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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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村信用社员工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灾区农村信用社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
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防、报、抗、救、援五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
按照全县农村信用社现有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全县农村信用社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领导工作,制定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措施;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实行县联社、营业网点两级负责制。
快速反应: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快速反应,及时高效1
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水平。
2、完善自然灾害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县农村信用社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县农村信用社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全县农村信用社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指导和协调机构,由县联社理事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机关各职能科室、各营业网点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县农村信用社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为:
1、指导和落实辖内农村信用社自然灾害预防的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防责任制;
3、收集和汇总辖内自然灾害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预防措施;
4、指导和督查辖内农村信用社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的落实;
5、协同辖内农村信用社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上报工作;
6、总结、推广农村信用社处置自然灾害的经验和做法。
(二)营业网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各营业网点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单位自然灾害应急的报告、处置工作,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1、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
2、检查本单位预防自然灾害工作的落实情况,参与培训教育工作,力争成为系统内抢险救灾专业人才,提高员工的防护能力和防灾控险意识;
3、在县联社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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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小组分工
自然灾害发生后,视灾情严重程度和发展势态,县联社组织成立以下专门工作小组,其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
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
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受灾员工的具体情况。
2、宣传动员:
主要负责受灾农村信用社员工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
及时向媒体及有关部门提供受灾农村信用社及员工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3、应急处置:
根据处置工作方案,接受指示,下达命令,组织处置,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控制事态,调配抢救人员和装备。
4、后勤保障:
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员工工作,保障受灾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5、转移安置:
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农村信用社营业场所及员工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6、社会捐赠:
主要在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各未受灾农村信用社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7、恢复重建:
主要负责调查统计受灾农村信用社员工生活状况,制定受灾员工及家属的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农村信用社或员工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政府等有关部门做好灾后农村信用社及员工的生产生活等工作;
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8、善后处理:
主要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有关事宜,包括:
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救治,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员工或家属认领遗体;
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及安葬;
做好消毒防污等。
三、预案启动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
本县防灾应急指挥机构,地震、防汛、3
防疫、气象、公安消防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预警及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期将对本县区域内市民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的灾害。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
发生全县性自然灾害或几个乡(镇)同时发生灾情,造成较大范围市民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
受灾乡(镇)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
直接危及市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农村信用社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灾情。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管理准备
县联社视自然灾害的程度和涉及面情况,当灾害发生后,可先动用或调拨资金用于灾害应急处置,灾情处置后按财务规定程序逐级报批。
(二)物资供给准备
县联社应根据救灾专用物资(如:
救灾帐篷、衣被、食品、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品)需要,视情况进行紧急采购。
(三)救灾装备准备
县联社应配备或指定救灾必需的车辆、移动电话、计算机、摄像(录像)机等设备和装备。
(四)人力资源准备
组织专业人员,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的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各地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机构的专职人员,对信用社相关人员进行防灾救灾知识培训和专业支持,培育系统内防灾、抗灾、救灾专业人员。
(五)员工安置准备
建立本辖区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
同时,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
(六)辖内动员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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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辖内农村信用社及员工为受灾农村信用社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捐助工作。
健全经常性捐助接受网络,完善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各地政府减灾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农村信用社减灾教育,通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开展减灾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农村信用社员工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
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员工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各级政府和信用社系统内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下,各级农村信用社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报告
各营业网点对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应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
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农村信用社必须立即向县联社报告,县联社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省联社及办事处和当地政府、公安、银监部门报告,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评估灾情。
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地点、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灾情稳定前,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情报告制度,与同级政府及系统内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间断通信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
灾情稳定后,各级联社管理部门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为实施灾区信用社救助提供依据。
(三)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农村信用社应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引导农村信用社员工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
要组织职工及时将现金、账本、重要凭证、武器弹药等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派专人保管和守护,做好防范工作,如遇有犯罪分子乘机作案,按有关应急预案处置。
(四)抢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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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受灾地农村信用社抢险救灾能力不能满足需要时,应及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提出紧急支援的请求。
县联社接到支援请求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携带武器、通讯设备和相应工具赶赴现场救助。
省联社根据灾情和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调动救灾资源,帮助灾区农村信用社实施抢险救援,妥善转移和安置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生活救助
受灾员工疏散转移后,县联社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员工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
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受灾员工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六)组织捐赠
预案启动后,县联社统一部署,动员全县农村信用社为灾区信用社提供援助。
必要时,县联社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
接受的捐赠款物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受灾农村信用社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责任奖惩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
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联社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
(一)及时提供灾害前兆信息,灾害预报及时、准确,使信用社人员安全和资金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二)参加抢险救灾、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物,表现突出的;
(三)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由县联社6
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做好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应急准备工作的,导致发生重大灾害事件的;
(二)不按规定及时传达灾害警报,不采取预警措施,导致发生本可以避免的损害的;
(三)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惩后果的;
(四)在抢险救灾中,领导、指挥严重失误或不服从上级管理部门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的,使农村信用社和人员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五)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灾害事件,或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
(六)对如实反映灾情和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七)不及时进行人员安置、恢复营业、生活和工作秩序的;
(八)截留、挪用、私分或者贪污应急资金、物资或捐赠的。
七、附则
(一)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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