主任、骨干教师(4分);县名师3分,县“311”工程为2分。
每人每项取一个最高等级奖励计分,分值不累计。
专业技能基本功、优质课
2、获省、市、县级基本功(专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省级分别加6、5、4分,市级分别加5、4、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
获以上级别优质(秀)课奖降1档加分。
课题
3、市、县课题主持并结题的,分别加2、1分。
说明:
1.积分相同条件下,按照任职工作年限、教龄、年龄、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2.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必须是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并由学校推选参加的各级各类比赛中所获得的奖项。
赣马镇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反馈表
完小、科室
征求意
见人数
意见反馈
情况汇总
负责人
签字
2013年月日
通知
各完小、科室:
现把《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