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土地整治规划说明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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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部署,2015年6月,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48号),同时着手制定《<

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编制工作方案》并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要求各地抓紧组织所属县(市、区)同步开展市、县两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和《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应注意做好上下衔接,确保上级下达的规划目标得到逐级落实。

2016年11月,省厅下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要求各地以补足耕地数量和提质改造耕地(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将旱地改造为水田)相结合方式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017年6月,省厅下发《关于开展垦造水田潜力调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函〔2017〕1646号),根据省级下发的垦造水田潜力数据,市县对下发调查数据进行调查举证及补充,并纳入到市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中。

三、河源市层面

在《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颁布和《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上级规划”)编制后,为加快推进市、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和数据库建设汇交工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土地整治规划工作进行了部署,2018年1月19日发文《关于加快完成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审批做好数据库汇交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函〔2018〕209号),要求市、县(市、区)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审批工作,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

另外,《广东省河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明确安排了土地整治相关工程。

规划期间,河源市开展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垦造水田及建设用地整理等为主的土地整治工程,以实现补充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完善农田水利系统、改善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度等目标。

故河源市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既是迫切需要开展的一项工作,也是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

“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站在新的起点上,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契合国家空间战略新要求,正视土地整治面临的新挑战。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河源市需通过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统筹全市土地整治,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等,以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从而进一步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科学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

稳步推进垦造水田工作,实现耕地占优补优;

有序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

大力推进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合理安排损毁土地复垦,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二节规划编制过程

一、组织准备阶段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5〕148号)要求,河源市于2016年8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河源市国土资源局发文《河源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国土资电〔2016〕79号),建立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农业、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环保、水务、林业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规划方案审查、重大问题协调等。

2016年10月,通过招投标确定规划技术承担单位,落实规划编制经费。

二、资料收集分析

规划编制小组在河源市进行部门调研及资料收集,主要收集规划编制所必需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生态环境、社会与经济背景或现状资料,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性规划,以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环保等行业发展规划等有关资料。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的专题研究,分析和评价土地整治的条件及其潜力,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水田、建设用地复垦等土地整治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三、方案编制阶段

在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和相关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的要求、河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在多方案论证比较以及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明确了河源市的土地整治战略,确定了土地整治的目标与任务,提出了统筹区域土地整治的要求,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安排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进行资金供需平衡分析和测算,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土地整治规划方案,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四、协调论证阶段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对土地整治规划供选方案进行论证,由专家领衔研究和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修改、确定规划方案,编制规划成果,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五、评审报批阶段

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由河源市国土资源局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由河源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实施。

第二章上一轮整治规划实施评价

第一节河源市概况

一、自然地理条件

河源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中上游,东接梅州市、汕尾市,南邻惠州市,西连韶关市、惠州市,北与江西省交界,地理坐标:

东经114°

14′-115°

36′、北纬23°

10′-24°

27′。

全市面积1.57万平方千米,现辖源城区、东源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和平县5县1区。

河源地处北回归线北缘,呈东西窄、南北狭长的地形特征,地形复杂、起伏较大。

以山地、丘陵为主。

其中山地占53%,丘陵占36%,谷地和平原占11%。

北部和南部群山重叠,西部和东部山岭包围,中间为一小平原,东江贯穿南北,整个地势自北向南倾斜,具有山区、小平原、丘陵、河谷盆地的多样地形,且南北跨度大。

气候条件优越,光照充足,热量充沛,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1.0℃,年平均降雨量2099.7毫米。

全市区域内河流众多,集雨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47条,其中属东江水系39条,韩江水系6条,北江水系2条;

集雨面积超过10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安远河、浰江、新丰江、船塘河、秋江和东江等6条河流。

水资源丰富,华南地区最大水库新丰江水库在其境内,蓄水量达139亿立方米,水库面积达37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年进库流量61亿立方米,水质常年保持国家地表水I类标准,是中国湖泊(水库)少有的优质饮用水源,具有“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水资源优势。

植被类型有属于地带性植被的北热带季雨林、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中亚热带典型常绿阔叶林和沿海的热带红树林,还有北纬度地带性的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常绿针—阔叶混交林、常绿针叶林、竹林、灌丛和草坡,以及水稻、甘蔗和茶园等栽培植被。

建立了各级自然保护区46个,其中省级7个;

各级森林公园4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个、市县级2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处于优级水平。

素有“粤东宝库”之称,矿产资源品种已发现56种,具有种类多、分布广、品位高、规模大等特点,其中铁、钛、钨、锡、稀土、萤石、高岭土、陶瓷土、矿泉水和地热是河源市的优势矿产资源。

2、社会经济状况

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810.0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3.71亿元,增长4.3%,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3%,拉动GDP增长0.4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增加值370.72亿元,增长8.5%,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5.8%,拉动GDP增长4.5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增加值345.65亿元,增长8.6%,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8.9%,拉动GDP增长3.2个百分点。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1.4:

47.1:

41.5调整为11.5:

45.8:

42.7,其中第三产业占比提高了1.2个百分点。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564.14亿元,比上年增长24.5%。

2015年末常住人口307.3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3万人,增长3.4‰。

城镇人口比重42.15%,比上年提高0.89个百分点。

年末户籍总人口366.4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2万人,增长3.1‰。

3、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河源市201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565362.6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各地类构成如下:

1、农用地:

共1446003.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38%。

其中:

耕地144535.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3%;

园地39185.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

林地分布最广,面积为118801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89%;

草地1.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0%;

水库水面3337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3%;

其他农用地40894.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1%。

2、建设用地:

共56302.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8481.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0%;

交通运输用地7347.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

水库及水工建筑33846.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6%。

3、未利用地:

共63056.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3%。

其它土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21198.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

未利用土地(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41857.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7%,详见表2-1。

表2-1河源市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

公顷、%

一级类

二级类

面积

比例

耕地

水田

109328.95

6.98

交通运输用地

铁路用地

745.32

0.05

水浇地

776.88

公路用地

6601.58

0.42

旱地

34429.27

2.20

农村道路

7919.33

0.51

小计

144535.10

9.23

管道运输用地

0.26

0.00

园地

果园

23066.59

1.47

15266.49

0.98

茶园

2458.49

0.1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18117.42

1.16

其它园地

13660.82

0.87

湖泊水面

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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