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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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清单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决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努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面消除贫困人口,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摘帽成果,确保与全国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现将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清单整理如下。

一、积极应对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做好大数据上报研判

1.各乡镇、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要全面排查、动态监测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重点排查监测疫情影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导致脱贫人口返贫、造成边缘人口致贫等风险,充分利用大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共享比对核实信息,深入分析研判疫情带来的困难挑战,强化“包村指挥长”与常驻工作队员职责,积极为基层和贫困群众排忧解难。

要突出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紧扣产业就业帮扶重点,统筹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决胜战。

助力贫困群众稳收入

2.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疫情的政策举措,推进《***县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定贫困户收入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兜底保障”的政策组合拳,引导贫困户迅速恢复生产。

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帮助解决贫困群众与经营主体农副产品滞销问题。

落实返岗稳岗就业帮扶政策措施,帮助贫困群众尽早参与就业。

做好外出转移就业服务,发挥工业园区、就业扶贫车间、产业基地等承接贫困人口稳岗就业作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贫困户收入的影响。

全力推动项目开工复工

3.认真做好涉农资金整合,满足扶贫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加快项目申报批复,各乡镇要在3月底前完善好2020年项目库建设并按程序报县级批复;8月底前11个挂牌村第一、二批项目全部完工;12月前完成全年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任务,资金拨付率达到92%以上。

同时,对2016-2019建设项目查漏补缺,全面完善档案资料,资金拨付率达100%。

用好光伏扶贫资金收益

4.一是调整收益支出分配。

2020年光伏扶贫收益资金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剩余20%用于爱心超市建设、村庄环境整治、深度贫困人口补助、产业发展奖励和乡风文明奖励补助支出。

二是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

落实好每村增加2名以上公益性岗位任务要求,吸纳贫困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对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农户,可结合防疫消杀、巡查值守、宣传疏导等安排临时性岗位;积极安排贫困农户参加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增加短期务工收入。

继续发挥保洁、绿化、防火、护路、护河、电站管护、护理老弱病残等已有公益岗位作用,让有半(弱)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增收。

二、完成剩余的脱贫任务实施减贫清零行动

5.对剩余***户***贫困人口、**个村容村貌和公共服务设施相对较差、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和易返贫致贫人口相对较多的村进行挂牌督战,围绕九个方面进行督战,全力推进“十个清零”行动,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排查整改,扎实推进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成效考核以及省级考核督导、监督监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限时逐项整改清零、逐户对账销号。

筑牢教育扶贫保障

6.强化“学校和乡镇人民政府双线负责制”,继续做好贫困学生摸排工作,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落实“七对一”劝返复学工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

发展职业教育,全面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增强贫困人口的职业技能和脱贫致富能力。

筑牢基本医疗保障

7.统筹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救急难”“五道保障”,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加强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精准救治,研究健康扶贫向2020年后过渡的制度设计。

按照“四有三无”标准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及科普宣传教育,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源头防控。

继续实施城乡居民非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工作,切实防范因病致贫现象发生。

筑牢住房安全保障

8.全面排查鉴定新增危房情况,及时列入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全面竣工验收,确保住房安全保障到位。

强化保障房管理使用和后续维护,引导群众按“五净一规范”要求改善居住环境,让群众住上整洁房、干净房。

筑牢饮水安全保障

9.落实资金加强饮水工程管理维护,着力解决季节性缺水、干旱缺水问题,强化水源保护,巩固提升饮水工程质量。

强化突发灾害气候和公共卫生饮水安全排查监控,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筑牢基本生活保障

10.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提高保障标准。

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的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贫困户等特殊群体,提高兜底保障收入或临时救助实效。

全面摸排未脱贫建档立卡户、收入不稳定的脱贫建档立卡户和边缘户,受疫情影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月人均收入低于2020年低保标准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帮助争取慈善捐赠和社会力量帮扶,织牢兜底保障扶贫网。

三、巩固脱贫成果

强化扶贫产业带贫益贫

11.落实“五个一机制”,巩固提升“3+X”模式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扶贫产业质量和效益,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工作,确保粮食安全。

优化产业扶贫奖补政策,对有需求、有能力发展扶贫产业的贫困户,按种苗费的50%进行补助,每年每户奖补资金不超过2000元;对水稻种植“单改双”和种植花生等油料作物的,除享受产业奖补政策外,每亩再增加300元补助,并免费提供种子,每年每户奖补资金不超过3000元;种植烟莲后再种植一季水稻的补助种子款。

稳固合作社、农业企业、致富带头人等经营主体与贫困群众的利益链接机制。

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按保成本价收购贫困户散户种养无销售渠道的生产产品,按收购价的5%对销售主体进行补助。

