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荒佃庄新民居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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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荒佃庄新民居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昌黎县荒佃庄镇新民居建设工程

项目建议书

(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附件:

1.中共秦皇岛市委、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与中冶公司合作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

2.中共秦皇岛市委、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新居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

3.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厅、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与中冶集团合作新民居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4.中共河北省秦皇岛市委书记王三堂同志在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关于昌黎县范围内与中冶集团合作第一批新民居项目任务书的批复》

6.昌黎县人民政府《关于拨付与中冶全作首批新民居建设征地款》的请示

附图:

1.建设区域图

2.建设红线图

3.总体规划图

4.总平面图

总平面效果图

1.总论

1.1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1.1.1项目申报单位

中冶秦皇岛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1.1.2申报单位概况

中冶秦皇岛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是由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其中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占97%股权,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3%股权。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城市基础1111设施与乡镇、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房屋拆迁与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房地产开发经营、建造与房屋销售、租赁和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绿化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项目策划与咨询、市场调研;投资与融资及咨询。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

昌黎县荒佃庄新民居建设工程

1.2.2项目拟建地点

本项目拟建地块位于蛇刘公路南侧,昌黎皮毛交易市场对面,占用陈青坨村集体土地,紧临昌黎县第九中学、周庆恩中学、荒佃庄中心小学,是《荒佃庄镇总体规划》确定的二类居住用地。

具体项目位置如下图所示:

图1-1项目建设四至范围图

1.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昌黎县荒佃庄新民居建设项目以安置里陈青坨、郭青坨、张青坨、刘各庄四个行政村迁入,新建区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89093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3841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0960m2,商业建筑面积17660m2,管理及其它用房建筑面积3122m2,仓储库房建筑面积36670m2,项目红线内同步实施绿化、道路及广场、围墙大门、室外管线等工程。

对拆旧区进行房屋拆除、复垦,使拆旧区达到复垦要求。

1.2.4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9603.12万元,所需建设资金:

项目单位拟80%使用银行贷款,其他20%使用自有资金。

1.2.5建设周期

本项目从2010年7月开始前期各项工作,2010年8月,开始主体工程建设,2011年2月,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2011年6月,完成小区内绿化建设。

总建设周期为13个月。

1.2.6项目意义

优化村庄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立足节约用地,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绿色休闲场所建设,使之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配套、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通过新民居示范村建设,为农民建房和村庄建设改造提供典型示范,带动全镇农村住宅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推动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全面开展和顺利实施。

1.3报告编制依据

1、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0年加快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工作意见》(冀办发〔2010〕4号)

2、《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国土资地字〔2009〕36号);

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省级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意见》(冀国土资发〔2010〕7号);

4、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保障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与中冶集团合作实施新民居建设项目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秦国土资〔2010〕74号);

5、《昌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纲要》;

6、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小康社会息息相关,是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党的“十六大”之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发展阶段。

党中央、国务院从2004年开始连续出台了七个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以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措施。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近几年在中央惠农政策的有力带动下,河北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村经济呈现活力、农民生活日益富裕。

2009年全省农民人均收入达5150元,已连续六年增长300元以上。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建房热情高涨。

近五年以来,全省农村民居建设规模每年都在2000万m2以上,住宅建设投资每年都超过100亿元。

2006年全省村庄住宅竣工2651万m2,同比增长14%。

基本与全省城镇住房建设总量基本相当。

农村住宅的楼房率也已达17.2%。

同时,农民的住房观念也开始由生存型向舒适型转变,尤其是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农民对房屋质量、功能结构、配套设施等的要求越来越高,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日趋强烈。

如何抓住国家有利的政策形势,引导广大富裕起来的农民,搞好住房规划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2009年初,河北省审时度势,在省委七届四次全会上作出了实施农村新民居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把其定为全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

