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0飞机地面设备的安全技术规范大东航放行考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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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工作条件及吊具保持完好的性能状态前提下,允许吊具承受的最大质量或拉力。
3.4.4负荷试验:
将预定的、大于极限工作载荷的力施加于吊具以测定其是否符合要求的一种非破坏性拉力试验方法。
3.4.5试验载荷:
在实施负荷试验时施加的标准拉力。
3.4.6安全系数:
最小破坏载荷与额定工作载荷的比值。
4规定
4.1维修梯架安全技术规范及使用规定
4.1.1安全基本要求
1)飞机维修梯架应具有较高的整体结构强度和刚度。
2)飞机维修梯架应具有良好稳定性和可靠性,适应相应工作环境。
3)在露天恶劣气候环境使用或放置的工作梯架,应具备一定的抗风能力和可靠的锁定装置。
4)移动式工作梯架应具备操作简便、灵活、可靠的刹车、限位、锁定等安全装置。
5)工作台的宽度和长度均不应小于650mm,底座的宽度应不小于高度的1/2,且最小值不应小于400mm。
旋转脚轮只能用于登梯一侧。
6)在与飞机可能接触部位应有用橡胶材料制造的防撞缓冲垫。
7)平台铺板应采用坚固且经防滑处理的材料,铺板应平整,不应有扭曲、翘曲等缺陷,间隙不大于6mm。
8)对于允许人员或车辆通过的区域,应防止从工作梯上掉下零件或工具。
9)机械传动升降或液压升降工作梯的传动系统应平稳可靠,并应设有极限位置安全限位装置及安全锁紧装置。
10)飞机维修梯架应具有说明铭牌,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梯架名称、制造厂商、最大载荷或承载人数、高度、出厂日期、字迹应清晰可辨。
11)重要或复杂的飞机维修梯应有详细的使用及维护说明,其内容应包括检查、维修、调整、清洁及润滑时的作业方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常规检查、抽检及定期检查的项目、方法、判断依据及实施时间,应建立维修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
12)梯架上的动力(包括照明、液压、气动、电力)管线应合理、安全布置。
13)机坞应有接地装置
14)电力、液压、气压等发生异常变化或因周围的电磁干扰出现异常时,应具有检查、报警、显示及紧急停机安全防护装置。
15)动力切断装置应与其他装置分开,受震动影响时,不应松开,自动闭合或断开。
16)应保证人体活动空间,设计时按GB12265.1(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和GB12265.3(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危险部位或危险区域应设警示牌或喷国家规定的警示色。
17)飞机维修梯架制成后应进行防腐处理。
18)梯架平台敞开的边缘均应设置安全栏防护杆。
4.1.2载荷及强度
1)栏杆的设计应保证其扶手所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施加的载荷不小于500N/m2。
2)检修平台一般按4000N/m2等效均布载荷设计,大于此值时按实际要求载荷系数设计。
4.1.3技术要求
1)梯架平台的设计应符合GB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规定。
2)固定式钢直梯的设计应符合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
3)固定式钢斜梯的设计应符合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
4)固定式防护栏杆的设计应符合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
5)特殊要求的活动防护栏杆应保证使用方便、安全、可靠。
4.1.4检查和维护
1)应经常检查主架、阶梯和结构件是否有脱焊、螺栓松动或零部件损坏等状况;
对于移动式工作梯架,还应检查脚轮的磨损情况、锁定机构的可靠性以及梯架的稳定性。
2)应经常检查接地线是否损坏。
3)通过完整的操作程序,定期检查液压、电气或机械系统的运行状况。
4)定期润滑轴承、丝杠等活动部件。
5)根据4.4.4第1至3项的检查结果,进行相应的修理。
4.1.5使用规定
1)工作梯架使用前应对其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刹车、限位、锁定等安全装置,防撞缓冲垫,最大载荷或承载人数限制,使用及维护说明(若有),安全栏防护杆(若有)。
2)移动工作梯架接近航空器时,应在距航空器约2m时减速,并保持速度不超过3km/h接近航空器。
3)移动工作梯架时,不应从机翼或机身下穿行。
4)工作梯架停靠航空器时,应与航空器保持净距不小于1cm、不大于5cm。
5)工作梯架停靠航空器定位后应启用刹车装置或撑脚固定。
6)移动高度超过2m的工作梯架必须由两人同时操作。
4.2吊具安全技术规范
4.2.1技术要求
1)吊具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配备安全装置,安全系数应不低于5。
2)应根据被起吊物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吊点,应保持平稳、可靠起吊。
3)吊具制成后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4)选用的附件应满足4.2.1第1项的要求并满足相关的国家标准。
5)选用或设计吊具时,应考虑使用环境是否会影响吊具的安全性。
4.2.2负荷试验
4.2.2.1新制的、经改型或修理过的吊具,在初次使用以前,应进行负荷试验。
试验载荷应是额定工作载荷的2倍,悬挂时间应不少于3分钟。
负荷试验后,应对吊具关键部位的焊缝、吊点连接孔及其主要部件进行无损探伤检查,没有裂纹和塑形(永久)变形,方可使用。
