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亮化工程组织协调的方法与措施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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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组织协调的内容与协调措施
1、协调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监理单位的责权范围。
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授予的权利行使职责,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2、协调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承包单位在施工时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包括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记录等技术经济资料。
监理单位与分包单位无直接关系,分包单位在施工方案、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上的签证认可事项,应通过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办理签证。
(1)、与施工单位组织协调内容
监理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商在施工时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督促和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包括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原始记录,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技术资料。
凡分包商需进行阶段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总承包商应先验收通过后再交监理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则为施工的顺利创造条件,按时按计划做好验收工作。
(2)、与施工单位组织协调措施
①、在与施工单位的来往中坚持立场,确保专业职守,决不以迁就施工单位来换取良好关系,甚至取得经济上的利益,这一点作为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会加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
②、施工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取得其信任对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利,因此在监理过程中,除了及时指出施工单位的错误和疏忽外,监理方应主动施以援手,提出解决或补救方法,令施工单位感觉到监理是在“帮”他而非“管”他,从而使其树立起对监理的信任。
③、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协调例会,对每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各方面进行总结分析,解决问题,确定下周工程计划,并协调配合事宜。
④、对于不可遇见的突发事件或必须立即进行协调的问题立即组织有关方面召开专题会议,尽快解决。
⑤、结合工程建设不同阶段的重点、难点,制订并及时调整方向与工作重点,合理组织管理不同阶段各施工单位之间的交叉作业配合。
⑥、工程项目严禁出现“层层分包”,以免在现场篱工管理中出现相互扯皮的情况,影响工程质量进度。
(3)、协调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
一监理单位同分包商之间崛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
分包商在施工进度,技术一个方案和施工措施上确认事项,应通过总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发出的工程整改通知或停工通知书,由监理单位发给总承包商,再由总承包商转发给有关分包商。
3、协调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1)、与设计单位组织协调内容
①、本项目监理工作为项目全过程监理,主要包括设计和工程阶段的监理,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虽无合同关系。
但监理工程师本着受业主委托设计监理并对业主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与设计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
②、作为本项目而言,由于涉及到的专业设计比较多,监理方将督促设计院与各专业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就总体设计与各专业之间的技术搭接、工作进展的安排进行协调。
③、作为监理方,在设计阶段,将协调业主对于业主所关心的投资、质量、进度三方面的事情加强与设计院的合作。
④、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将认真贯彻设计意图,严格督促施工承建商按图施工,监理单位无权变更设计。
凡发现图纸中有疑问或提出建议时,均需与设计单位进行商计并由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变更意见,设计单位如发现施工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有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并由监理单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处理。
(2)、与设计单位组织协调的方法:
①、协调例会制度:
针对各阶段的设计进展,要求有关设计单位参与例会,增强直接交流,并转达建设单位的指示和要求等信息,有效解决单位间、专业间的配合问题。
②、当设计院与业主、总体设计与专业设计之间就有关设计问题发生技术上的矛盾时,监理方将采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符合方案设计总体外观”的要求作为衡量标准,进行协调。
③、与项目建设有关部门:
如环保、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卫生、建筑规划等部门进行联系,取得对本工程设计的要求、批示,并将此意见落实到各专业设计中去。
(3)、与设计单位组织协调的措施:
①、主动与设计方联系,并预先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审阅初步设计图纸,深入全面地领会设计意念,并客观地提出改良方案供设计方参考。
对于在施工图阶段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组织好图图纸会审。
②、及时对设计图纸中疏忽与表示不清楚的地方进行完善。
但应避免施工单位直接与设计联系解决工程修改变更等问题,;
而使监理处于被动局面。
③、协助业主进行设计单位与各专业设计院之间的协调。
