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北京国建2013-04-23)试行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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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签订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

本合同应纳印花税:

0.0元。

使用说明:

1、合同编码由总部分配。

2、本采购合同中采购产品如需乙方组装、铺装或拼装,在产品报价清单中产品标价说明项中写明包括组装、铺装或拼装费用,并明确数量计算规则。

3、技术要求由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门提供。

4、本合同文本不适用于钢筋、混凝土材料的采购。

5、底纹字样修改步骤:

word格式→背景→水印

6、本合同应纳印花税部分按鼠标右键更新域即可;

合同总价部分可更改不可复制。

采购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工程概况

1.1本合同项下货物将用于:

工程

1.2本工程地址:

位于【请键入工程地点】

1.3本项目工程建设单位:

(最终用户/业主)

1.4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货物明细

2.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理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2包装由乙方负责,货物包装应能保证货物质量完好,并确保该等包装适合长途运输,符合防水、防潮、防震、防撞等运输安全要求。

包装物回收由方负责。

如果包装物回收属于14.5款约定情形的,执行14.5款。

3、合同价款

3.1本合同价款由以下部分组成:

3.1.1全部货物(包括附料、配件、备件工具等)本身费用;

3.1.2货物包装费用(包括如下特殊要求:

包装采取);

3.1.3货物运抵工地现场的全部运输和保险费用;

3.1.4货物运抵工地后的卸车和搬运费用;

3.2合同价款:

(小写)¥:

000.00

(大写):

(人民币)

3.3本合同总价款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3.4甲、乙双方在此确认,除本合同正文中另有特殊约定外,上述合同总价款已经包括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与此相关的服务和乙方应承担的风险,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货物的营业税、进口关税、增值税、商检费、生产成本、仓储费、包装费、二次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组装、拼装或铺装费、人员培训费、人员工资、劳务费及乙方内部管理费等。

3.5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合理损耗范围内的,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超出合理损耗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合理损耗的范围(如无请填写无或不适用):

合理损耗的计算方法(如无请填写无或不适用):

4、付款时间和方式

4.1付款时间

4.1.1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4.1.2货物分批次结款,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汽车所能达到)后,甲方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批次货款的%。

4.1.3货物所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乙方竣工结算完毕,甲方在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至结算价款的95%。

4.1.4剩余的5%作为乙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质保金,该款在货物投入使用2年后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乙方无利息支付。

4.2付款地位甲方营业地,付款应以下列第种方式进行:

①汇兑(信汇或电汇);

②票据(支票或汇票);

③现金。

4.3乙方指定其员工(须持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号:

为从甲方领取本合同款项的唯一有权代理人,当该代理人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4.4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如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5甲乙双方均明白,建筑工程及房地产业拖欠工程款和货款严重,且有停工、缓建事件发生;

双方还明白,如果承包人未能从工程建设单位获得款项,乙方也将无从获得。

对此,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已经全部预料并做如下特别约定:

4.5.1当工程建设单位拖欠承包人相应款项时,承包人有权延付乙方相同比例的本合同相应款项,且不被视为承包人违约。

4.5.2当项目发生停工、缓建时,此间到期款项停止支付;

项目复工,停止支付的款项恢复支付,但承包人仍有权执行本条上一款的规定。

4.6付款必须经过乙方提出申请,乙方申请付款,应在债务到期之前的5日内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书,同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申请书应当列明工程名称、合同号、申请金额、申请支付时间、申请代理人等事项,同时还应有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及其认可的金额。

甲方财务、合同管理部门对此审核无误后,应在7日内将相应款项交付乙方指定的人。

该人获得票据、现金后,无论该款是否入乙方帐户,双方该笔债务即告清偿,但票据为空头的除外。

5、交货时间和地点

5.1本合同货物交付地点和相关服务的履行地为本合同第1.2款规定的地点。

并承担货物在(①检验合格;

②甲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5.2交货时间应以下列第种时间进行:

第一种:

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交付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起个日历天内,即年月日前供货到现场;

鉴于乙方之前已知悉供应本工程材料物资,乙方承诺不因加工、运输等理由影响交货及组装、拼装或铺装,甲方对乙方有关货物供应计划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文件。

第二种:

