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法规第二章教案PPT资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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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法规第二章教案PPT资料.ppt

,权力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一)经济职权国家权力机构(了解)1.经济职权的特征:

(1)经济职权是一种国家专属独有的国家权力。

(2)经济职权是一种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权力。

(3)经济职权是行使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2.经济职权的内容

(1)宏观调控权。

(2)市场管理权。

(3)经济监督权。

(二)经济职责(了解)经济职责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的规定必须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它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1)主动作为的经济职责。

(2)被动作为和不作为的经济职责。

经济职责有两个显著特征:

一是范围的法定性,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得超越法律的规定要求对方履行职责;

二是经济职责是专属性,即专属于具有这种经济职权的特定机关。

(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权利是其诸权利中最主要的权利。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可以为或者不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资格。

企业是最重要最广泛的主体1.财产所有权2.生产经营权3.联合经营权、投资权4.承包经营权,(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经济义务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一方为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必须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1.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义务2.正确行使经济权利的义务3.服从国家协调经济运行活动中的组织和领导的义务4.承担经济法责任的义务,权力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三、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中的经济职权和经济职责或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所直接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客体的内容和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

(一)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1.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物既有广泛性的一面,又有限制性的一面。

2.经济协调是经济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结构复杂

(二)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1.宏观协调行为2.宏观协调行为所及的物3.科学技术成果,【例题1】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A、某市财政局B、某研究院C、某公司的子公司D、公民陈某【答案】ABCD【例题2】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阳光B、房屋C、经济决策行为D、荣誉称号【答案】BCD【解析】

(1)选项A:

阳光不具有经济价值,不属于物的范畴;

(2)选项B:

属于物的范畴;

(2)选项C:

属于行为的范畴;

(4)选项D属于非物质财富的范畴。

【例题3】专利权只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

【答案】【解析】专利权属于非物质财富的范畴。

第三节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法律事实,票据(银行的各种单据,都有格式),自己做账还是请他人,1、发生、变更、消灭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

(1)经济法律规范

(2)经济法主体(3)经济法律事实2、经济法律事实

(1)事件事件包括绝对事件(自然现象)和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行为包括合法行为(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和违法行为(偷税),二者均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例题1】只有合法行为才能引起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终止。

()(2000年)

【答案】【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事件的是()。

(2002年)A、发行股票B、签订合同C、发生地震D、承兑汇票【答案】C【解析】经济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选项C属于绝对事件,选项ABD属于行为。

【例题3】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范围的是()。

A、经济管理行为B、签订合同C、战争D、擅自发行股票【答案】C【例题4】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2004年)A、经济管理行为B、自然灾害C、智力成果D、战争【答案】AC【解析】选项BD属于“事件”范畴。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征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法律责任的含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责任是指因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经济法律规定而依法应当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及其责任人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法律责任的特征经济法律责任是我国整个法律责任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既有一般法律责任的共性,又有特殊性。

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主要有:

1.经济法律责任是以经济职责和经济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2.经济法律责任不以给违法行为人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为唯一结果3.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复合性4.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第四节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法律责任,4.,二、经济法律责任的分类

(一)根据经济法律责任据以确定的部门发的性质来划分,将经济法律责任分为公法责任是指刑法、行政法等功法规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责任。

私法责任是主要是指民法中所规定的民事行为人的责任。

(二)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里状态在追究法律责任中的地位来划分,将经济法律责任分为过错、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三)根据承担责任主体在法律关系中地位的不同来划分,经经济法律责任分为职务责任和非职务责任通常职务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履行公务而发生的责任。

(四)根据经济法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性质来划分,将经济法律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以财产为责任内容的责任。

三、经济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一)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向法律责任承担者追究责任的强制措施,包括行政制裁和司法制裁。

(二)社会制裁社会制裁是指特定的社会公共机构或者社会团体依法自行决定对与其有组织隶属关系的违法行为人追究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组织内部制裁组织内部制裁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自行决定对与其有组织隶属关系的违法行为人追究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经济法职权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律发现中,经济职权的行使者往往是国家行使机关。

五、企业的法律责任企业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广泛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全方面参与经济法律关系并具有多种主体身份,为此,也应承担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主要包括:

1.企业作为被管理主体时的法律责任。

2.企业作为市场运行主体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形式案例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包括: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解释】罚款属于行政责任,罚金属于刑事责任。

【例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刑罚种类的是()。

(2006年)A、拘役B、罚款C、罚金D、没收财产【答案】B【例题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是()。

(2007年)A、记过B、罚款C、行政拘留D、没收违法所得【答案】A【解析】选项A属于行政处分,选项BCD属于行政处罚。

【例题3】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A、返还财产B、支付违约金C、责令停产停业D、罚金【答案】AB【解析】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选项D属于刑事责任。

第五节经济纠纷的解决,一、经济仲裁经济仲裁是指根据经济纠纷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由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非司法诉讼解决经济纠纷的制度。

其具有自治性、自愿性、财产性、民间性、专业性、灵活性、快捷性、保密性和强制性等特点。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仲裁裁决书除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之外,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

(一)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协议。

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比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

(二)仲裁程序经济争议双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审理,必须经过申请、受理、组成仲裁庭、审理、裁决等法定程序。

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组成合议庭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独任庭。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此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最后一日起计算。

二、经济诉讼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经济纠纷诉讼案件在我国一般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一)诉讼程序与诉讼制度在诉讼活动张,人们法院起着主导作用。

我国法律对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作了严格的规定,如第一审普通程序分为起诉和受理、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阶段。

我国民事、行政诉讼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二)人民法院收案范围与案件管辖1.收案范围收案范围主要包括:

合同纠纷案件;

涉外或涉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等。

2.案件管辖我国经济纠纷案件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协议管辖。

案件管辖是指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即确定第一审案件应由哪个具体法院作为受理法院。

案例:

(一)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一裁终局原则

(1)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法的适用范围(重点)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1)合同纠纷

(2)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例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1999年)A、房地产转让纠纷B、财产继承纠纷C、财产租赁纠纷D、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答案】B【例题2】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仲裁解决的是()。

(2002年)A、婚姻纠纷B、买卖合同C、收养纠纷D、继承纠纷【答案】B【例题3】下列纠纷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解决的是()。

(2004年)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答案】B,(三)仲裁协议1、仲裁协议的效力

(1)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对双方当事人诉权的行使产生一定的限制,在当事人双方发生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应将争议提交仲裁,如果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相关链接】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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