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民警过劳之研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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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安民警过劳之研讨Word下载.docx

工作严重超负,长期加班加点工作,小病撑、大病扛,拖到重病见阎王。

人们不禁要深思,为什么这样的“过劳死”的事发生在警察身上更多?

记者在涟源市公安局看到了一份令人心惊的体检报告:

2006年体检情况汇总表显示,参加体检的309人中,无明显异常的仅92人,肝功能有问题的77人,B超有问题的162人,胸片有问题的6人,心电图有问题的18人,完全正常的只有1/3。

涟源市公安局政委王永旭面对这份体检,心中颇感压力。

有调查显示,在和平年代,公安工作已经成为最危险的职业之一。

公安部披露: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有9000多名民警牺牲,十几万民警负伤。

特别是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

有人将此概括为:

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

而1999年至2003年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因病殉职的民警超过牺牲民警总数的1/3。

积劳成疾、因病离世,这在人民警察队伍中似乎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事了。

对相当一部分警察来说,身体健康状况与所承担的责任极其不相称,不分白天黑夜工作,生活极不规律,机体代谢功能紊乱,最终甚至走上“累死”的不归路。

公安部的统计表明,1999年至2003年间,全国公安机关每年因病去世的民警超过牺牲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一。

2005年全年,全国共有154名民警因积劳成疾、牺牲在执行任务中或工作岗位上,占全年牺牲民警总数的37.2%。

积劳成疾牺牲民警多集中在一线岗位。

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副局长樊京玉表示:

青年民警积劳成疾,因病离世,已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的普遍问题。

基层警察的待遇比较低,他们的家属下岗的多,生活开支、小孩上学、抚养老人全靠一个人承担。

再加上警察家属不准从事营业性经营活动,基层民警家境都不宽裕。

涟源市公安局某负责人说:

层警察都承受着巨大压力,其实是非常弱势的。

剖析基层公安民警“过劳死”现象发生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是警力严重不足。

湖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从全国范围来看,湖南公安机关警力偏少。

全国警民比例为万分之十二,而湖南目前的警民比例为万分之八,有些县级公安机关警力更少,警民比例尚不足万分之四,相较全国警力水平,湖南已落后了至少5年。

其二,是巨大工作压力。

“公安无小事”,警察工作时无轻松时刻。

对于一些基层的治安民警而言,除去固定值班和层出不穷的民事纠纷、治安案件外,不期而至的执勤任务也时常让他们没有喘息之机。

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在治安、刑侦、防巡等一线民警中,据不完全统计,一半以上的人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

而绝大多数的刑警,平均每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

许多民警像机器一样连轴转,长年超负荷运转。

现在的“110”几乎无所不能,车在路上没油了、夫妻吵架了、忘带钥匙了,有这样困难第一个想到的都会是警察。

这些的非警务类的工作在一线警察中牵涉的精力绝不少于50%,站在资源有效果配置的角度看,这样做实在是在浪费警力资源。

其三,是巨大心理压力。

警察背负着沉重的社会责任及使命。

他们经受着来自多方面的严峻考验,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在拼命工作的同时,却得不到足够的来自社会和家人的认同和理解,这些因素,都致使警察承受着过重的心理负荷。

民警们在为工作疲于奔命的同时,往往就忽略了自己对家庭的责任,或者即使意识到了,却也不得不将家庭责任让位于社会责任。

一位刑警的妻子说:

当初选中他,是因为觉得他老实、可靠,但后来事实证明他的确老实,却不可靠——不可依靠,他的眼里永远都是他的那些案件,很少把我和女儿看在眼里。

其四,是民警也面临巨大外界诱惑。

职业社会性强,警察会看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从而面对的诱惑也远多于常人。

 有人说,一个警察在任职3年内耳闻目睹的丑恶现象,通常比普通人一生中感知的还要多。

他们长年战斗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但是目前我国还缺少对这一特殊群体身心健康的必要关怀和相关服务。

