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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干流防洪规划

塔河干流防洪规划

塔河干流防洪规划报告

P11——1环境影响评价

塔河干流防洪规划工程主要布置在上、中游,工程建设本身不排放污染物,对河流环境无明显的不利影响,属无污染工程。

规划工程的实施,将减轻洪水灾害给沿岸人民群众造成的沉重压力,减少洪水淹没损失,保障干流工农业生产,维持边疆的稳定;有助于减少河岸冲刷和水土流失,保障行洪安全,提高河道的输水效率,使水资源利用更为合理。

在保证上中游的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前提下,有效增加下游输水量,改善下游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堤防建设和施工,将占压少量胡杨林、灌木林、草地。

施工期间机械排放的废弃、噪音、扬尘会造成短对的污染,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渣、生活污水会对河道水质产生短期不利影响。

工程产生的有利影响是主要的,不利影响程度较轻、时效短,除工程占地不可逆转外,其余不利影响均可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减免。

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工程建设方案是合理可行的。

环境影响评价投资估算约5789.21万元,其中其中农一师阿拉尔投资

为2547.49万元、沙雅县投资为2317.73万元、尉犁县投资为923.99万元。

P65——2规划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及规划依据

5.1规划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维护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树立全局观念。

正确处理防洪与经济、资源、环境、社会的协调关系,贯彻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以防洪保安为基础的人水和谐的规划思路,贯彻以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达到最佳防灾治灾效果的治水思想,提高塔河干流防洪体系抗御洪水灾害的能力,以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统筹协调防洪工程建设与水资源管理的关系,处理好防洪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关系,依法管理,规范水事行为,建立多方位防洪减灾机制,提升群众抗御洪涝风险能力,加强洪水管理和科学调度,按照不同灾害区域、不同灾害特点、不同保护对象、不同环境条件、采取不同的措施。

贯彻“以泄为主、重点整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5.2规划原则

为了保护塔里木河干流沿岸区域在一定洪水标准条件下免受洪水灾害,保护河流生态健康。

依据河流自然条件特性、洪水灾害特点和生态环境存在问题,合理规划防洪工程体系,以全面治理塔里木河干流洪水灾害,维系河流生态健康为出发点,编制塔河千流防洪规划,为以后实施防洪工程建设、加强河道管理、河道内建设项目审批、协调纠纷提供依据,核心是保障防洪安全。

为此在本规划中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依法治水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等相关法规为依据结合塔河干流实际情况,制定防洪规划。

2、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综合治理的原则。

规划要从全局出发,以大局为重,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关系。

3、防洪规划与塔里木河干流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系河道生态健康,促进生态恢复和保护。

4、防洪体系建设与保护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根据防洪区内的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洪水灾害的风险程度,对流域防洪标准进行合理确定,坚持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整体利益优先,近期与远景相适应。

人口稠密、经济社会发达、土地资源良好的区域及重点城市是防洪的重点,也是近期工程实施的重要部分。

5、坚持与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及有关重要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防洪规划与已通过国务院批复的《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规划》及有关重要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布局防洪工程体系,科学布置防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6、结合现状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已有工程,节约投资的原则。

塔里木河干流防洪规划工程布置时应充分利用已的防洪工程及管理发施,包括整治建筑物、堤防工程、分洪闸涵、管理设施及干流控制枢纽工程,对不合适的建筑物做适当调整。

7、综合利用的原则。

防洪和生态保护相结合,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综合利用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达到除害兴利的目的。

塔河干流既是洪涝灾害频繁发生区,也是水资源缺乏区,水资源分配严重不均。

上游段在遭受洪涝灾害的同时,下游往往干旱严重。

因此,需要在满足防洪保安要求的同,考虑综合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

8、因害设防、突出重点的原则。

依据塔里木河干流洪水灾害特点和河道特性,工程布置上贯彻“上游重控导、中游重险段、下游重生态”原则。

9、防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的原则。

洪水的出现有极大的随机性,建设防洪系统受到经济技术条件的制约,防洪能达到的标准有一定的限度。

因而,不可能仅靠工程措施来控制洪水灾害,应通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才能有效地提高防洪工程防御洪水的能力。

