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住房公积金报告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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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余额1038.74亿元,同比增长16.27%。
(二)提取:
2017年,提取额201.57亿元,同比增长12.41%;
占当年缴存额的58.1%,比上年减少1.1个百分点。
2017年末,提取总额932.89亿元,同比增长27.5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2017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17万笔213.37亿元,同比下降27.24%、33.18%。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6.16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7.67万笔1532.54亿元,贷款余额1010.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5%、16.18%、11.86%。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33%,比上年减少3.83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7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1.48亿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6.79亿元,项目贷款余额1.4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17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国债0.05亿元。
2017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减少0.05亿元。
(五)融资:
2017年,融资29.47亿元,归还86.13亿元。
2017年末,融资总额169.83亿元,融资余额63.32亿元。
(六)资金存储:
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15.53亿元。
其中,活期35.9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25亿元,1年以上定期47.94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4.32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7.46%,比上年减少4.0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7年,业务收入366115.52万元,同比增长13.09%。
其中,存款利息40963.8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14906.32万元,国债利息62.35万元,其他10182.95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7年,业务支出200591.11万元,同比增长14.99%。
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2007.76万元,归集手续费16.7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118.92万元,其他45447.68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7年,增值收益165524.39万元,同比增长10.88%;
增值收益率1.7%,比上年减少0.0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7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8625.8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040.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1959.71万元。
2017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5969.1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2934.81万元。
2017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7760.2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47972.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7年,管理费用支出21785.27万元,同比增长9.18%。
其中,人员经费13957.82万元,公用经费3922.39万元,专项经费3905.0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17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29.34万元,逾期率0.1‰。
2017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7636.1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07200.22万元,占个人贷款余额的2.06%,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5%。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7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为0‰。
2017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989.7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2017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6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4%,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2017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7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0.58%、5.61%和14.5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21%,国有企业占11.75%,城镇集体企业占3.64%,外商投资企业占1.5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8%,其他占3.9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0.04%,国有企业占24.64%,城镇集体企业占4.45%,外商投资企业占4.0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7%,其他占2.24%;
中、低收入占95.37%,高收入占4.6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0.61%,国有企业占18.32%,城镇集体企业占4.55%,外商投资企业占6.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3%,其他占11.96%;
中、低收入占97.8%,高收入占2.2%。
(二)提取业务:
2017年,73.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1.57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4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9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85%,租赁住房占2.85%,其他占9.78%);
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5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1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22%,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1.36%,其他占1.82%)。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89%,高收入占4.11%。
(三)贷款业务
2017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10.02万平方米。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56%,比上年同期减少9.36个百分点。
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47435.2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3.48%,90-144(含)平方米占76.2%,144平方米以上占10.32%。
购买新房占75.0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12%),购买存量商品房占23.9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6%,其他占0.8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2.1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7.7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27%,30岁-40岁(含)占33.12%,40岁-50岁(含)占26.57%,50岁以上占9.04%;
首次申请贷款占90.0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97%;
中、低收入占97.15%,高收入占2.85%。
2.异地贷款:
2017年,发放异地贷款2999笔86825.4万元。
2017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7460.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87140.5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17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358笔86067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24.43万平方米。
当年贴息额2145.18万元。
2017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887笔218116.4万元,累计贴息2423.67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7年末,全省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2个,试点项目6个,贷款额度6.79亿元,建筑面积68.18万平方米,可解决11652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5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6.36%,比上年减少40.9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下发文件名称、文号)
省级层面未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做调整。
(二)当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1、6月上旬,对景德镇和抚州管理中心进行了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
重点在全面落实风险防控工作部署、长效机制建立,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以及近2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2、11月上旬至中旬,围绕目标完成、政策落实、信息化建设、缴存扩面、降缴缓缴、专项稽核、宣传报道7个方面,组成4个督导小组对全省13个管理中心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全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及所辖办事处,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积极打造门户网站、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手机APP等住房公积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2、全省13个管理中心于6月30日前全部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截止2017年12月底,全省累计发生转入3166笔,转入金额7412.1万元;
转出2330笔,转出金额6394.4万元。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萍乡、新余、南昌等9个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要求,年底已基本完成了系统升级改造。
其他管理中心也在有序推进系统升级改造。
2、新余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在房管、不动产、民政等多个部门间信息查询共享,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3、南昌管理中心已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包括:
网厅、12329热线、微信等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其他管理中心也在有序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全省各管理中心共获得10项行业、窗口文明单位;
1项青年文明号称号;
1项五一劳动奖章;
26项先进集体和个人。
其中:
鹰潭、吉安、省直管理中心3个单位获得国家级文明单位;
新余、鹰潭、上饶、省直管理中心4个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南昌、景德镇、鹰潭管理中心3个单位获得地市级文明单位。
吉安管理中心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上饶管理中心获得1项地市级五一劳动奖章。
省直管理中心获得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九江、景德镇、鹰潭、上饶管理中心4个单位省获得共25项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星子县办事处更名为庐山办事处;
庐山办事处更名为庐山风景区办事处;
九江县办事处更名为柴桑区办事处。
各中心(分中心)情况表
单单位:
万人、万元
中心(分中心)名称
缴存
提取
个人贷款
试点项目贷款
国债余额
资金运用率%
增值收益
实缴人数
总额
余额
期末个人提取总额
发放
贷款
个贷率%
逾期率‰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