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鸿尚都施工图纸会审管理制度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
《天鸿尚都施工图纸会审管理制度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鸿尚都施工图纸会审管理制度_精品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五条
对于“三边”工程,各相关单位审查分批图纸前后交接部位,发现矛盾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协调处理,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第六条施工图纸核查的重点:
单位工程最终沉降量计算值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各种地下设备管道是否符合市政工程总体规划;
住宅工程是否满足《住宅设计标准》;
消防通道、室外消火栓等是否遗漏或符合有关规定等,施工图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中可操作性如何,有无设计上的功能隐患,设计是否经济。
第七条建筑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7.1.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7.2.建筑说明和装修材料表是否有错漏或交待不清。
7.3.平面图中分尺寸与总尺寸是否吻合,各隔间尺寸的标注及每间平面的布局,平面相互交叉关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
注意轴线与柱子、墙体的关系尺寸;
核查立面图中每层标高、门窗位置与平面图是否相符;
注意核查剖面图中各层标高,特别是交叉层的标高以及交叉层的处理;
立面图中应标明门窗的标高;
结构梁、柱、板的表示等。
7.4.校对上电梯机房和上屋面的标高尺寸;
上屋面处的平台标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层面层标高,防止雨水倒泛;
标准层以上电梯机房或屋面注意横梁是否碰头,标高要核准。
7.5.楼梯踏步的高宽、平台宽度不宜小于梯段宽度;
封闭式剪刀楼梯两面开门;
如利用剪刀楼梯间作为排烟时,必须有对外的窗户等。
7.6.屋面工程防水、隔热、泛水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或《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7.7.配合设备专业,必须在建筑图上表示的开洞和予埋件是否有遗漏。
尤其注意对空调留洞及冷凝水管的处理。
7.8.门窗表中的数量、尺寸、型号必须与平面图核对,有否遗漏或差错。
7.9.如有地下车库,需注意汽车入库道与自行车入库道的不同,同时要设有避免雨水进库的集水坑。
7.10.外阳台和卫生间的地坪比室内要低。
7.11.屋顶避雷装置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
7.12.图纸必须交待的节点有无遗漏。
7.13.图纸中采用的标准图集,一律要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第八条结构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8.1.结构总说明(核对地质勘察报告),校对基础部分的设计。
8.2.复核各类结构构件的尺寸是否齐全,用料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抗震要求。
8.3.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项分尺寸和外包总尺寸以及每层结构平面的标高。
8.4.校对所有结构构件的设计钢筋和构造钢筋以及洞口加固钢筋,主次梁交接处须加箍或吊筋,柱与墙、扶手与墙的联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
8.5.如有悬挑构件,悬挑构件的主筋应设置在上部;
悬挑构件的端头如有集中力时,悬挑主筋应下弯钩住集中力作用构件的钢筋。
8.6.电梯井内埋件、牛腿、缓冲器及机房的设计是否符合制造厂提供的电梯资料。
8.7.各设备专业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钩、平台等是否表示无误。
8.8.楼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时,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与钢筋的搭接。
8.9.所有必须绘制的构件详图,节点详图以及特殊结构的详图有否遗漏。
8.10.防潮层的设置,女儿墙的压顶,砖砌阳台栏杆转角的小柱与压顶等是否设计完善。
8.11.构件尺寸、钢筋用料、混凝土强度等级比计算需要值超过太多时,要提出合理化建议;
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补。
8.12.凡选用的标准构件,必须注明标准图集的型号。
8.13.避雷接地的设计是否符合构造及规范要求。
8.14.管道穿越地下室的外墙必须预留防水套管;
8.15.管道穿越地下室的顶板,如位置在室外时必须预留防水套管;
8.16.地下室防排烟洞口、柴油发电机排烟洞口应特别注意,这些洞口较大且在结构图上容易遗漏。
8.17.地下室的留洞,各专业应汇总校对,检查是否有会签,以防遗漏;
8.18.干管穿越地下室梁的留洞在水平方向应考虑留有较大的富裕,以避免施工误差,使管道安装困难。
管道穿梁的位置是否对梁的受力不利,是否有加强处理措施。
8.19.变配电房、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不宜放在较低的位置,以免被水淹;
8.20.变配电房如在地下室应考虑局部的抬高。
8.21.发电机房应考虑给排水,一般应设置排水地漏,设置环保除尘的给排水,洗手池,排水应首先考虑能自然排到地下室的排水集坑内,但不能排到电梯集坑内。
8.22.配电房的电缆沟由于多种原因容易进水,应考虑增设排水集坑采用水泵进行排水。
8.23.人防的洗消间应设置防暴地漏。
8.24.人防的洗消间等通道应设置放暴门铃。
8.25.穿越人防外墙的管道,在人防一侧必须安装放暴阀门,穿越人防分区墙的管道应在两侧增加防暴阀门;
8.26.穿越人防分区的电缆桥架应进行封堵处理,电缆周遍应用防火棉封堵,穿越人防外墙的电缆应案规范进行处理;
8.27.人防工程的防暴电井不应遗漏。
8.28.DN100以上的管道不应穿越人防顶板,如必须穿越时,应在穿越处做变径处理;
8.29.排水PVC管道不得穿越人防顶板和外墙;
应注意人防门与结构水电的关系,避免相碰,使人防门打不开。
8.30.后浇带的设置应避开水池、凸窗、卫生间等防水要求高的部位。
后浇带是否有防砼开裂措施;
8.31.设计说明与规范规定、施工图与计算结构应相符。
8.32.突出墙体外侧的悬挑构件如窗台板、窗式空调机盒及其他装饰挑檐应现浇;
8.33.楼层梁布置要考虑到客厅的方正,梁的突出部位应尽量在厨房、卫生间或小卧室内;
8.34.框架梁应满足梁底距本层建筑标高不小于2300;
