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储量管理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煤矿储量管理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储量管理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300m,
资源量一般不超过
1600m。
2.凡分水平开采的矿井,应分生产水平、延深水平、深部水平分
别估算资源储量。
3.生产采区或己有批准的采区设计,均应按采区估算资源储量;
无采区设计的延深水平和深部水平,一般延用勘探地质报告的块段,分
块段估算后按划分的水平进行汇总。
4.当煤层倾角不大于
60°
时,可在平面投影图上估算资源储量,
煤层倾角大于
时,则应在立面投影图或立面展开图上估算,煤层
的厚度及面积必须进行换算;
当煤层倾角不大于
15°
时,煤层的厚度
及面积不必进行换算。
6
条煤层最低可采厚度,不分煤种和煤层倾角,厚度
0.55m
以
上均可估算资源储量。
7
条资源储量估算公式
资源储量估算块段是储量估算的最小单位。
估算公式是:
Q=S×
M×
d
式中:
Q—估算块段的资源储量(t);
S—估算块段的真面积(m2);
M—估算块段的煤层平均真厚度(m);
2
d—煤层的视密度
(t/m3)
8
条资源储量估算
在经济基础储量中,各资源储量估算块段均按下面的公式估算储量。
Q
采=Q
基×
(l-n)×
k
Q
采——储量(t);
基——经济基础储量(t);
n——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
k——采区回采率(%)。
储量估算公式中参数的确定:
(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
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可用类
比法求得,即用历年累计实际发生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量估算。
估算
公式为:
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
=
历年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量
历年动用储量
各生产矿井必须分煤层估算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凡未开采煤
层则采用相邻矿井相同煤层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
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系数可根据矿井地质条件变化情况,每
8~10
年修改一次。
(二)采区回采率
1.薄煤层不低于
85%;
中厚煤层不低于
80%;
厚煤层不低于
75%,
特殊开采方法按经批准的采区设计确定。
2.全矿性临时煤柱,后期开采的采区上下山煤柱,遗留在老空区
的边残块段、挂账煤等,其采区回采率按经批准的采区设计确定。
3
3.经验证,井田内不含(导)水的大中型断层,在确保安全生产
的前提下,合理留设断层保护煤柱。
(三)工作面回采率
薄煤层不低于
97%;
95%;
分层开采的厚煤层不低
于
93%,综采放顶煤开采的厚煤层不低于
80%。
9
条资源储量估算结果的表示方法
1.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在基础表上以吨(t)为单位。
汇总时须将每
个块段先换算以万吨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
入。
2.资源储量在煤层底板等高线或资源储量估算图上的表示方法:
直径
20mm
的圆圈,分四行(下两行分为两列),分别标注块段编号、块
段面积、资源储量、储量、煤层厚度和煤层倾角。
资源储量单位采用万
吨,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对于不足
0.1
万吨的块段,可合并到相邻块段
估算。
3.储量块段着色及注记。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
把固体矿产储量分为储量、基础储量和资源量三大类
16
种类型。
基础
储量中(111b)、(121b)、(122b)三种类型着红色,(2M11)、(2M21)、
(2M22)三种类型着蓝色,资源量中(2S11)、(2S21)、(2S22)三种类
型着黄色;
(331)、(332)、(333)、(334)?
四种类型着绿色。
10
条“三下”压煤资源储量估算
1.“三下”压煤即建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压覆的,在目前技术
条件下需要经过专门研究设计和采取一定技术措施后,才能开采的煤炭
资源。
4
凡资源储量块段类型为“全矿性永久、全矿性临时、挂帐煤的块段
等,不估算“三下”压煤量。
2.“三下”压煤量估算步骤
⑴.将井田内每个建筑物、水体、铁路在地形图上圈出围护带范围;
⑵.根据煤层埋藏深度、上覆新生界和基岩的移动角,用计算或作
图的方法,在储量估算图上圈出压煤范围。
⑶.在压煤范围内,按各基础块段实际面积估算压煤资源储量。
11
条煤层厚度类型的划分
极薄煤层——煤层厚度
0.3~0.5m
薄
煤
层——煤层厚度﹥0.50~1.3m
中厚煤层——煤层厚度﹥1.3~3.5m
厚
层——煤层厚度﹥3.5m
当煤层的储量块段厚度分布比较均匀时,一般按平均厚度划分类型。
如某煤层储量块段的平均厚度大部分在
1.3~3.5m
之间,其厚度类型应
划为中厚,虽然有少部分储量块段平均厚度<1.3m
或>3.5m,但这部
分储量块段的厚度类型仍应划为中厚。
特殊情况下,如井田的两翼或不
同水平,煤层储量块段平均厚度有明显差异时,可以划分几个厚度类型。
12
条复采的规定
复采是指己参加过损失量估算的储量块段,后来又进行回采的。
凡复采块段的煤量,只估算采出量,不再估算损失量。
其采出量不
参与当期的损失率估算,但参与历年累计损失率估算。
5
第三章资源储量动态与损失
13
条矿井资源储量变动审批制度
生产矿井资源储量的增减,必须做到实事求是、资料齐全,并有足
够的工程量证实,数据要准确可靠,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文件。