在警察内部,流传着两个“三高”的说法——公安工作的高强度、高负荷、高危险引起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

一些民警说,他们的身体像缺少润滑油的机器,没什么大毛病,但因为缺少油润滑,运转起来总觉着上下不顺畅。

其实这样的身体,就处于“亚健康状态”。

其五,是民警面临巨大保障缺口。

公安机关财政大多来自地方政府,但各市县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民警甚至连工资都难拿到。

涟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梁润生有一些朴素的希望:

警察办案不再需要考虑经费问题、加班能多少有些加班工资、公伤能够顺利报销、能够让基层警员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定期体检、公安系统的经费更多地往基层实战单位倾斜、增强基层警力、给基层警员更多的保障。

我们不妨再作一些数据统计:

李庆,安徽省长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要案中队民警,因连续工作四个昼夜劳累过度,导致心力衰竭,于2006年2月21日晚不幸以身殉职,年仅38岁。

何超杰,广州省佛冈县公安局迳头派出所民警,2005年12月7日因疲劳过度引起冠心病突发,因公殉职,年仅41岁。

王久军,宁夏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大新乡派出所民警,2005年11月3日因疲劳过度突发心脏病离开人世,年仅55岁。

胡军校,新疆玛纳斯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刑警,因连续工作40个小时,2005年9月14日倒在工作岗位上,年仅29岁。

、、、、、、。

相对于“累死”这种口头说法,更为经常出现在书面语中的词是“过劳死”。

有人根据不完全统计,将公安、新闻、IT、文化演艺、企业、公务员、科教界列为“过劳死”的七种高发职业。

这名专家说:

过度劳累不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而是外在的诱因。

如果一个人本身就有潜在的疾病基础,在过度劳累、压力过大等外在因素的作用下,会导致原有基础性疾病的急速恶化,进而引起心脑血管疾病等急性循环器官障碍,救治不及而死亡。

从警察自身来看,不少人为了完成任务,某些目标奉行“五不一干”态度:

不看病,不检查,不休假,不疗养,不睡足,带病干。

但殊不知,“过劳”对国家、家庭和个人来说,是得不偿失的,甚至是“赔本买卖”。

因“过劳”而引发的各种疾病的医疗费用,同时也减少了相应的社会福利,是社会福利资源的浪费,更何况,“过劳”后工作效率还相当的低。

长期以来,我们奉行的工作理念一直都是以工作为主,工作需要可以“侵犯”个人需求,而个人需求则绝对不可影响工作需要。

正是这种价值取向,导致了“忘我工作”成为工作好坏或者说员工工作表现优劣的主流评判标准。

而这种理念,把最重要的也是最有价值的“人”放在了次之又次的位置上。

人是最可宝贵的资源,是最应该受到保护的。

忠于职守不能用忘我工作来换取。

进而言之,像这样的连续工作20多个小时,能谈得上保证工作质量,谈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忠于职守”吗?

工作要尽忠职守,但绝对不能到“忘我”的地步。

鼓励“忘我工作”,其实就是鼓励侵犯私利。

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永远都是第一位的,因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社会成员拥有一个高质量的生活。

每一个人在单位是职工,在家庭是成员,以牺牲身体健康乃至生命来“忘我工作”,不仅仅是单位的损失,更是家庭的悲剧。

我们正在建设和谐社会,其中的要义就是以人为本。

而“忘我工作”,无疑是与此相悖的。

因为“忘我工作”而牺牲了生命,虽然非此一例,毕竟还属少数。

但从现实来看,因为“忘我工作”而或轻或重地损害了身体健康的员工则大有人在。

英年早逝、过劳死、亚健康之类的词语成为居高不下的关键词,就是例证。

除此之外,我们从历年的典型人物报道中,还屡屡见到为了工作亲人生病、去世不探望不省亲,生病不去医院,家庭有了急难之事也全然不顾等等典型人物“无情无义”的“典型事例”。