整合农业农村部门各类培训资源和资金,突出蔬菜、畜禽养殖等实用技术,免费对贫困户劳动力进行培训,并推荐落实到产业基地务工就业。

对培训后有自主发展产业意愿的,负责落实帮带经营主体,引导发展3—5亩大棚蔬菜等产业。

拓展就业扶贫增收渠道

12.灵活运用好就业创业政策,帮扶贫困人员实现稳定就业。

通过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吸纳、企业(产业基地)吸纳、创业带动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渠道,确保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贫困户家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落实就业返岗激励政策,对疫情结束前在本地扶贫车间或县内外企业务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并享受返岗汽车票、火车票全额报销和伙食补贴的政策。

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每个贫困村增加4个以上(含4个)公益性岗位,非贫困村2个以上(含2个)公益性岗位,定岗不定人,3月底前人员到岗到位。

提升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对2020年度扶贫车间(企业)新增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含外发原材料到贫困户家中加工的)给予就业补贴,每增加吸纳1人(含新增外发加工1户),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用工补贴。

对外发原材料到贫困户家中加工的就业扶贫车间据实给予一定运费补贴。

对2020年新建的就业扶贫车间(含摘牌后恢复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20000元。

加大搬迁安置后续扶持

13.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搬迁户的后续帮扶工作,各乡镇、有关单位以及帮扶干部要按季度及时更新后续帮扶台账。

要继续完善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跟踪管理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全面压实**、**、**、**等乡镇集中安置点属地管理职责,制定专人负责管理;提升***社区居委会对***集中安置小区的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保障建档立卡搬迁户有序生活。

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4.推广“资源利用、产业带动、资产经营、服务创收、土地开发、政策利用、异地置业”发展模式,鼓励抱团发展,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力争2020年全县***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全部达10万元以上。

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引导村集体盘活存量资产,用活土地资源,发展农林产业、休闲旅游业、服务业等。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力争年底村级财务管理全面实现电算化。

提升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成效

15.开展“双培育”工作,努力把已脱贫贫困户培育成创业致富带头人,把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成产业基地或合作社领办人;打造精品培训班,加大“走出去”教学力度,提升培育成效。

着力打造县级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鼓励每个乡镇打造一个以上创业致富带头人产业示范基地,提升带贫益贫效益。

做好党建融合文章,引导优秀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加入中国共产党,把优秀创业致富带头人选入村“两委”干部队伍。

四、有力衔接乡村振兴

优化提升人居发展环境

16.根据疫情影响,调整完善各行各业扶贫项目年度计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社区和家庭环卫整治,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电网和网络改造升级,优化提升脱贫增收发展环境,深入打造安居乐业美丽家园。

发挥扶贫项目扶贫功能

17.做牢项目扶贫,推进分类确权,因地制宜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加强光伏扶贫项目运行监测管理。

推行产权集体所有、收益集体分配,确保扶贫项目收益用于扶贫,持续发挥项目扶贫效能。

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8月前对2016年以来所形成的扶贫资产完成登记造册,10月底前全面完成扶贫资产档案归档工作。

完善消费扶贫模式

18.建立扶贫产品认定机制,推动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开展扶贫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等单位食堂和社区、交易市场(简称“六进”)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建立长期稳定的线下扶贫产品交易场所。

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培育壮大电商扶贫主体,加大扶贫产品上行力度,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

加大驻村帮扶力度

19.保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稳定,提升帮扶工作政策水平和方法能力,严格落实精准脱贫、巩固成果帮扶责任。

发挥驻村干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帮扶作用,督促协同村“两委”落实疫情属地防控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结束后的帮扶工作,推进应对疫情决胜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实落地。

激发脱贫发展内力

20.增强基层组织、脱贫群众“两个内力”。

即:

聚焦增强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脱贫发展动能,深化“党建+”扶贫,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稳定充实乡村扶贫站(室)功能,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打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组织保证;聚焦增强脱贫群众自我发展动力,深化感恩教育“四大行动”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引导脱贫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自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

五、化解涉贫风险

强化预警防范体系

21.加强动态监测、定期回访、预警防范,重点监测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建立“户申请、村核实、乡审核、县审定、部门响应”的实时监测和预警防范工作体系,因户制宜,分类施策,及时落实精准帮扶,确保全面稳定脱贫不掉链子。

稳步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22.深入摸清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贷款需求,确保符合条件且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贫困户能贷尽贷;稳妥处理逾期风险,结合实际、区分情况,采取上门催收、续贷展期、转为商业贷款、法律诉讼等多种方式分类处置,及时化解逾期贷款风险。

积极推进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落地落实,助力群众稳定增收与产业兴旺发展。

对已获得“产业扶贫信贷通”支持、有产业发展能力且暂有还款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产业扶贫信贷通续贷、展期支持;全面落实“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

加大创业贷款贴息支持,对吸纳1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的小微企业可以认定为促进就业基地,享受300万元以内基准利率全额贴息;对贫困劳动力创业担保贷款以信用方式发放,免担保、免抵押,对还款有困难的给予展期一年优惠,继续享受贴息政策。

推进长效治理

23.研究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推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认真总结和充分运用脱贫攻坚富有实效的成功经验,加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深化治贫体系和治贫能力长效制度机制建设,接续推进减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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