监理人员应协调好与设计单位的工作,做好穿针引线的工作,将可提高设计图纸的质量,避免到施工才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造成不必要的工期损失或返工。
④、主动做好工程设计院与通讯专业设计院之间的协调,及早向通讯专业设计院了解通讯等专业对本工程所需指出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对通讯专业熟悉了解的优势,协助设计院做好与通讯专业设计的接日问题。
⑤、关键部位的验收工作请设计单位共同参与,严格把好质量关。
4、协调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政府各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进行强制性的管理并对部理单位实行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将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提供给业主和施工承包商,以保证项目建设在法制轨道上进行。
做好工程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
以下为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涉及与政府职能部门及其职责范围。
序号
有关部门名称
职能
1
建设局
项目审核、投资落实、行政管理
2
建设局技管科
设计文件审核、技术管理
3
质监站
发放施工许可证,检查质量、安全
4
造价站
审核定额选用、价格核算
5
环保局
监督环境保护
6
规划局
发放规划许可证、控制桩点、进行规划验收
7
环卫局
审核污水排放处理
8
供电局
批准施工用电、审核电力、电缆搬迁
(1)、与规划部门的协调
规划报建工作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其最终的目的是领取《建设工程报建审核意见书入为下阶段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打下坚实基础,与规划局之间的协调措施如下:
①、主动与规划局加强联系,并取得规划报建的最新要求,使报资料能一次完善。
②、针对工程特点,我们将积极协助建设单位与消防、电信、交通、环保等规划报建部门进行广泛的沟通,使这些专业报建工作能按计划进行。
③、做好规划放线和验线工作
(2)、与质监理站之间的协调
①、邀请质监人员参加第一次监理会议,作出对本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规定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求,包括办理合法的施工证件。
②、协助质监站开展竣工验收备案的准备工作,协调施工单位、业主按竣工验收备制度的要求,准备完整的资料向质监站提交,包括监理单位自身需提的单位资质证、总监工程师资质证、监理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等。
5、各阶段设计、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的协调管理
(1)、设计阶段的协调管理
设计阶段监理方工作的重点,一是协调好设计与供应的关系,检查设计单位按设计运行计划及时提高供应订货的技术资料,同时督促供应单位及时将设备订货的基础条件反馈给设计院,以满足设计院展开施工图设计的需要。
二是协调好设计和施工之间的关系,要求设计院及时交付现场施工急用的施工文件。
三是协调好供应与施工之间的关系,落实设备和主体材料的交货时间,以保障主轴线的施工进度。
四是协调好现场作业程序,抓住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的主体工程以及多种密集交叉的作业区,本着“先地下、后地上;
先土建、后安装;
先超大设备、后一般设备;
先主要结构、后一般结构;
先主体工程、后一般工程”的原则,组织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确保项目进度目标的实现。
五是协调好施工条件,落实施工水、电、路、讯、防排洪等保证措施,保证现场的连续不间断施工。
六是协调设计院与各专业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问题,就总体设计与各专业设计单位之间的配合问题,就总体设计与各专业设计之间的技术措接、工作进展的安排进行协调。
(2)、开工前的协调管理
①、在组织协调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时,建立“相关单位联系表”,以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职责、协调关系与联系方法,在使用这一联系表时应及时将变化的情况反映在表上。
②、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请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a、明确参建各方的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分工;
b、确定协商联系的方式和渠道;
c、确定工地协调会议制度,工作流程;
d、开工准备工作检查。
协调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出席人姓名,所代表的单位;
3)、会议议题;
4)、会议诀议及明确的执行者和完成日期;
5)、与会人员签字。
(3)、施工过程的协调
①、施工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记入个人监理日记,并及时处理。
如果问题经较复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先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决定采用何种形式便于问题的解决。
②、施工过程中处理协调问题的原则:
a、涉及进度问题:
要确保网络图中关键线路上施工如期进行,满足节点形象进度,进度偏差要采取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时纠偏。
b、涉及质量进度矛盾:
坚持结构质量第一,确保使用功能质量和外观质量,不得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赶进度。
c、交叉施工中的矛盾,要坚持安全第一,减少相互干扰,要有利于成品保护。
d、涉及工程计量,支付签证及索赔处理要坚持证据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e、监理工程师应坚持公正立场,沟通各方关系,维护各方正当利益。
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每周的工程例会,检查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妥善解决需要协调的问题。
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项目施工中的特殊情况,可组织现场协调会或专题工作例会解决有关矛盾。
3)、总监理工程师在协调过程中凡涉及工程项目进度、投资改变,将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
6、各阶段组织协调针对性措施
(1)、合同措施
监理单位应督促参建各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运用业主赋予的权力,运用合同手段防止参建各方发生扯皮现象。
(2)、会议制度措施
工地会议是监理单位开展组织协调工作的重要手段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