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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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今后社区教育发展。
第二章经费使用范围
7.市民学校、村民学校、企业职工学校及相应示范学校创建经费;
8.各村(居)委会开展各类培训所需的设施、设备添置及网站建设经费;
9.各社区教育中心创办及运行经费;
10.青少年校外教育经费;
11.母亲素养工程培训经费;
12.区终身学习宣传周活动经费;
13.社区教育干部、信息员、档案员、志愿者等培训经费;
14.区级及街道(乡镇)级社区教育会议、宣传费用;
15.各类学习型组织表彰奖励经费;
16.专项大型社区教育活动经费;
17.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包括讲师团成员、志愿者等)表彰奖励经费;
18.各社区教育中心、市民学校、村民学校、企业职工培训学校、假日学校及相关单位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活动经费;
19.社区教育报、学习手册等宣传资料编印经费;
20.社区教育课题论文、品牌打造和各类比赛在区级以上获奖奖励经费;
21.省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创建成功奖励经费;
22.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申报经费;
23.社区教育课程(项目)开发经费。
第三章预算管理
24.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及管理工作的实际,确定补贴方式。
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实行实额下拨和按比例下拨两种方式。
社区教育活动项目需经主办单位申报,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后年末实额下拨;
各村(居)委会开展的社区教育活动按不同比例予以相应下拨,具体下拨标准参照相关文件。
25.各社区教育中心负责人是本区域内开展社区教育项目的负责人,须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经费预算。
26.预算应根据各单位制定的区域内社区教育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编审的程序按照“自下而上、一上一下、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严格遵循预计时间表,项目编制须切合实际,重点突出,发挥战略指导作用。
27.严格控制设备添置。
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以社区教育培训活动为主,设备添置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额的30%。
各社区教育中心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设备添置费用须单列,年初提交申报表及清单报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28.根据各社区教育中心上报的本区域社区教育预算方案初稿(每年2月底前上报),经镇社区教育预算经费审核小组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传达给各社区教育中心负责人。
29.各社区教育中心经修改后于4月15日前再次上报最终预算表,需提交书面文件及相应电子稿。
书面文件应有各社区教育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将不予补办。
30.经审批的预算必须作为年度区域内社区教育活动的控制机制,执行过程中预算方案如有变动需及时上报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
第四章经费决算与监督管理
31.经费决算管理办法实行月报制,各社区教育中心须有专人负责,及时在次月8日前将本月区域内开展的社区教育活动项目相关信息及实际经费支出情况上报镇社区教育学院,经初审后报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32.严格按照预算方案开展本区域的社区教育活动,如实际开展情况与原定方案出入较大或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除暂停年度末社区教育经费拨付或减少拨付比例外,进行通报批评。
33.各有关单位要遵循专款专用、效益优先原则,做到使用帐目规范。
对专项拨付、奖励款项要单独立帐,注明每笔资金的使用去向。
34.不断规范社区教育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资料的内容要完整详实,申报项目要具体、明确,各社区教育中心要切实加强对申报开展的社区教育活动的检查、监督力度,并如实上报至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也将组织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35.加强对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的审核力度,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成立专项经费使用审核小组对全镇社区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合格后由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拨付经费。
36.进一步完善社区教育经费的监督机制,对专项经费做到“跟踪问效”,年度末将专项经费使用效率、项目实施的绩效纳入督导考核,逐步建立绩效和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机制,增强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的导向功能、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率。
第五章附则
37.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
38.本办法由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操作细则
1、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专项经费总额、人口比例、经费使用绩效等因素确定各村(居)委会经费补贴额度。
2、各村(居)委会社区教育中心根据区域内社区教育三年发展规划、本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街道(乡镇)社区教育预算方案。
(时间为1月份~2月份)。
3、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村(居)委会社区教育中心上报的社区教育预算方案进行审核并将反馈意见传达给各村(居)委会教育中心负责人。
(时间为3月中旬)
4、各村(居)委会教育中心修改预算方案后,再次上报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须提交电子稿和加盖公章的正式文本。
(时间为3月底)
5、各村(居)委会教育中心按既定的预算方案开展社区教育活动。
对每项社区教育活动要求社区教育中心能积极派员参加,并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对相关单位提交的印证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填写项目审查表。
在每自然月结束之前,各社区教育中心汇总本月社区教育活动决算表,提交至镇社区教育中心(自留一份且留存签到册等材料备查),由镇社区教育中心再次核查后报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6、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不定期的对各村(居)委会教育中心开展的社区教育活动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公布。
7、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半年各村(居)委会教育中心上报的月经费决算表进行汇总、整理。
(时间为7月份和12月份)
8、各村(居)委会教育中心汇总区域内本年社区教育决算表报镇社区教育学院。
(时间为12月15日)
9、镇社区教育学院汇总全镇社区教育经费年度决算报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形成最终社区教育教育专项经费决算方案。
(时间为12月底)
10、镇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到位后,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按决算方案,结合项目开展绩效进行社区教育经费分配,各村(居)委会教育中心,在经费到位后一个月内将本级分配情况上报镇社区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