应保留试验和检查记录。
正在使用的吊具,试验周期不应超过5年或按生产厂家推荐周期。
4.2.3标识
4.2.3.1每件(套)吊具都应有包括下列内容的永久性标识:
1)吊具制造商的名称、符号或商标;
2)额定工作载荷;
3)定期检查合格证;
4)制造日期;
5)合成纤维吊带的材料类型;
6)对单股或多股链条或含钢链条的复合吊具,其链条的等级、规格、有效长度、股的数量以及基本起吊角度等。
4.2.4检查
4.2.4.1常规检查
使用者或专职人员每月(30d)或每次使用前至少应对吊具进行目视检查一次。
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吊具所有暴露部件的磨损、零件丢失、变形、凹痕、划伤、松动、脱焊、4.2.3所规定的标识是否齐全以及各部件之间连接是否可靠等。
4.2.4.2定期检查
专职人员或责任人员每年至少应对吊具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保留书面的、有专人签署的检查记录。
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4.2.4.1规定的检查内容;
2)4.2.3规定的检查内容;
3)钢丝绳的检查按ISO4309(钢丝绳检验和报废使用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2.5维修
1)在吊具恢复使用前,应校正按4.2.4的要求检查出的危险状态。
2)应由专职人员或责任部门实施吊具的维修。
3)应更换并停止使用有裂缝、已断开的或弯曲的高强度合金钢链及其附件。
4)钢链、钢丝绳和吊钩等吊具部件,凡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5)不应采用焊接方法修理吊钩、卸扣、合金钢链等重要部件。
6)标牌丢失或字迹模糊,应更换新的标牌。
如果对其数据不能确认,应由责任部门重新测定。
4.2.6安全操作
1)起吊物的质量应在吊具的额定载荷范围内。
2)不应使用标识不清楚的吊具。
3)吊具应专项专用,在检定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内使用。
4)应避免冲击载荷。
5)应避免边载荷、后载荷或吊钩钩尖载荷。
6)吊具应有有效的长度,吊具对起吊物的角度不应降低吊具的额定工作载荷。
7)搬运时,不应把吊具放在地面上拖曳。
8)不应使用已损坏的吊具。
9)在起吊期间,无论是否有起吊物,操作人员应注意可能出现的障碍。
10)操作人员应和悬挂的吊具保持一定的距离。
11)如果吊具过长,不应采用打结或缠绕的方式缩短吊具的长度,吊具长度的缩短或调节应采用生产厂家认可的方法。
12)当起吊物悬挂在吊具上时,不应在起吊物下方拉拽吊具。
4.2.7吊钩、钢链和钢丝绳的报废
4.2.7.1吊钩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1)弯曲或扭曲超过正常吊钩平面的10°
的变形;
2)喉部开口尺寸增大量超过原值的15%;
3)吊钩磨损量超过原截面尺寸的10°
或生产厂家的推荐值。
4.2.7.2钢链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1)扭曲;
2)打结;
3)裂缝;
4)断开;
5)相邻的磨损量超过原直径的10°
4.2.7.3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1)形后直径小于表一的规定;
2)在一个捻距,一股中有五根以上钢丝折断;
3)任意一处有明显的锈蚀迹象;
4)外层钢丝的原始直径的1/3被磨损;
5)出现大纽、压折或“鸟笼”现象,造成钢丝绳结构变形的损伤。
表一钢丝绳直径改变值
钢丝绳规格
变形后的直径mm(in)
4.8(3/16)
4.4(0.173)
6.2(1/4)
5.8(0.230)
7.7(5/16)
7.3(0.288)
9.3(3/8)
8.8(0.346)
11(7/16)
10.2(0.402)
13(1/2)
11.71(0.461)
14(9/16)
13.2(0.519)
15.5(5/8)
14.65(0.578)
17.5(11/16)
16.3(0.641)
19.5(3/4)
17.9(0.707)
4.2.7.4合成纤维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6)吊具外套断开、警示牌脱开或丢失;
7)在室内已使用5年以上;
8)在室外已使用2.5年以上;
9)吊带的破损、开口或裂痕在宽度上已超过5%;
10)吊带任何部位出现溶化或碳化;
11)扭结或成锯齿状。
4.2.8吊具的存放
吊具存放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吊具应存放于不易机械损伤、无化学腐蚀物、清洁、干燥、低温、避光的区域;
2)存放时,吊具应保持清洁,没有污物、尘垢或外来物;
3)除满足上述规定时,合成纤维吊带不应放置于环境温度低于-29℃或高于66℃的区域。
4.3拖把的安全技术要求
1)拖把的各个部件应满足牵引飞机所产生的拉、压及扭转载荷的强度要求。
2)拖把的最大需用载荷不应超过飞机前起落架所能承受的最大负荷。
3)拖把各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安全、可靠。
4)拖把应有剪切销及防撞缓冲装置。
5)应正确安装剪切销。
6)应经常检查剪切销,如出现裂纹、凹痕等缺陷,应及时更换。
剪切销的加工、制造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7)拖把应满足最短安全长度要求。
8)应设安全操作警示牌。
9)拖把上应有明显的使用机型标志。
10)拖把应定期检查、维护。
4.4飞机地面设备的检修要求
4.4.1航空器作业保障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适用状态,防止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遗洒或零部件脱落形成外来物。
非保障作业需要、故障或已报废的车辆和设备应当及时清除出机坪。
5附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