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_精品文档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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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矿山地质环境是指矿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自然因素与矿业活动影响到的各种岩体、土体、地下水、矿藏等地质体及其活动的总和。
3.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是指自然因素和采矿活动的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问题,具体包括地质地貌景观的破坏、对土地资源的毁损、对含水层结构破坏引起的水资源问题及采矿引起的地质灾害等。
3.3矿山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和采矿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4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评价或估量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
3.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在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基础上,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措施,采用工程和生物等手段使矿山地质环境得以恢复或重建的技术方案。
4.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按工作程序框图。
工作程序框图
接受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委托
↓
全面收集资料、踏勘、调查
编制工作大纲
↓↓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
矿山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分析
确定评价范围,划分评价级别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调查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因素或指标选取
现状评价
预测评价
综合评价
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防治方案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专家审查
备案、提供使用
5.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5.1基础资料收集与调查:
(1)矿山位置和范围;
(2)自然地理:
地形地貌、气象、水文等;
(3)矿山概况:
矿山企业名称、性质、总投资、矿山建设
规模及工程布局;
设计生产能力、设计生产服务年限、实际生产能力;
矿产资源及储量、矿床类型与赋存特征;
开采历史、现状、开采方式等。
(4)地质环境条件:
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山地质等。
5.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5.2.1采矿活动对地质地貌景观、人文景观、地质遗迹等资源的影响和破坏。
5.2.2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及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包括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地质灾害对土地的破坏、矸石和弃土石压占土地等地质环境问题。
5.2.3矿区地下水均衡破坏,包括地下水水位下降、水资源枯竭、矿井排水形成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对居民饮用水源地的影响等。
5.2.4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包括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规模、发育特征、危害程度、危险性大小等。
5.2.5采矿活动对主要交通干线、水利工程、各类构(建)筑物、村庄等的影响与破坏。
5.3根据基础资料收集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视不同情况应进行物(化)探、钻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工作。
6.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
6.1评价范围与级别
6.1.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区不局限于矿区范围,应将采矿活动影响范围作为评价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区应以划定矿界或矿产资源开发规划区的区界为基础,若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超出划定矿界或区界范围,则应依据存在、潜在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影响范围确定评价区。
6.1.2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级别,应根据评价区重要程度、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等综合确定,评价级别分为三级见附录A。
(1)评价区重要程度应根据居民集中居住情况、重要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分布情况、耕地面积等确定,划分为重要区、较重要区和一般区三级,见附录B。
(2)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应分别按井工开采和露天开采归类,应根据区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矿山地形地貌、开采情况等划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见附录C。
(3)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按矿种和年产量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见附录D。
6.2评价方法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在定性分析评价基础上,一般采用单要素评价法、多要素评价法(如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工程类比法等方法。
6.3评价技术要求
6.3.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应在查明评价区地质环境特征基础上,结合开采方案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现状评价、预测评价和综合评价。
6.3.2现状评价是指对矿山地质环境和现存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评价。
现状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分析地质环境背景特征、地质环境质量现状、社会人文状况对矿业活动的影响;
评价地质环境问题危害对象及影响和破坏程度,见附录E、F。
评价中应对影响和破坏地质环境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作深入分析,分析评价其性质、危害及损失。
6.3.3预测评价是指对采矿活动中可能引发、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
根据矿山类型、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特征及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的现状,预测采矿活动可能引发和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种类、规模、成因,危害对象、危害程度,见附录E、F。
6.3.4综合评价是指在现状评价、预测评价基础上,对评价区地质环境总体影响作出综合评价结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依据对地质地貌景观、水资源、土地资源的影响程度及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小划分为影响严重、影响较严重、影响较轻三个等级,见附录E。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7.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原则、目标、任务
7.1.1原则:
依据现状评价、预测评价、综合评价结果,结合矿山服务年限和开采计划,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规划矿山企业从基建到闭坑全过程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方案按开采规划分阶段编制。
7.1.2目标:
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法律、法规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保护与综合治理,使地质地貌景观得以保护、地质灾害得以治理、土地得以恢复、地下水均衡得以控制。
7.1.3任务:
为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目标,应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7.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矿山地质环境发展变化趋势分析,充分考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人居环境、工农业生产、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将整个评价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见附录G。
7.3综合治理分期: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结合矿山服务年限和开采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原则,将规划期划分为近期、中远期。
每期内容包括保护与综合治理目标、范围和工作内容等。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的范围,应和方案适用年限相对应。
7.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
根据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措施等。
7.4.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
明确保护对象,是指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确定需要保护的设施和地区,主要包括重要居民点、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重要河流、油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
重要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重要风景区、名胜古迹、地质遗迹、森林公园;
泉域和饮水水源地保护区。
方案中应列出保护措施。
7.4.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应根据治理对象编制单项治理工程方案,包括工程名称、主要工程量、依据的技术规范或标准。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主要编制:
矿区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方案;
采矿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包含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措施: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预测评价结果编制,应包括监测机构的建立、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资料整理和预报等。
7.5保证措施:
为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各项保障措施: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资金概算及来源等。
7.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可行性分析:
应从编制方案基础资料;
国家和山西省有关法律、法规;
方案中保护措施、治理工程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
方案实施后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和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8.结论与建议
8.1结论:
应说明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范围、级别;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价、预测评价、综合评价结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适用期、范围和综合治理分期、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治理方案、监测方案要点;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实施保证措施和效益分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可行性分析结论。
8.2建议:
提出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实施有关的建议。
9.提交成果
9.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包括: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附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图、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图、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图以及有关的照片、剖面图等。
9.2文字报告编制按附录H执行。
9.3附图编制按附录I执行。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精度分级
表A.1给出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精度分级。
表A.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精度分级表
评估区重要程度
矿山建设规模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复杂
中等
简单
重要区
大型
一级
中型
二级
小型
较重要区
三级
一般区
附录B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表B.1给出了评估区重要程度的确定因素及指标。
表B.1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表
1.评估区内分布有集镇或大于500人以上的居民集中居住区;
1.评估区内分布有200~500人
的居民集中居住区;
1.评估区内居民居住分散,居民集中居住区人口在200人以下;
2.分布有国道﹑高速公路﹑铁路、中型以上水利﹑电力工程或其他重要建筑设施;
2.分布有省道﹑高等级公路﹑小
型水利﹑电力工程或其他较重要建筑设施;
2.无重要交通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