无可否认,社会对“忘我工作”的一再肯定和称赞,宣传上对此类事例的一再渲染,无疑给了人们一个错误的导向。

要消除这类非正常“倒”在工作岗位上的现象,履行起保护基层警员身体健康的职责,不妨借鉴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首先,要弱化直至去除“忘我工作”值得称赞的评判标准。

不仅如此,还要建立制度,防止这类行为的出现。

比如,警员连续工作不得超过多长时间,超过了本人要受批评,单位领导要追责。

比如警员家庭发生了重大事件,必须要命令其返家探视,否则要受批评。

比如警员不得带病工作,带病工作要处罚等等。

一句话,一切非以人为本的理念都必须要清除。

对警员,我们要多提“忠于职守”,慎提“忘我工作”。

最好,是让“忘我工作”退出“工作词典”。

《京华时报》2006年5月23日报道:

5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公安分局潭柘寺派出所所长刘书田因突发心肌梗,抢救无效离世。

生前五天,他曾连续工作30余小时;

3个月前,他刚做完心脏支架手术。

术后至离世,刘书田的全部休息时间未超过10天。

在人们看来,警察的形象是“崇高”的,对他们的要求和普通人不一样,但他们也要食人间烟火。

刘书田的事迹确震憾人心,感人至深,这样的精神弥足珍贵。

但我们同时更希望的是,通过体制的转变、制度的变革,还人民警察的休息权,不再出现“累死”警察的现象,让食一日三餐的活生生、不“过劳”的人民警察,来守卫和保护我们的幸福家园。

其次,某公安局此前已经为民警的健康问题做了不少工作:

定期组织体检已经两三年了,建立了民警健康档案,部分民警通过体检发现病情,及时治好了病;

休假制度开始实施,在不影响整体工作的前提下必须强制休假,此项工作将纳入考核;

同时对民警开展心理压力疏导工作,通过组织电视学习、专家讲座等方式疏解民警的心理压力和心理问题。

“休假有奖”说的是,苏北海安县公安局推出新举措:

民警除了正常享受法定节假日、探亲假、产假及婚、丧假外,必须按规定休完14天的年假,凡是按照年休假规定休息的民警,休息期间每天奖励20元。

今年以来,该局已有13个基层单位先后安排47名民警通过外出旅游、集体采风等方式调整疲劳心态。

再者,增加警力投入,改善民警执行警务所必需的防护装备和有效制止犯罪的武器警械。

在社会转型期,发案率呈上升趋势,社会治安状况也变得复杂,但警力却得不到足够补充,致使警察们不得不超负荷运转。

据了解,为改变这一状况,湖南省公安厅已向省政府递交相关报告,拟在“十一五”期间招录两万名公安民警。

省政府原则上已同意省公安厅的相关报告方案。

最后,取消硬性下达工作任务指标。

就工作而言,数字也许是反映一个单位、一个人的工作效率和成绩最直观的东西。

在种类繁多的统计报表中,那些看似简单的数字却让民警们喘不过气。

除了要达标、让领导满意外,跟兄弟单位之间的竞争、力争上游的心态也是他们拼命工作的一个心理因素。

基层民警“过劳死”的背后是法制的悲哀,同时也是“人治”社会的悲哀。

人们在矛盾的社会价值体系中倍感“做人难”、“做人累”啊——一边是依法维护劳动者休息权的呼号,一边是强大舆论导向裹挟下的“忘我”的道德牌坊!

人们究竟应该作何选择呢?

借用小品明星赵本山的一句台词:

猪和驴,在这里你先杀谁都不好使!

让我们把目光关注于基层民警打击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努力时,也要关注他们的工作境况。

希望这份沉甸甸的工作记录能提醒我们,从优待警、增强警力、经费落实等措施,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更不能层层打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让民警“过劳死”的悲剧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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