P84——3阿其河口~恰拉

该河段为双河道,北支为渭干河,河长120.6km;南支为老塔里木河,河长97.8km,两河于恰拉会合其河口分水枢纽204年投入运用,汛期一般年份向渭干河分水0.3亿m³~0.4亿m³,大部分水量由老塔里木河向下游输送,由于北支的分水,进入老塔里木河的水量更小,河道多年稳定,该河段岸线基本稳定。

7.2河道整治分析

经对塔里木河干流河道特性、河道演变及其河势分析可知,河道多呈弯曲或游荡性河道特性,河床平面宽窄相间,窄段水流比较集中归顺,对河势有一定的控制作用;宽处水流湍急,河道宽浅,沙洲密布,岔道交织,水流散乱,河势多变。

为了给塔河的防洪整治提供一个安全的基础挑战,并有利于沿岸水利工程(主要为取水工程)良性运用,应对本段河道进行河道整治(即水中整治),以控制河床演变,稳定河势,提高河道的行洪能力,确保堤防安全。

P94——4防洪工程总体布局

8.1.1规划思路

本次规划是在已实施的塔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程的基础上,根据塔河干流上游、中游、及下游的不同特点,分析河道水沙特性、演变规律以及洪水灾害成因、洪水灾害特点,以及保护区的重要性,重点设防、因害设防,以防治塔里木河干流洪水灾害为主要目的。

本次规划总结多年来塔河治理经验,结合干流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考虑上下游、左右岸以及沿岸生态、农牧业灌溉需求,以实现洪水资源化管理为目标,兼顾“防、导、滞、泄”相结合,利学制定规划方案,合理规划防洪工程总体布局。

肖夹克至英巴扎河段为塔河干流上游段,河道长495km,生态植被较好,沿河分布有大量的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天然草地以及耕地(园地),现状生态环境较中、下游稳定。

塔河干流唯一的城市——阿拉尔市,以及沙雅县二牧场、塔里木乡、盖孜库木乡、沙雅监狱等乡镇以及多个大型灌区、水库等,人口较为密集,交通便利,灌溉设施较为完善,是干流沿线社会经济发达区。

本段防洪规划首先是保障沿线阿拉尔市、乡镇、监狱、水库、桥梁及灌区的防洪安全,保证沿岸灌区及生态引水口的正常引水,满足洪水正常下泄,工程布局以河道整治及堤防工程为主。

英巴扎至恰拉为中游段,河道长398km,两岸林草植被较为茂密,分布有新疆最大的天然胡杨林自然保护区,及少量的耕地。

在塔河近期综合治理工程中,为减少洪水的无效漫溢,该河段两岸基本已修建了连续的输水堤防。

经过多年运行,由于主河槽游荡变化,多处主流逼近输水堤坡脚,形成险工段,影响输水堤安全。

本段规划的重点是改建拓宽局部堤距过窄河段,加固险工险段,保护输水堤防安全,保护重要生态引水口安全、正常引水。

恰拉至台特玛湖为塔河下游段,河道长428km,东北面为库鲁克沙漠,西南为塔克拉玛干沙漠,两大沙漠之间原分布着茂密的胡杨林和草场,即著名的“绿色走廊”,其不仅是218国道和规划修建的青新铁路必经之路,也是塔里木河下游动物迁徙的通道。

因此,保护塔河下游生态环境具有重丈的战略意义。

本河段以向下游生态输水为主,是塔河流域综合治理的主要受水区,尤其是大西海下游河道,以逐步增加两岸河水漫溢宽满足两岸生态灌溉需求为目的。

本河段洪水灾害并不突出,仅对218有所影响。

目前,在建公路已考虑工程自身防洪安全,现有道路在河水逼近路段己修筑护岸工程,故本次规划不再布置防洪工程。

支流乌斯满河及叉流渭干河分别由乌斯满闸及阿其克分水枢纽控制主要任务是向下游输水,洪水灾害不严重,问题不突出。

现状存在一局部灾害,可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防护或治理,本次不再规划大的防洪工程。