所谓新民居建设,就是以改善农民现有居住条件为目标,以优化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以新建和改造为主要方式,通过强化政府引导,科学规划,改变农村传统住房观念和建设模式,改善房屋结构功能,提高建筑质量,传承地方特色,促进农民居所的升级换代,同时,同步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带动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形成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居住舒适、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新民居建设是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民福祉的一件惠民大事,对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为深入落实秦皇岛市城乡统筹,加快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综合开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农工办《关于农村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指导意见(试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2009年12月31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按照秦皇岛市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全面开展秦皇岛市农村新民居建设。

在此协议下,为深入落实秦皇岛市“规划先行、产业带动、政策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特色、集中连片、提升水平”的新民居建设工作思路,科学谋划,强力推进,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与中冶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冶建设高新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土地综合整治、农村新民居建设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公司:

中冶秦皇岛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整体运作,以保证这项惠民、利民的重大工程能够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

《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具体落实、执行的工作内容:

1、农村旧村址的拆迁、土地复垦、整理;

2、与旧村拆迁、复垦相挂钩,并经国家征收拟出让的经营性用地的一级整理;

3、农村新民居建设用地的开发建设;

4、与上述地块相关的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

5、虽不在上述地块范围内,但与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利用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如道路、管道、污水、绿化、垃圾处理等;

6、整理集体建设用地;

7、秦皇岛市与合作公司认可的其他项目。

《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及金额:

土地综合整治及农村新民居建设涉及约400个行政村(具体项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节约腾让土地约4.6万亩,实现农村居民约11万户、36万人按规划集中居住,预计总投资约300亿元。

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将由合作公司根据秦皇岛市的整体安排和实际工作推进,拆分为若干个项目包,分期分批启动和完成。

2010年3月29日,秦皇岛市召开了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就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新民居建设、推进农业农村工作等进行了动员部署。

会议提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秦皇岛三年内要完成400个行政村的新民居建设任务,2010年启动347个村的新民居建设,其中与中冶合作的新民居建设争取完成100个村。

会上印发了秦皇岛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新民居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秦发[2010]5号)、《关于与中冶公司合作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秦发[2010]8号)等相关文件。

市委书记王三堂在会上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既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又立足当前,迅速启动、加快推进。

秦皇岛市当务之急是抓住与中冶公司合作的重要契机,迅速启动和开展农村新民居建设,以此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牛鼻子工程,力促新民居建设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取得良好成效,让广大城乡居民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各区县、各级各部门务必以此为重要切入点、突破口,以超常的工作力度和工作效率,集中精力加以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与中冶集团的战略合作,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加快秦皇岛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秦皇岛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新民居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秦发[2010]5号),秦皇岛市于2010年4月6日成立了与中冶集团合作新民居建设指挥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洪卫担任总指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郝占敏,市政府副市长王亚洲担任副总指挥,设置了综合组、新民居组、土地规划组、公共设施组、资金审查组、维稳保障组、工程组和督导考核组八个组,共同推进新民居建设项目。

建设指挥部人员职责设置具体见《关于成立与中冶集团合作新民居建设指挥部的通知》(秦办字[2010]19号)。

2010年4月29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与合作公司:

中冶秦皇岛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项目协议书》。

本项目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的。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新民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保障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新农村,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农民的住房问题。

中国农民的传统是有了钱首先要盖房,因而民居的建设水平往往成为一个地方富裕程度的外在体现之一。

虽然经过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发展,农村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温饱问题已确确实实得到了解决,但是当前农民生活中最大的负担来自建房。

据调查,农村中建房的费用一般在十万元左右,这一般要耗费一个家庭十几年的积蓄。

而且现阶段农民的住房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在生活中存在用水困难、垃圾无法倾倒、邻里因采光和走水闹纠纷等问题。

广大农民希望有一个可长久使用的、舒适、宜居、节能、环保,有上下水、垃圾处理系统的新民居,以及道路硬化整洁、可以休闲娱乐的场所。

因此广大农民的住房问题能否解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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