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检查工作的方案(一中心)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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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
三、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检查结束。
四、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
轨道交通6号线西延、8号线三期、14号线中段、昌平线二期、燕房线和西郊线工程。
(二)检查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有关内容。
五、工作安排
(一)参建单位自查(5月12日之前):
2015年4月20日至5月12日。
项目中心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等各方主体单位要按照《指南》附表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指南》附表组织项目机构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形成自查问题台账(格式见附件1)并立即整改。
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各企业要对自查及自查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总结报告。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复查问题台账上报项目管理中心。
勘察、设计单位报至项目中心设计管理部;
施工单位报至项目中心工程部;
监理单位报至项目中心安全质量部;
监测单位报至项目中心风险监察部;
检测单位报至项目中心工程部。
期间,项目管理中心各相关部门对于各参建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实、汇总、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项目管理中心自查(5月20日之前):
2015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项目管理中心由书记牵头,各有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按照《指南》附表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指南》附表组织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于没有达到满分,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形成自查问题台账(格式见附件1)并立即整改。
自查整改工作完成后,各部门要对自查及自查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形成总结报告,于5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问题台账及自查评分表报中心安全质量部汇总,安质部汇总后报至公司安全质量总部。
中心各相关部门按照《质量安全迎检资料责任划分表》(附件4),完成迎检资料组卷工作。
(三)公司抽查及中心互查(5月21日至6月30日):
公司由质量安全主管领导牵头,组织各部门和项目管理中心按照《指南》附表1(附件3)开展抽查、互查工作。
并填报复查问题台账(附件2)。
公司各部门于6月5日前,将各部门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报公司安质总部,由安质总部统一汇编成册。
由公司安全质量监察总部于6月01日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督总站、市重大项目办安全质量处报送自(复)查整改总结报告。
由公司规划设计总部于6月01日前向市规划委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报送自(复)查整改总结报告。
(四)迎接北京市监督抽查(6月1日至6月14日):
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重大项目办、市规划委对各中心、参建单位自(复)查整改效果进行监督执法抽查。
对于抽查出的问题等,项目管理中心进一步整改落实,做好迎检最后准备。
(五)总结和迎接检查(6月15日至检查结束):
项目管理中心及各参建单位要积极迎接检查,并配合做好各种迎检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中心各部门、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首都意识、精品意识,高度重视此次住房城乡建设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项目管理中心书记为迎检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负责,具体落实,确保将检查工作做细、做实。
要安排好专人负责资料组卷工作。
(二)严密组织,突出重点。
各参建单位要制定检查工作专项方案,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确保迎检工作不走过场。
要结合各项目实际,突出重点,对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专题研究,把各种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迎检准备阶段。
(三)统筹兼顾,力求治本。
各参建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齐抓共管。
要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
二是自查与抽查结合;
三是经常性检查与集中专项检查结合。
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检查与施工的关系;
二是处理好质量安全与体系建设的关系;
三是处理好施工组织与前期准备的关系;
四是处理好现场管理与资料管理的关系;
五是处理好风险控制与工程进度的关系。
各单位在抓好迎检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工程日常施工,正确处理好检查工作与日常施工的关系,通过检查工作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中心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附件:
1自查问题台账
2复查问题台账
3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4质量安全迎检资料责任划分表
2015年5月5日
附件1
自查问题台账
工程名称:
线标段
序号
自查问题情况
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部位
(环节)
问题描述
问题照片
自查人员签字
整改
情况
未完成整改的,计划完成整改时间
整改验收人员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项目机构(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复查问题台账
中心(部门)
复查问题情况
复查问题整改情况
复查人员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附件3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单位名称: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安全质量管理机构、人员
未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扣3分
未配备安全质量专职管理人员,扣3分
专职管理人员数量与建设规模、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扣2分
专职管理人员专业不配套,扣1~2分
安全质量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质量责任制,扣4分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未在责任制中落实,扣4分
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质量责任不明确,内容不完整,扣2~4分
未建立或未落实考核、奖惩机制,扣2~4分
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与企业标准
未制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扣4分
未制定安全质量企业标准,扣2~3分
制度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扣4分
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扣2~3分
制度内容不完整,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扣2~3分
安全质量会议制度
未建立安全质量会议(例会、专题会、年度工作会等)制度,扣3分
未落实安全质量会议制度,扣2~3分
会议记录不详,扣1~2分
安全质量教育培训
未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质量教育培训,扣3分
未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扣3分
安全质量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无计划或计划未完全落实,扣2~3分
培训学时少于规定,扣2~3分
安全质量宣传、教育培训内容与工程实际脱节,扣2~3分
未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或档案不完整,扣1~2分
工期造价
迫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低于成本价竞标,扣4分
存在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情况,扣4分
因拆、改、移、工程变更等非施工单位原因影响,造成实际工期明显少于合同约定工期,扣4分
参建各方主体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查
参建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扣4分
施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投标时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扣4分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不符合规定,扣4分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未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扣4分
未建立管理台账,或台账与实际不符,扣1~2分
组织工程周边环境调查与现状评估
未组织开展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扣4分
未根据设计要求或工程实际需要组织现状评估,扣4分
未将现状评估报告提供给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扣4分
现状评估报告不能满足设计、施工需要,扣4分
提供工程基础资料
未按规定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基础资料,扣4分
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扣4分
所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未及时组织补充完善,扣4分
无资料移交记录,扣3分
资料移交记录不齐全,移交手续不完整,扣1~2分
委托专项勘察、设计
对特殊地质条件未委托进行专项勘察,扣4分
工程设计、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未及时委托进行补充勘察,扣4分
对高风险工程未组织开展专项设计,扣4分
施工图
审查
未及时办理详细勘察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扣4分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未重新报审,扣4分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不具备规定资质,扣4分
12
组织勘察、设计交底
未组织勘察、设计交底,扣4分
未组织施工图会审,扣4分
未形成交底记录、会审意见,扣4分
勘察、设计交底记录不详,或没有各方签字,扣2~3分
13
组织
管线交底
未组织管线现场交底,扣4分
现场交底记录不详,签字手续不全,扣2~3分
14
提供
施工场地
场地、水、电、交通条件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扣4分
“拆、改、移”不到位,危及施工安全或工程周边环境安全,扣4分
15
支付工程款及安全措施费
合同中未明确安全措施费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及调整方式,扣4分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扣4分
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