楼梯间的净高尺寸不应小于2200,如有可能则尽量设采光窗;
8.35.在温度影响较大的部位是否提高了配筋率;
8.36.内隔墙尽可能采用合适的轻质材料,内隔墙选用的材料应减少后期收缩变形较大而引起墙面裂缝的可能;
8.37.上部结构有大体积砼时,应有对水泥品种的选用,如转换大梁。
8.38.楼板厚度的确定应考虑,板中预留的穿线管是否有大量集中的地方及相互交差超过2层的情况;
8.39.楼层转角是否设置了加强钢筋的配置;
8.40.部分装饰构件如玻璃幕墙、大面积通长窗等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一般要在主体结构中留预埋件来连接。
8.41.房屋的开间、进深、层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第九条给排水专业施工图纸核查要点:
9.1.校对设计说明和材料明细表,是否有错、漏。
9.2.校对用户提供的数据和设计供水总量是否符合规范。
9.3.进水管的直径应按最大用水量和扬程的高度进行设计,但要考虑人员的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况。
9.4.核对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台数是否符合工艺和规范的要求。
9.5.检查各层平面布置图,是否有遗漏,如卫生间和盥洗的龙头除正常设计外,应加设计洗衣机和淋浴器二个头。
9.6.校对所有系统图的管径尺寸和标高。
9.7.校对泵房间的设计和水箱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8.排水管的直径按照排放量而定。
校对排水管的直径、尺寸、标高及坡度;
排进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
9.9.校对各层平面图和排水系统图,特别是位置、数量、管径、标高是否符合规范。
须设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
9.10.凡有穿孔及预埋套管处都须在图中表明。
9.11.屋面排水斗的设计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12.注意变压器室下面,是否须要设置隔油池。
9.13.化粪池的型号和数量按排放量定。
9.14.在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并满足其相应水量、水压要求。
9.15.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保证其水量、水压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要求。
9.16.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
9.17.高层建筑的消防用水量应按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计算。
9.18.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水量应按最大的一座计算。
9.19.多层建筑物,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2环状管网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
3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9.20.高层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消防水池有确保消防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容量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栋高层建筑计算。
9.21.超过七层的单元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或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9.22.高层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消防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
9.23.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或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9.24.应设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开口部位,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应设水幕设备。
9.25.高层内的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备用发电机房应设水喷雾灭火系统。
9.26.多层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进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9.27.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9.28.消防电梯井积水坑容积应≧2m,电梯坑中的排水泵能力应满足≧10L/s的要求。
9.29.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吸水宜采用自灌式,吸水管应设置阀门,但不得采用蝶阀。
9.30.喷头布置应满足规范要求,净空大于800mm的吊顶内,应按规范设置顶喷喷头。
9.31.高层建筑消防水箱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应设置增压设施。
9.32.屋顶水箱中的消防水量应满足要求,消防水箱和生活水箱合用水箱时,应有消防水量不被动用的措施。
9.33.给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烧、爆炸或损坏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的上面。
9.34.住宅水表前的给水静压力应≧50Kpa。
9.35.使用性质不同或计费不同的给水系统应自成独立体系,不得连通。
9.36.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池(箱)体应为独立结构形式。
9.37.防空地下室的给水管道,当从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内设置防暴波阀门;
当从维护结构引入时,应在外墙内侧或顶板内侧设置防暴波阀门,其抗力不应小于1Mpa。
9.38.生活饮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
9.39.生活饮用水储水池和生活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