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培站驾培公司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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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培站驾培公司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

优质服务优质教学优质管理

(2)四项承诺

违规收费可举报学时不到可拒考

学不满意可换教考不及格可续学

(二)承诺的形式

驾培站实行公开承诺的原则。

充分利用招生广告,承诺公示板,培训站网站公布诚信内容。

(三)诚信承诺的措施

1、培训站经常开展诚信承诺教育,普及诚信承诺知识,认清诚信承诺的价值,并定期检查诚信承诺工作落实情况,避免失信于学员的事情发生。

2、我站所有教职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诚信承诺工作,并制定具体细则。

3、对学员诚信承诺问题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式服务。

4、在诚信承诺活动中,学员满意率要达到95%以上。

5、年终评比时,把诚信承诺列入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XXX驾培站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了树立公专驾校的良好社会形象,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驾驶培训服务,特对全体教练人员的执教行为提出以下行为规范与纪律(简称七要九不准)。

七要:

一、全体教练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要牢记驾校“学员至上,注重质量,服务社会,提高效益”的办学宗旨,服从管理,顾全大局,团结友爱,以校为家,维护驾校的集体荣誉。

三、要作风正派,文明教学,严格按教学计划施教,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

对学员高度负责,竭诚为学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积极提高培训质量。

四、要教学育人,廉洁白律。

从严要求,处处为学员做好表率。

五、要增强安全意识、节约意识。

不轰重油门,努力降低训练成本,杜绝安全事故。

六、要爱护车辆,妥善保管车辆工具和教学器材,保持车容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

七、教学时要着装整齐,配戴胸卡及教练证。

九不准: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训练时不准擅离职守。

如果发现学员独自练车,教练员脱岗现象,第一次提出口头警告,第二次发现扣发当月安全奖。

如在教练离岗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教练员负全责。

二、不准直接或变相向学员索拿卡要或接受吃请。

一经查实予以辞退,决不姑息迁就。

三、不准用教练车办私事发生安全事故,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教练员承担,后果严重的给予取消资格。

四、不准酗酒和酒后驾车。

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予以辞退。

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失概由教练员负责。

五、不准瞒报交通事故。

训练中造成交通事故,必须妥善处理,及时上报总教练室。

否则,除扣发教练员当月安全奖外还要视情加重处罚。

六、不准私自更改训练路线和擅自缩短训练时间,如需延长训练时间必须报经总教练室同意,否则,一经发现予以罚款100元。

由于改变路线造成的事故损失,完全由教练员负责。

七、不准打架、赌博,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八、不准粗暴教学和辱骂学员,初次违反者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违反予以取消资格。

九、不准擅自安排无训练卡学员上车训练,初次违反罚款100元,第二次违反罚款400元。

再次违反予以取消资格。

XXX驾培站结业考试制度

结业考试是发放学员结业证必须程序和依据。

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考取驾驶证的前提,为规范结业考试工作,提高培训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结业考试。

(二)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结业考试分为三个科目,科目一为(第一阶段)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二为(第二阶段)场内驾驶(桩考)、科目三(第三和第四阶段)道路驾驶(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

(三)考试日期和方式

1、科目一考试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一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

3、科目三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两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

(四)监考

1、科目一考试时由理论教员监考。

2、科目二、三考试时由教练员或训练组长及教练员监考。

3、分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监考。

(五)考试成绩评定

考试成绩评定,按公安部71号部令评分标准提高二个百分点。

(六)补考

1、考试不及格的允许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2、下次补考应在三日后教练员提出,并做出补考计划,重新安排考试。

(七)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写在学员申请表上,并录入计算机。

(八)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教练员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八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经学校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九)学校设两名结业考核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可以兼任。

(十)结业考核人员每季度将考试情况反馈给教研究室。

教研究室根据考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十一)教务处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发放学员结业证。

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学籍的管理,维护教学程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应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籍管理

1、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并签定培训协议,交纳培训费和考试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限为2年,从缴纳培训费之日起计算,学员在有效期内可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刑事责任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学员档案管理

1、学校教育部门负责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实行一人一档制。

2、档案内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3年。

XXX培训站“责任倒查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便于划分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培训站根据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驾驶员队伍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倒查制度,也叫培训质量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是指学员取得驾驶证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培训站按照培训的相反顺序对学员参加培训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并划分责任。

(二)责任倒查方法和要求

l、我站发现或得知学员在取证后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后,应组织倒查小组开展倒查工作。

2、责任倒查小组由站长直接领导,组成人员包括总教练员、训练队长、教研究负责人和安全员。

3、责任倒查实行回避制度。

该学员的教员、考核人员及其他密切接触人员不参加倒查工作。

4、责任倒查采用多种形式,查阅学员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组织谈话,向事故学员及同车学员询问情况等。

(三)责任倒查程序和内容

1、检查报考驾驶证情况。

包括到公安部门报考各种科目的日期及手续,是否凭驾驶培训记录报考驾驶证。

2、检查结业考试情况。

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结业考试,参加几个科目考试,各科目考试日期、考试成绩、每个考试科目的考核人员和监考员。

3、检查培训情况。

包括是否按规定参加培训,各种科目的培训学时,培训周期,教学日志和驾驶培训记录的填写。

4、检查入学手续,包括体检表、学员登记表填写情况。

5、责任倒查要写出责任倒查报告,报告中要写明责任倒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培训站有无责任,责任的程度,对责任人的处理整改措施,并将责任报告分别送交通和公安管理部门。

(四)责任的划分

1、按当事人有无过失划分,可分为重大责任、一般责任、无责任。

重大责任是指当事人有故意或放任行为造成的责任;

一般责任是指当事人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造成的责任;

无责任是指学员发生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与学校培训无关。

2、按当事人在过失中所起的作用划分,可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负责对学员资格审核员,对学员培训和考试的人员,办理报考驾驶证人员所承担的责任;

间接责任是指参加与审核、培训、考试和办理报考驾驶人员所承担的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负责招生、培训、考试和办理报考驾驶证工作的部门领导及学校分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

(五)对责任人的处理

1、行政处分

(1)对负责有直接责任人的处理。

直接责任人员有重大责任的给予开除处分,并取消资格。

(2)对负有间接责任人的处理。

间接责任人员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3)对负领导责任人的处理。

领导责任人负有重大责任的,给予辞退处理。

2、经济处分

(1)培训站在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并按培训站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分。

(2)如有关部门责令学校承担学员交通事故中的赔偿,责任人应负担培训站所承担赔偿的全部赔偿。

(3)如责任人负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学员投诉、建议受理制度

为规范学员投诉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好投诉,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投诉内容

学员认为学校、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具体内容包括:

1、驾培站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驾培站在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弄虚作假的;

3、驾培站乱收费的;

4、驾培站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5、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6、教练员讽刺、挖苦打骂学员的;

7、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8、要求学员履行非法义务的。

(二)学员投诉方式

1、在学员报名处、招生点、训练场、教室等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

2、在学校设立投诉电话。

(三)投诉管理

1、接到投诉后,由信访员填写学员投诉表,由办公室签注意见后,交由站长阅示。

2、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培训站办公室、教学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3、调查后应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被投诉的情况说明及调查报告。

4、调查结束后应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并报送公司董事长批准。

(四)投诉处理

l、学员投诉内容属实,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没有达到规定学时要求的对学员补训;

(2)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当面向学员赔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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