14
条资源储量增减的几种类型
1.补充勘探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
生产矿井经过系统的补充勘探
验证或采掘揭露证实,煤层厚度、可采边界、煤质等发生变化,引起的
资源储量增减。
2.采勘对比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
指采后总结时,已开采区域的
煤层厚度、可采边界、煤质等与原地质报告对比发生变化,引起的资源
储量增减。
3.重算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⑴.原来的估算错误,进行更正;
⑵.视密度数据改变;
⑶.资源储量估算标准的工业指标发生了变化。
15
条在资源储量动态管理中,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按升级、
降级、注销和报损处理
1.升级:
由于开采技术、开采条件、销售对象的改变,使原资源
储量,达到了基础储量的标准,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开采的均可升级。
2.降级:
指原基础储量经进一步查明,煤层厚度或灰分已达不到
基础储量的标准,经批准可降级为资源量。
原基础储量经进一步查明,
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特别复杂,目前开采很困难,不经济,经
6
批准也可以降为资源量。
3.注销:
在已开拓区域内,揭露证实煤层厚度或灰分已达不到基
础储量的标准,也达不到资源量的标准经批准后即可按注销处理。
煤层灰分虽超过了标准要求,但有销售对象,或者经过洗选,灰分
能达到规定的标准,经济上合理,可供工业或民用需求的不能注销。
注销的储量不参与采区回采率的估算。
4.报损:
在已经开拓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批准,可
按报损处理:
⑴.煤层顶板破碎,管理困难,开采后经洗选灰分仍超过规定标准,
且无销售对象的煤层或块段;
⑵.采空范围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遗留下来的无法再利用的孤
立块段;
⑶.风氧化带至回风水平之间的煤层,虽采取措施仍无法采出的块
段;
⑷.极近距离煤层,采动其中一层,就会破坏相邻煤层以致无法再
开采的资源储量。
报损的储量只参与矿井回采率估算。
条办理储量变动审批的必备资料
根据储量变动的内容,资源储量的升级、降级、注销和地质及水文
地质损失由地质测量部门主办,资源储量报损由生产技术部门主办。
资
源储量变动报批的申报资料应有:
1.文字部分:
申报的理由,资源储量块段的地质资料、煤质化验
结果、估算范围及估算结果;
7
2.图纸部分:
申报的煤层采掘工程平面图、储量估算图及有关图
件。
17
条储量变动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1.资源储量的升级、降级和注销,凡一次
20
万
t
以下者(包括
20
t),由煤炭企业(采矿权人)审查,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凡
一次超过
者,由煤炭企业(采矿权人)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
织专家审查后,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2.一处地质、水文地质损失在
5O00t
5000t),由矿
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矿出具审查(论证)意见,报煤炭企业(采矿权人)备
案;
超过
5000t、低于
者,由矿提出申请,经煤炭企业(采矿权
人)审查,出具审查(论证)意见;
者,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
门批准。
一处报损
以下者,由矿提出申请,经煤炭企业(采矿权人)审
查,出具审查(论证)意见;
t、低于
30
者,报市国土资
源主管部门批准,超过
者,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各矿地质、水文地质损失和报损的审查意见和论证资料,作为年度
储量检测报告的附件,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凡通过
专家审查的,一次性办理批准手续;
专家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报批条件的,
不予批准,其不合理损失的部分,按破坏浪费资源处理。
3.井田边界变动引起的资源储量增减
⑴.同一采矿权人所属相邻煤矿间井田边界变动引起的资源储量增
减,由煤炭企业(采矿权人)审查批准,批准文件作为年度储量检测报
告的附件,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8
⑵.不同采矿权人煤矿之间的井田边界变动引起资源储量增减,要
委托具有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编制储量核实报告,经省矿产储量评审
机构审查后,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⑶.同一采矿许可证范围内多井口的矿,其井与井之间井界变动引
起的资源储量增减以该矿设计批准文件为依据。
18
条采出量的估算
l、能实际测算的采出量估算公式:
H×
D-R
Q——采出量(t);
S——实际采空面积(m2);
H——实际平均采厚,不包括厚度大于
0.05m
的夹石层(m),
D——煤层的视密度(t/m3);
R——工作面内实际发生的落煤损失(t)。
2、无法实际测算采出量,用统计产量代替时进行水分、灰分、矸
石量改正的步骤是:
先进行水分改正,再进行灰分改正,最后进行矸石
量改正。
进行水分量、灰分量改正的公式是:
公式:
Q'
=
统计产量
⨯
100
-
原煤全水分
煤样水分
⨯
〈1
-
原煤灰分
煤样灰分
矸石灰分
〉
矸石改正后的采出量:
Q=Q′×
(1-原煤含矸率)
统计产量和煤质化验数据必须采用同一计量环节的数据。
3、采用在线灰分仪计量的采出量估算公式: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