乙方执行甲方生产部门规定的阶段性工期要求,在甲方限定的期间内(甲方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将货物送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落地交货(汽车所能达到的地点)。

5.3乙方的供货进度应满足甲方对整体工程的进度和工期要求,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的各种专业协调及配合因素,合理组织各种资源,全力配合承包人按期完成工程。

6、货物的保管

6.1货物验收完毕前的保管工作(包含自交货地点至存放地点,以及如果组装、拼装或铺装工作由乙方负责则自存放地点至组装工程实施地点的运输)由乙方负责。

在保管期间内,任何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在本合同第5.2款约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因未按时补齐而导致货物无法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组装、拼装或铺装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需向第三方承担的任何责任)。

6.2甲方可为乙方提供用于存放货物的场地(可能在本工程工地现场之外),场地为带锁的密闭空间(钥匙由乙方保管,乙方负责使用期间所使用场地的全部保护工作),但不向乙方提供任何与货物存放、保管有关的设施、设备、工具和材料。

在货物经验收完毕后,乙方应负责将全部货物运输至甲方提供的上述存放地点进行妥善安置,并自行进行保管。

乙方应在上述存放场地上设置用于保管货物所需的一切必要的遮盖、围挡、安全措施和警示标志等设施,并负责维护及安全保卫工作。

在全部货物自存放场地中提走并用于组装、拼装或铺装工程后,乙方应负责拆除相关设施并清理场地。

乙方在设置和拆除上述设施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工程的施工管理规定和施工组织方案,并服从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现场指挥。

6.3甲方不向乙方收取存放场地的租金,但乙方应自行承担因保管货物所需设施的搭建、维护及拆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水费、电费、清理费、总包服务费、人工费用等),以及因货物的保管工作(包含自交货地点至存放地点,以及如果组装、拼装或铺装工作由乙方负责则自存放地点至组装工程实施地点的运输)而发生的其它相关费用。

7、质量保证及标准

7.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如无请填写无或不适用):

材料标准:

施工工艺标准:

同时还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乙方所提供的投标书、技术资料和产品说明的规定。

如乙方提供样本的,应以上述标准、样本及文字资料中质量标准要求最严格的为准。

7.2.封存产品样品

7.2.1甲方购买乙方产品,需要封存样品的,甲乙双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产品清单”的相关约定,封存乙方应当交付产品的样品,且乙方应当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该等样品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并由甲方负责保管,乙方应当根据样品及样品的质量说明交付产品。

7.2.2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不需要封存样品的,乙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交付产品。

7.3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及所要求的功能,并保证全部货物在正确组装、拼装或铺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在第7.4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运转或使用良好。

在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根据北京市有关检测机构按有关检验标准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内在缺陷或用料不妥等),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

7.4质量保证期为合同全部货物交付,同时全部调试并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的期限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四方验收)之日起算的个月。

7.5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前,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所有存在缺陷或损坏的零部件/货物(因最终用户自身使用不当和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更换的零部件/货物质量保证期仍为个月,自更换完成且经甲方和/或最终用户书面认可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对于隐蔽性的、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证期已过,由于货物本身的制造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乙方免费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受到的任何损失。

7.6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或者设备、材料的最终用户进行技术培训、指导。

乙方承诺在供货期间,在接到甲方安装指导服务的要求后,不晚于2个小时到达服务现场;

乙方承诺在质量保修期间,最晚不迟于6个小时,到达服务现场。

7.7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7.8甲方指派工地质检员和材料员共同签订验收单,其他人员签署无效。

8、验收和检验

8.1双方约定,验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8.1.1交付货物时,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进行检验,如货物的数量及包装外观上标明的品名、规格、型号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

没有异议的,甲方予以签字确认,但甲方的签字并不代表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质量的认可;

如在上述交货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或数量与本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或任何货物的外观存在破损,甲方有权退回货物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8.1.2货物的送检:

货物运到现场后,甲方清点数量并初步验收后,由双方共同现场签证,从为本工程供应货物中按本工程监理要求的比例进行材料抽检送检,检验内容(包括防火、材质等)和标准以国家和北京市现行规范和标准为准。

鉴于检验的结果可能晚于本合同材料的组装、拼装或铺装开始时间,或者全部货物已组装、拼装或铺装完毕,乙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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