P98——5防洪标准及工程等级

按照塔河干流沿岸保护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及发展规划,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确定本次防洪工程规划设防标准如下:

(1)阿拉尔市是塔河干流沿线唯一一座城市,2020年规划总人口为7.48万,城市等级属一般城镇,但政治意义和地理位置十分重要。

结合阿拉尔市总体规划,其城区段设防标准为50年一遇洪水,堤防桩号为左岸ZD25+450~ZD39+845,右岸桩号为YD24+360~YD39+550,长度共计29.59kin,工程等级为2级;

(2)除阿拉尔市城防段外,其余堤段均为农防段,长度共计426.04km。

其中左岸桩号ZS32+000~ZS63+000及右岸YS33+895~YS61+500堤段,防护区分布有其满水库、大寨水库、结然力克水库、帕满水库等四座水库以及沙雅县二牧场、塔里木乡、沙雅监狱等乡镇和单位,人口及灌区分布较为密集,设防标准确定为20年一遇,堤防长度58.61kin,工程等级为4级:

其余农防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长度367.43kin,工程等级为5级。

P118——6河道整治工程规划

8.5.1整治原则

河道整治规划的基本原则为全面规划、综合利用、因势利导、重点整治。

结合塔河自身特点,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以下具体原则:

(I)根据干流防洪规划的目标及总体布置,结合塔河生态属性及流域综合治理目标,正确定位干流上、中、下游各河段的任务和功能,系统分析、重点整治,促进主要防护区河段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

(2)全面规划,统筹协调。

综合考虑防洪工程建设、生态保护、土地利用以及两岸经济发展、城市规划等对河道治理的要求。

(3)依据中水水流趋势,因势利导,因地制宜。

整治建筑物布置要考虑上下游及左右岸对河道利用要求和影响,充分利用已有的整治工程或沿岸稳定坚固的人工和天然节点,守点固线、以弯导流,控导主流、稳定河势。

(4)力求左、右岸相互协调,上、下游相呼应,洪、中、枯相统一。

以典型河段的尺度系数为依据,合理确定各河段中水整治线,尽可能远离村镇、交通干线和其它公共设施。

(5)阿拉尔城市段中水河槽整治线应充分考虑城市防洪安全,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景观建设等因素,综合确定。

(6)整治线应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按河流特性,科学合理划定;扁部河段的整治措施应当遵循有利于改善、稳定河势的原则进行。

P119——7整治工程规划

肖夹克至英巴扎河段为塔河干流上河段,河道长495km,沿线分布有他和唯一的城市阿拉尔市,以及沙雅县二牧场、塔里木乡、沙雅监狱等乡镇及单位,沿河两岸灌区集中连片,水库、道路、桥梁、渠系等基础设施较完善,为防洪规划的重点河段。

本段线有整治工程两处,主要位于阿拉尔市城防段河道左岸及新其满大桥处,对保护河岸稳定有很大作用。

本次规划根据河道沿线社会经济分布及堤线布置情况,在充分利用现有整治工程基础上,重点整治肖夹克至14团河岸河道,对靠近其满水库及大寨水库的局部河段进行整治。

在河槽主流分叉严重、散乱段封堵叉道、归顺主流,对河湾过度弯曲的局部河段进行裁弯取直。

英巴扎至恰拉为中游段,河道长398km两岸修建了连续的输水堤防,堤间距1~3km,基本考虑了河道变形对堤防的影响。

由于本段无重要防护对象,堤防作用主要是输水,对河道进行系统整治不但投资大,且必要性不强。

因此,本段不再布置整治工程。

恰拉至台特玛湖为塔河下游段,河道长428km,以向下游生态输水为主。

大西海下游河段有两条河道,一条是其文阔尔河,该河直通台特玛湖,两岸生态逐渐恢复;另一条为塔里木河干流,风沙堆积,河槽封堵,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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