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下品德复习提纲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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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充分利用有限的今天。
观点1:
一个人的人生价值是通过对自我、他人、集体、社会的合理需要的满足和贡献来体现的。
观点2:
劳动创造是人生价值的源泉,(劳动创造的成果)也就成为评价人生价值的重要标准。
第六单元
6.1直面挫折
观点1: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自然灾害或社会、个人条件限制等原因,人们随时都可能会遇到大小、轻重不同的挫折。
观点2:
挫折和逆境对人的影响具有两重性。
挫折对人产生哪些影响呢?
挫折和逆境对人的影响具有两重性,①消极的影响:
给我们的身心造成打击和压力,带来精神上的烦恼和痛苦;
②积极的影响:
能使我们经受考验,得到锻炼,成为迈向成功的转折点。
问2:
人们面对挫折有哪些不同的态度。
当挫折和逆境出现时,不同的人会产生不同的反应,采取不同的态度。
①、一种是向挫折屈服的消极态度;
②、另一种是勇敢地战胜挫折的积极态度。
问3:
当挫折出现时,我们应该如何去面对?
答:
面对挫折,我们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去面对:
面对挫折冷静思考,保持积极的情绪状态,分析原因,寻找解决办法,不屈不挠,最终走出困境,成为生活的强者。
问4:
为什么要培养战胜挫折的心理品质?
一个人经受一些挫折,并不完全是坏事,它可以提高我们扭转逆境、克服困难、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
问5:
战胜挫折有哪些好方法?
①、冷静对待;
②、自我疏导;
③、请求帮助;
④、心理换位;
⑤、精神升华
6.2磨砺意志
问1:
坚强意志的表现是什么?
①坚持不懈;
②处事果断;
③不怕困难;
④善于自制
优良的意志的重要作用有哪些?
(具有优良的意志品质对我们有何意义?
)
①、意志是人的重要的个性心理品质。
②、坚强意志是成功的保证。
③、从小培养自己具有坚强的意志,有助于我们战胜困难、克服弱点、成就人生。
知识点:
优良的意志品质包括:
自觉性、坚韧性、果断性、自制性
问3:
怎样才能培养和锻炼自己的意志呢?
①、明确提出锻炼意志的任务;
②、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③、培养自我控制、自我调节的能力;
④、持之以恒,善始善终。
6.3自立自强
自立的含义
自立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干。
自强的含义
自强就是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在困难面前知难而进,顽强拼搏。
如何培养自立精神?
①、克服依赖心理;
②、懂得管理和安排自己的生活
问4:
如何克服依赖心理呢?
①、要培养自信心;
②、要发现自己的才能;
③、要多向榜样学习
问5:
怎么培养自强精神?
①、志存高远;
②、勇于面对困难,做生活的强者;
③、在磨砺意志中自强进取。
第七单元
7.1特殊保护
知识点1:
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包括:
道德、纪律和法律。
知识点2:
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特殊行为规范。
知识点3:
国家强制力包括:
军队、警察、法庭、监狱
法律具有哪些显著特征?
①、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这是最主要的特征)③、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国家强制力的重要作用是什么?
①、依靠国家强制力对触犯法律的人予以制裁,是实施法律的必要措施和重要保证;
②、只有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有效地解决社会成员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纠纷,从而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
国家为什么要制定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呢?
①、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是个人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②、家庭、学校、社会都不同程度存在着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
③、由于种种原因,未成年人犯罪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4、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2)两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1月1日起实施)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
7.2处处保护
一、家庭保护
1、家庭保护的作用: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家庭保护的作用是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
2、家庭保护的基本内容:
(1)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3)家庭保护的提出的禁止性要求:
①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和残疾未成年人;
②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③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和订婚等。
二、学校保护
1、学校保护是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
2、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三、社会保护
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与健康;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规定的除外。
)②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
四、司法保护
知识点1、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知识点2、司法保护的含义:
司法保护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国家执法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保护措施。
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特殊制度;
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等。
7.3自我保护
问1:
为什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①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本领,是健康成长所必需的。
②未成年人阅历不够丰富,心理不够成熟,体质不够强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比较薄弱,更容易受到伤害和侵害。
问2:
未成年人容易受到的侵害有哪些?
答:
未成年人容易受到的侵害包括:
溺水、触电、烧伤、交通事故;
被人勒索、殴打、拐骗;
性侵害;
其他合法权益的侵害等。
问3:
谈谈中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自我保护?
(1)在家庭生活中学会防火、防水、防气、防盗的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
(2)在公共场所学会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
第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第二,在体育活动中注意安全,做好准备活动;
第三,发现险情,要量力而行;
第四,预防精神污染,避免受毒害;
第五,善于识别骗子的骗术,避免受骗上当。
问4: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正确的做法是:
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问5:
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有哪些?
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
诉讼途径、非诉讼途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
诉讼途径: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非诉讼途径:
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等。
法律服务的主要机构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
第八单元法不可违
8.1勿以恶小而为之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1、违法行为的含义: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可分为:
一般违法和犯罪。
3、一般违法行为的含义:
对社会危害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4、犯罪的含义:
违法的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5、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①严重社会危害性;
②刑事违法性;
③应受刑罚当罚性。
它们的关系: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与联系:
违法的种类
区别
共同之处
一般违法
对社会危害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犯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并依法受到
1、都是违法行为;
2、都对社会具有危害性;
3、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犯罪
对社会危害很大,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为什么说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作为辨析题时,可参考课本P77)
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有一个演变的过程。
开始是沾染上了坏思想、坏习气;
有了不良行为不加以改正,任其发展,便会干一些违法的事;
若再不回头,就会越走越远,直至滑向犯罪的泥潭。
问2:
未成年中学生怎样才能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1)知道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
(2)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
(3)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
8.2法律“雷池”不可越
为什么要对犯罪分子给予刑事制裁?
制裁有什么作用?
①、因为任何犯罪行为都对社会、对他人造成危害。
②、对犯罪分子加以惩处,一方面可以及时制止他们继续犯罪,另一方面也可以遏制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起到警戒和震慑作用。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
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含义:
主刑也叫基本刑,是对犯罪分子使用的主要刑罚。
主刑分为: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并用
(4)附加刑的含义: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
附加刑的种类: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附加刑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适用。
种类
特点
刑罚
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
只能独立使用,
不能相互附加并用。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使用。
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具体P84)
(1)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八种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青少年应该如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具体P84)
(1)当遇到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